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云南省青年联合会第九届委员会省直机关青联委员推荐工作的通知
青春彩云南 发布时间:2009年01月14日
关于认真做好云南省青年联合会
第九届委员会省直机关青联委员推荐工作的通知
省直各机关团组织:
椐团省委、省青年联合会通知,云南省青年联合会第九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定于今年上半年召开,为积极配合做好省青联换届工作,现就推荐省青联第九届委员会省直机关青联委员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及构成比例
云南省青联第九届委员会省直机关青联委员共93名,其中,科学技术15名,教育16名,农林牧渔2名,企业管理14名,政法8名,文化艺术7名,新闻出版7名,体育4名,医药卫生4名,公共管理及其他16名。
为充分体现省青联作为我省各族各界青年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的性质,最大范围地将各行各业优秀人才吸引到青联组织中来,在委员的构成比例上,中共党员委员的比例不超过50%;少数民族委员的比例占35%左右;女委员的比例占2 5%左右;委员的年龄不超过40周岁(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关心祖国统一大业;
2、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取得显著成绩;
3、热心青年工作和社会公益事业;
4、在社会上和广大青年中有较高的威信和影响力,有较高的文化水平和一定的参政、议政能力;
5、年龄不超过40周岁(
三、推荐原则
1、委员的推荐要根据我省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政治、经济形势的发展对青联工作提出的要求及青联的性质与任务,从有利于调动广大青年投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伟大实践的积极性,有利于巩固和发展青年爱国统一战线,活跃青联工作出发,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充分考虑党员比例、海内外、民族、地区、界别、年龄、性别等同时,使结构相对合理。
2、新推荐的委员应是在我省建设富裕民主文明开放和谐云南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青年代表;各团体会员和青年社团的领导骨干;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中的青年代表;民族、宗教界青年的代表人物;港澳同胞和海外侨胞、海外留学人员中有影响的青年代表。要注意推选一批3O岁左右的优秀青年进入青联,以增强青联组织的活力。
3、云南省青联委员实行席位制和按团体会员协商推荐的办法产生。共青团云南省委、云南省学生联合会、云南省青年企业家协会、云南省青年乡镇企业家协会、云南省青年志愿者协会、云南省青少年宫协会、云南省青年摄影家协会、云南省青年文化旅游促进会、云南·中国一一东盟青年友好协会、云南省青联之友联谊会和各州市青联负责人、秘书长为指定席位人选。上述人员如因工作调离,其委员资格自行取消,由新任人员接替。其他青联委员的名额分配,根据各界别青年的人数、社会作用、在青年中的影响及对青年工作的贡献确定。对青联工作任务较重的单位及青联工作特殊需要的界别给予适当照顾。
四、推荐办法
1、各团体会员指定席位人选直接履行提名手续(在委员提名登记表封面界别处填写“指定席位”,在表中单位审查栏注明“同意为指定席位人选”),由省直各单位团组织负责上报。
2、指定席位以外的委员人选,由各推荐单位按分配名额数推荐,由云南省青联第八届常委会与省青联秘书处组成的委员资格审定小组,与各单位协商产生。省直各单位团组织推荐的委员人选上报前要经所在党组织同意。
3、台湾省籍、港澳地区特邀委员人选的推荐,由云南省青联秘书处与有关单位协商提名,由省青联审定。海外留学人员和华侨特邀委员人选(包括侨居国外的台胞)的推荐,由省青联秘书处与侨办、外办协商提名,由省青联审定。
4、推荐委员人选均需认真履行相关手续,按要求填写委员提名登记表一式三份,提供事迹材料3份及电子版(事迹材料反映人选的主要经历和成就,100O字左右),提供人选正面免冠彩色2寸标准照片一式两张、彩色工作照两张(一式一张)。以上资料务必于
5、各单位推荐委员人选时,女性比例应不低于2 5%,中共党员委员比例不超过50%。
6、名额分配中未对民族的要求,但相关推荐单位应当考虑推荐少数民族委员人选。
7、为保证委员推荐工作高效顺利,各单位在推荐委员人选时,请考虑1名可替换人选。
省直各单位团组织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做好省青联第九届委员会换届及推荐省直机关青联委员工作。推选工作中,如遇特殊情况,请及时向省直机关团工委反馈。联系电话:3611563,3611389。
附件:1.云南省青年联合会第九届委员会委员界别划分说明;
2.云南省青年联合会第九届委员会委员提名人选基本情况表;
3.云南省青年联合会第九届委员会提名登记表。
共青团云南省委省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附件1:
云南省青年联合会
第九届委员会委员界别划分说明
依照惯例,并参照全国青联及有关部门对界别和行业分类的界定,对省青联第九届委员会委员所属界别的划分进行适当调整,具体说明如下:
1.科学技术:科学技术研究和应用领域的科技工作者,气象、地震、测绘、技术监督、海洋环境、环境保护、技术推广和科技交流、工程设计等综合技术服务机构的研究、管哩人员,地质勘查业、水利管理业研究人员。 一
2.教育:普通、成人高等院校、普通中学、中专、技工、工读学校、职业技术培训、小学校、幼儿园及盲人、聋哑人等特殊学校及其它教育机构的教育工作者。
3.农林牧渔: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从业人员,捉业技术研究机构、农业技术推广站、农机站、兽医站等农怵牧渔服务业研究人员,以农林牧渔业为主营业务企业的所有者和经营管理者。
4.社会科学:哲学、历史、美学、艺术、语言、民族、文化、考古等人文科学和人口、政治、经济等社会科学研究饥构的专业研究人员,政策制订和管理部门的研究人员。
5.工交商贸:采掘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批发和零售贸易及餐饮业、旅游业、房地产业等行业的从业人员。
6.企业管理: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的法人代表和经营管理者;民营企业所有者、经营管理者和专业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港澳台资企业的高级管理技术人员等。
7.金融: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及信托投资、风险投资等金融机构的从业人员。
8.政法:公安、检察、法院、司法、安全等部门和立法机关及法律教学、研究机构的工作人员,党委、政府从事政法工作的人员。
9.文化艺术:文学、戏剧、舞蹈、音乐、美术、电影等领域的专业艺术工作者;文物保护、图书馆、档案馆、群众文化等机构的从业人员。
1O.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网站等机构的新闻工作者;音像出版社、图书出版社等机构的从业人员。
11.体育:运动队、教练员、裁判员及其他体育事业从业人员。
12.医药卫生:医院、疗养院、专科防治机构、卫生防疫站、妇幼保健机构、药品检验机构等卫生事业机构从业人员,从事医疗设备、药品研发的专业人员。
13.社会中介:社会团体及公证、律师、会计、审计、统计、咨询、广告等社会中介组织从业人员。
14.宗教:宗教教职人员。
15.海外学人、华侨:旅居海外的留学人员、华侨,新迁回国创业、工作的留学人员,归国华侨、侨属。
16.祖国统一:台湾省籍特邀人士;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特邀人士。
17.公共管理及其他:党政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及其所属办事机构工作人员,解放军(武警)系统特邀人士等。
附件3:
云南省青年联合会
第九届委员会提名登记表
姓 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界 别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名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填表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说 明
一、 表内项目请用钢笔或碳素笔填写,字迹要工整、清楚。个别项目填写不下时,可另附页。
二、 表内的年、月、日一律用公历。
三、 照片主请用近照一寸正面免冠照。
四、 此表可复制。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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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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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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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 |||
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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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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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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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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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 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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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 信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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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任何届云南省青联委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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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其他社会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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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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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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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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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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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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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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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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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 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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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简 历 |
何年何月—何年何月 |
在何地何单位 |
任何职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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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成员 及 主要 社会 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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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过 何 种 奖 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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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成 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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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人所 在单 位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提 名单 位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云 南省 青联 审核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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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青联秘书处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