团省委开展2018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一次集中学习

青春彩云南 发布时间:2018年01月02日

  1月2日,共青团云南省委开展2018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一次集中学习,重点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的通知》,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的通知》。学习采取党员干部自学、党支部组织学、统一集中交流学的形式进行。机关干部职工围绕学习主题并结合工作实际分别进行了交流发言。团省委党组成员、副书记任远征主持会议,团省委党组书记、书记唐源作总结讲话。

 

 

  会议指出,《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的出版发行,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集中反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发展脉络和主要内容,为全党全社会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提供了权威教材。要充分认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的重大意义,认真学习领会好其精神实质、深刻内涵,准确理解和把握中央关于新时代“治国理政”的一系列重大举措和决策部署。全省各级团组织一是要以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系统学习、深入学习、原原本本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来,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确定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二是要把《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作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重要学习内容,切实组织好学习好。三是团省委机关干部要带头学、深入学,为全省广大团员青年深入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作出表率和示范。四是要结合推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讲话 做合格共青团员”教育实践常态化制度化,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纳入青马工程等培训课程,推动其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 

 

  会议要求,云南共青团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正风肃纪的新部署,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团省委要及时全面梳理、聚焦突出问题、健全长效机制,做好全省共青团组织的表率。全省各级团组织要强化责任担当,狠抓工作措施落实,以实实在在的举措,有序有效贯彻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相关精神。一是坚持群众路线,改进调查研究。深化“常态化下沉基层”工作,认真落实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走进青年,深入青年,倾听青年呼声,关注青年需求,服务青年成长。二是坚持改进会风,精简会议活动。严格控制和减少会议活动,严格控制会议活动规模和时间,严格会议活动审批程序,严格控制外出参加会议活动,严格控制会议活动经费开支。三是坚持改进文风,精简文件简报。科学制定并严格执行年度发文计划,严格按照省委和团中央有关规定,对文件、简报资料的报送程序和格式进行规范。四是坚持工作需要,规范出访活动。合理安排出访,加强协调统筹。五是坚持贴近青年,改进新闻报道。按照精简务实、注重效果的原则,优化新闻报道的内容。六是坚持廉洁自律,厉行勤俭节约。严格落实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七是坚持率先垂范,加强督促检查。团省委机关要在全省共青团组织起表率作用,带头落实改进作风各项规定,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要定期进行督促检查,确保实效。 

 

  会议强调,团省委党组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主体责任扛起来,担好主责,负好总责。全省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干部要认真执行,抓好贯彻落实,层层压实责任,决不能“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决不能当“甩手掌柜”。团省委机关各部室要认真履行职责,既要各司其职又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推动中央八项实施细则落细落实。 

 

  团省委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全体干部、直属单位负责人、挂职干部、西部计划志愿者、省学联驻会主席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