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扮“母亲湖”人人有责

青春彩云南 发布时间:2011年10月08日

泸沽湖是云南省九大高原湖泊之一,又是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玉龙雪山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云南省省级自然区和省级旅游区,具有生态学、生物学、人类学的科学研究价值和旅游观光价值,还有良好的水资源利用价值。泸沽湖生物多样性特征十分鲜明,以国家三类保护植物菠叶海菜花为优势的水生植物群落的类型和结构在高原湖泊中独具特色,其纯洁冷凉的特殊水体繁育了特有的三种裂腹鱼类。泸沽湖区内既有优美的自然环境,又有丰富的人文景观,摩梭人至今仍保留着带有明显母系社会特征的母系大家庭和男不娶女不嫁的阿夏婚姻。泸沽湖以其纯净的水体、丰富的生物资源孕育了泸沽湖畔的摩梭人,达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被专家学者誉为“人类历史的活化石”、“中国西南的一片净土”和“高品位世界级旅游资源”,也是生活在湖畔居民的“母亲湖”。

一、泸沽湖生态监护情况

按照“多功能水域高标准保护”的方针,遵循“宏观调控,强化管理,重点治理,综合开发,永续利用”和“以保护促开发,以开发促开放,以开放促保护,绝不让一滴污水流入泸沽湖”的原则,在环保宣传、生态监护、执法监督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泸沽湖得到了切实有效的保护。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湖区人民环保意识

加大泸沽湖保护与治理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各种宣传工具,结合“地球日”、“6·5”世界环境日,围绕宣传主题,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相关条例、实施细则等方面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教育活动,使湖区人民逐渐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同时将《云南省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和《泸沽湖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列入全县普法内容,组织干部群众学习,提高湖区人民学法守法的自觉性,逐步形成保护湖泊、爱护湖泊的良好风尚。在每年的“三会”及彝族传统节日(火把节)期间,在泸沽湖挂出“请珍惜爱护我们的家园”、“保障高原明珠的清澈美丽”为主题的布标,并以散发传单、讲解环保知识、咨询问答、图片展览,邀请环保青年志愿者到“一城一湖”进行环保宣传;在县电视台黄金时间播放《云南省环境警示教育片》等方式开展宣传,受到民众的拥护及好评。同时,协同省宣教处在县城及泸沽湖组织以“擦亮高原明珠,守望绿色家园”为主题的环保宣传活动。在近期开展的泸沽湖整治活动期间,更是开展了大规模、高质量的环保法律法规宣传,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二)实施“保护母亲湖”行动

根据《共青团宁蒗县委关于开展泸沽湖流域生态监护活动的实施意见》活动方案,以团员为主要力量于2003年6月13日以来全面启动“保护泸沽湖,共建美好家园”活动。整个活动进展顺利,成效明显,基本达到预期目的。一是通过广泛宣传发动,保护泸沽湖的重要性逐渐深入人心。以学校为重点,共举办讲座5场,受训人数达8600多人次。组织学生对湖边的垃圾共清理5次。在酒店、学校等地张贴宣传标语,从而扩大活动的宣传面、影响面。二是在沿湖而居的村民中开展“1助1”活动,即一名在校中小学生发挥帮教作用,积极向亲属宣传环保意识,监督并带动一个家庭改变不良习惯,形成人人讲卫生、爱护环境的良好氛围。三是在沿湖而居的青年中,挑选出一些优秀的青年组成一支青年志愿队,专门负责在村民中宣传教育和监督说服,并由1名志愿者帮教15农户,改变以往不良生产生活习惯,禁止向湖里倾倒垃圾、粪便及死畜,严禁使用含磷洗涤剂。通过青年志愿者的帮教,驻地村民的环保意识明显增强,良好的生产、生活习惯正在形成。四是由于成效较为明显,活动得到了各级领导、各有关方面的肯定。通过开展活动,沿湖而居的居民的环境意识得到强化,以前向湖内乱倒垃圾、粪便、死畜现象明显减少,围中占湖边滩地乱建房现象由此杜绝,建渔溏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对保护泸沽湖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深化和巩固“禁磷”工作

进一步深化和巩固“禁磷”工作,提高湖水水质。组织工商、旅游、技术监督等有关部门在泸沽湖沿湖一带的各经销店和居民中进行禁止销售和使用含磷洗涤用品的宣传和教育,重点强调含磷洗涤用品对湖水的危害性,取缔和没收一切含磷洗涤用品。在开展的泸沽湖环境整治工作中,共回收处理含磷洗衣粉789袋,并将所得款捐赠给景区内的落水小学。

(四)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

切实加强泸沽湖旅游区建设项目的管理,在建立和完善环保四项制度的同时,加强对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及旅游开发建设项目的管理,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

(五)取缔污染空气环境的设施

禁止在泸沽湖景区使用燃煤。已取缔并拆除景区内12家经营户使用的燃煤锅炉,提倡使用无污染的太阳能、电热水器等环保设施。

二、下步作打算

(一)严厉打击景区内一切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不法行为。

(二)坚持不懈地搞好环保宣传,加强湖区人民的环保观念,增强环保意识。

(三)尽快让学习的环保知识讲座正常开展起来,通过发挥各级团组织的助手作用,一个学期开设不低于4次的环保知识讲座。

(四)以活动促环保意识。环境保护真正的扎根人心,就得从青少年抓起,结合行业的特殊性,各部门要多方筹资,抓好“绿色环保”的宣传工作。

(五)加强对青年志愿者的教育和管理。当地青年志愿者在活动中具有特殊的作用,他们的思想认识和工作热情直接关系活动的效果甚至成败,在下一阶段的工作中,通过各级团组织加强对当地青年志愿者的培训,把参与泸沽湖保护作为自己的自愿行动。

整治母亲河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仅靠共青团及环保部门的力量是不行的,需要社会各界各方面的广泛参与。“保护母亲湖,人人有责”,只有大家行动起来,从小事做起,从自己做起,还湖泊“一流水质、一流生态”的目标一定能够实现。正是从这点上来说,整治母亲湖,任重而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