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锡控股公司团委组织抽查青年文明号集体
青春彩云南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13日
根据团省委《关于云南省2014年-2015年度省级青年文明号申报集体进行抽查考核的通知》为进一步加强2014年—2015年度省级青年文明号申报集体创建工作,提高控股公司青年文明号的创建质量和管理水平,按照《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要求,4月7日控股公司团委组织相关人员先后分别对松树脚分矿钻探队钻八机青年文明号、大屯选矿厂硫化矿车间浮选三组青年文明号、建设集团地产销售部青年文明号新申报的三个集体进行抽查。
检查组制定了《云锡控股公司青年文明号抽查考核表》通过下基层、下坑口、下车间、到现场进行一对一的抽查,在抽查过程中按照几项工作标准和要求分别对三个集体逐一进行检查。即:1.符合创建“青年文明号”的基本条件:创建单位人数一般应该在10人以上200人一下。其中,35周岁以下青年人数占60%以上,且至少有一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的负责人。全体成员思想政治素质良好,遵纪守法,模范遵守本行业、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服务规范。全体成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精湛的岗位技能,突出的工作业绩。围绕本单位中心工作开展富有实效的创建活动,有明确的创建规划、细化的创建标准、醒目的创建标识、有形的创建载体。注重发挥青年作用,符合建团条件的须按照团章要求建立团的组织,开展团的工作。在本地区具有较强示范性、代表性和影响力,且参与创建两年以上。2. 积极组织青年活动,建立青年文明号档案,创建台账详细完整,各级部门的检查情况等相关资料齐全,有专人记录、整理、保管。3. 岗位工作环境整洁卫生,美观大方,各项服务设施完备,运转正常。4. 获得过往届省级青年文明号或最新届次州市(厅局、企业)级青年文明号。在工作现场的醒目位置悬挂所获青年文明号牌匾。5. 本集体无青年重伤亡事故。通过检查和抽查,三个集体均符合创建申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