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龙县建立保护区 打造生态建设品牌
青春彩云南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02日
2005年,马龙县大庄乡被评为“云南省生态乡”。2006年以来,马龙县立足地方优势,在大庄乡建立五个保护区,打造生态建设品牌,力争早日建成“全国环境优美乡”。
把青沙坡基本烟(农)田建设片区等四个片区列为治理水土流失保护区;把窝郎水库等三个杜鹃花集中的地域列为野生杜鹃花保护区;把大海子至新发村等野生兰草比较集中的地域列为野生兰保护区;把黑石板等三地域列为人工湿地保护区;把寨子山古城、蒋家坟古墓群、狮子山云崖寺等古文化历史悠久、开发潜力大的地方列为古文化遗产保护区。
马龙县通过建立这些保护区,配套实施“保护母亲河行动”等生态建设项目,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全力推进全国环境优美乡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