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交警支队团委开展“爱护环境、保护洱海”志愿服务活动

青春彩云南 发布时间:2015年09月22日

 

 

  2015年9月20日是我国《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颁布14周年纪念日,也是全国第十三个“公民道德宣传日”。为深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切实发挥好文明单位的示范带头作用,深入开展洱海流域保护治理网格化管理工作,大理州公安局交警支队团委和女子大队按照市文明办《关于开展2015年“公民道德宣传日”活动的通知》要求,于9月18日,深入大理市双廊镇开展主题为“爱护环境,保护洱海”的“公民道德宣传日”志愿服务活动。 

 

 

 

  保护洱海“母亲湖”是大理州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与生养在大理的每一个人都息息相关。长期以来,支队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把扎实推进好支队洱海流域保护网格化管理挂钩联系工作摆在支队各项工作的重要位置。9月18日下午,支队民警走进大理市双廊镇初级中学与大理市交警大队双廊交警中队民警、学校师生一起走上街头,开展“爱护环境,保护洱海”志愿服务活动。在历时2个多小时的活动中,民警顶着烈日,带领小志愿者们在双廊镇重要街道路口向当地居民,外来游客发放“保护洱海”和《大理州道路交通安全知识读本》等宣传资料,对沿街违规停放车辆进行劝导教育,并对双廊镇大街、沿洱海周边停车场等重要街道场所进行垃圾清扫。 

 

  活动当天,民警还与小志愿者们就“爱护环境,保护洱海”的重要性,以及怎样做好“双廊”这个历史文化名镇的环境守护者等话题进行了分享和交流。当地居民和途经的游客也被民警和小志愿者们的志愿服务行为所触动,纷纷表示要增强洱海保护的意识,履行社会责任,自觉加入到“爱护环境,保护洱海”的活动中,做一名积极践行公民道德规范的实践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