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制定出台支持和推动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文件
青春彩云南 发布时间:2012年12月28日
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是团的生命力工程和活力工程。《共青团云南省委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和推动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的意见》下发后,大理团州委迅速行动,及时向州委、州政府分管和联系共青团工作的领导进行汇报,积极争取党政支持。在大理州委、州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关心支持下,大理团州委与州财政局于2012年12月24日下发《共青团大理州委 大理州财政局关于转发<共青团云南省委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和推动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明确从2013年开始,每年由州财政和县(市)、创新工业园区财政给予全州乡镇(办事处)经费补助,并将补助资金列入州、县(市)、创新工业园区财政预算,确保每个乡镇(办事处)团组织每年工作经费不少于2万元,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提高而相应增加。通知还明确补助资金专项用于基层团组织建设和基层团各项工作,由县(市)、创新工业园区团委、财政局对所辖乡镇(办事处)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管,确保补助资金专款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