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平县青年志愿者积极参与县2008“12∙4”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
青春彩云南 发布时间:2009年03月10日
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即将到来之际, 11月26日,金平县委宣传部、司法局、林业局等11个单位,围绕“弘扬法治精神,服务科学发展”主题,组织法制宣传相关工作人员,利用金平街天人民群众比较集中的县城十字路口开展2008年“12·4”法制宣传日暨云南省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金平团县委组织5名青年志愿者参加了宣传活动。
青年志愿者按照活动要求和安排,对过往行为及前来赶集的农村群众发放相关法制宣传资料,并为广大群众及青少年、在校学生设台提供法律知识咨询服务。通过青年志愿者与各单位相关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整个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13000余份,展出《法治宣传画》100余幅,发放避孕套2000合、口服避孕药2000板,法律咨询100余人次。
通过开展以十七大精神为核心、以“弘扬法治精神,服务科学发展”为活动主题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广泛掀起了我县干部职工、人民群众及广大青少年学法守法的热潮,进一步提高了群众法制意识,为加快依法治县进程,构建和谐平安金平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