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促进农村青年就业创业工作实行月报制度的通知
青春彩云南 发布时间:2011年10月08日
各州(市)团委:
为贯彻全团促进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团中央书记处要求,要及时掌握各地工作动态,督促工作落实。根据团中央的安排部署,报经团省委同意,团省委青农部决定对促进农村青年就业创业工作实行月报制度。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促进农村青年就业创业培训、示范项目和小额贷款等工作情况、农村贫困青年小额扶贫到户贷款情况(见附件1、2、3)。
二、报送时间
每月25日前报送本月工作情况。
三、报送方式
通过QQ、QQ群、电子邮件方式报送,同时将签字盖章的报表寄至团省委青农部。
四、相关要求
1.要高度重视月报工作,将其作为促进农村青年就业创业的重要措施认真对待;
2.要本着求真务实、认真负责的态度逐项填报,特别注意表间逻辑关系,力求准确、真实;
3.要明确专人收集有关情况,按时统计报送;
4.要注意将工作动态、好的做法及典型附文字一并上报,以便宣传和推广;团中央、团省委将及时汇总各地情况,每月在网上开辟专栏进行通报。
联系人:团省委青农部刘艳、段飞
电话:0871-4144324
青农工作QQ号:156874883
青农工作QQ群:69506229(请各州市通知所辖县市区加入青农工作群)
邮箱:qingnongbu@sina.com
附件: 1.促进农村青年就业创业培训工作月报表
2.促进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工作月报表
3.农村贫困青年小额扶贫到户贷款统计月报表
团省委青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