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云南省委关于深化开展“送金融知识下乡活动月”的通知
青春彩云南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02日
云青通﹝2010﹞34号
各州(市)、县(市、区)团委: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有效普及农村金融知识,促进我省以“贷免扶补”为主要形式的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工作广泛深入开展,更好地帮助和扶持城乡青年创业就业,推动农村改革发展,根据共青团中央和中国银监会《关于合力推进“送金融知识下乡”活动的指导意见》(中青联发〔2010〕2号)的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团省委决定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送金融知识下乡活动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活动内容
落实《关于共同推进“送金融知识下乡”活动的指导意见》(云青联〔2010〕6号)的相关要求,通过广泛深入开展“送金融知识下乡”活动,推进以“贷免扶补”为主要形式的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工作,探索基层团组织信用体系建设,大力宣传普及存贷款、结算、银行卡、投资理财以及预防假币、抵制非法集资等农村金融知识,帮助农村青年群众提高金融风险意识、信用意识和使用现代金融服务的能力,促进农村青年创业就业。
二、 活动时间
三、 活动目标
每州(市)至少开展小额贷款及创业项目专题培训35场,组织金融专家讲师团宣讲35场,组织35支宣传队深入农村宣传70场,力争使农村青年宣传服务受众面达70%以上。
四、 推进措施
1.加强宣传引导。一是利用媒体宣传,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及手机短信等媒体全方位、持续性地宣传金融知识。二是开展现场宣传,利用在乡镇集市设立宣传点、挂贴横幅标语、编印金融知识宣传手册、发放宣传资料、流动宣传车、志愿服务小分队走村入户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
2.举办金融培训。结合当地实际,组织举办区域性(县或乡镇)“贷免扶补”专题培训班,分批次对农村创业青年和基层团干部进行“贷免扶补”和创业项目培训。
3.开展指导服务。各涉农银行业金融机构基层营业网点(县级以下,含县级)设立业务咨询台、农村金融服务热线、金融知识宣传栏,为农村青年及时答疑解惑。同时,按照自愿申请、严格审批的原则,在全省范围内选取三至五家涉农金融机构基层网点,作为农村金融知识宣传服务示范点,长期开展金融知识宣传、金融业务咨询、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服务等工作。对金融机构空白乡镇,以宣传普及基础性金融知识、培育信用环境为主,为实现乡镇基础性金融服务全覆盖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
4.建立长效机制。将“送金融知识下乡”活动与宣传“贷免扶补”知识、农村青年创业项目推介及典型经验介绍等品牌活动有机结合,与强化农村金融服务、拓展农村金融业务工作有机结合,形成长效机制,更好地服务农村青年创业。
五、有关要求
1.总结重点工作推进会以来有关宣传、培训、推荐、获得贷款、还款情况。
2.加强协调,健全组织。各级团组织与银行业监管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成立联合工作机构,做好政策制定、工作部署、组织协调等工作,督促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及时沟通,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出现的问题。
3.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将“送金融知识下乡”活动与“贷免扶补”等品牌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以宣传“贷免扶补”知识为重点,在普及推广农村金融知识的同时,促进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工作。
4.明确任务,落实考核。各级团组织要将“送金融知识下乡”活动作为促进“贷免扶补”的重要基础工作,纳入促进农村青年就业创业培训工作整体规划,统一部署,广泛宣传,通过金融知识培训进一步促进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工作。
5.请各州(市)团委于
联系人:李川
联系电话:0871-4144324
QQ群:157100694 69506229
共青团云南省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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