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林业厅 共青团云南省委 云南省妇联 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核桃产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

青春彩云南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02日

各有关州(市)县林业局、团委、妇联: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核桃产业发展的精神,努力把云南建设全国重要的木本油料基地,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林业厅关于下达200年核桃产业发展资金和计划的通知》(云财农〔2009〕182号)的要求,围绕全省核桃产业发展目标和工作重点,充分发挥各级团委、妇联组织在核桃产业发展中的作用,现对全省70个核桃基地县2009年核桃产业发展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项目所在地林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计划,指导项目地团委、妇联组织实施好项目。

二、项目所在地团委、妇联组织要高度重视、协同配合、宣传落实、开展培训,建立示范基地,做好绩效评估,按质按量完成此项目计划,确保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三、项目所在地的资金安排、使用,原则上按照(云财农〔2009〕182号)文件要求落实,其中:相关县核桃科技培训经费3万元,由团县委、县妇联协同配合组织实施,或者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分别组织实施;相关县核桃示范基地建设经费1万元,由团县委、县妇联协同配合组织实施,或者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分别组织实施。

附件:团省委、省妇联2009年核桃产业发展资金和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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