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区五项举措促农村营养改善计划有序推进
青春彩云南 发布时间:2013年08月30日
为进一步推进盘龙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加快农村教育事业发展,共青团盘龙区委、区教育局以学生食品安全保障为核心,“五大举措”规范管理、阳光运作,全力促进营养改善计划有序推进。
规范进货渠道,严把食品原料入口关。完善食堂食品原料大宗商品的定点采购制度,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兼顾价格,委托第三方招标公司对学校食堂食品原料供应商进行资质招标,并组织全区127家公办、民办学校、幼儿园的食堂负责人,在入围供货商内由学校自主选择各大宗食品原料的供货商,定点供货,从源头上保障我区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
规范食堂管理,严把食品加工流程关。要求学校在食堂管理中建章立制、明确责任,建立食堂加工日常监管常态机制,每天有行政人员对学校食堂的加工操作进行专项检查和日常监督,保证食品在采购、贮存、加工、供应等各个环节符合食品安全规定,保证体检、消毒、留样、陪餐、公示等制度有效执行。
强化监督检查,严把食品安全监管关。每年与学校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明确了食品安全工作职责。各学校切实履行职责,促进计划实施公开透明、廉洁运作。每年两次定期对学校食堂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进行食品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知识培训,配合区疾控中心做好健康证到期人员的体检工作,联合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定期不定期对学校食堂进行专项检查,切实提高食堂食品安全及卫生管理水平。
保障信息公开,倡导阳光运作。各学校成立膳食委员会,统一制作“营养改善计划项目实施学校”、“盘龙区农村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学校食堂食谱”公示牌,定期公示学生营养计划实施方案、资金总量和标准、学生名单、配餐标准和营养食谱、食品数量和价格、每月账目结余、监督举报电话等信息,并设立意见箱,关注民意,及时收集意见建议并解决存在问题。
强化审计监督,规范经费监管。团区委、区教育局联合区监察局等10个职能部门组成监督组,每月指导学校开展一次自检自查工作,按时填报月报表,每两个月对37家学校开展一次营养改善计划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每年进行一次经费审计,公示检查、审计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