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云南预防青少年犯罪立法工作座谈会在昆召开

青春彩云南 发布时间:2019年10月21日

为进一步推动沪滇地区共青团的工作建设,交流沪滇两地立法工作,推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立法工作的开展,上海市人大、上海团市委相关人员于10月14日至19日赴云南开展调研。10月15日上午,上海调研组与团省委、省检察院、省教育厅、省司法厅、省民政厅、省妇联、省网信办等相关单位进行座谈。  

  座谈会上,共青团云南省委副书记赵攀峰同志对上海市多年来对云南省经济社会发展、贫困地区群众脱贫致富、民族团结进步和边疆繁荣稳定等方面的真情帮扶表示感谢。还就云南共青团推进改革、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深入实施脱贫攻坚青春建功行动、聚焦“三个定位”主动投身云南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开展青年志愿服务行动、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等几项重点工作向调研组作了介绍。

 

  座谈会上,团省委权益部就《云南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的起草背景、起草情况、主要内容和特点、执行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下一步修订方向等方面作了汇报。省检察院、省教育厅、省司法厅等相关单位立足于工作实际,和调研组交流了各领域开展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的做法和经验,以及存在的困惑和障碍。座谈双方对云南在此项工作开展中部门之间协同配合、领导重视程度、立法的可操作性、如何凸显地方特色等方面问题进行了深入了解和探讨。

 

  《云南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自2011年实施至今,《条例》结合我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实际,充分体现了云南特色,它的实施,推动了我省民主法制建设的进程,推进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在我省的贯彻落实,有利于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为促进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发挥着重要的促进和保障作用。同时,执行过程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团省委联合有关部门对我省施行多年的《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和《云南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两部地方法规发起修订倡导,目前已列入本届省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的一档项目。下一步,共青团云南省委将整合资源,强化部门之间的联动,进一步统筹协调工作,增强法规的可执行性和可操作性,同时完善执法检查机制,推动法律法规的进一步落实。

 

  接下来的几天时间,调研组还将前往红河州、昆明市就云南省预防青少年犯罪立法工作进行实地调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