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在保护母亲河行动中受到团中央表彰

青春彩云南 发布时间:2011年10月08日

2007年,各级共青团组织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2007年保护母亲河行动工作要点》的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以“绿色和谐,你我同行”为主题,积极倡导绿色理念,大力建设绿色家园,强化培养绿色队伍,拓展领域,深化内涵,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保护母亲河行动开展一年来,全国涌现出许多有力推动这项事业不断向前发展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为保护母亲河行动的深入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

为表彰先进,引导和激励更多的集体和个人投入到保护生态环境、保护母亲河的事业中,团中央、全国绿化委员会、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水利部、农业部、国家环保总局、国家林业局决定表彰一批先进和个人。云南省保护母亲河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共青团曲靖市委、共青团红河州委、共青团江川县委获得2007年全国保护母亲河行动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张晓鸣、李川、马骞林、段飞获得2007年全国保护母亲河行动先进个人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