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龙县青年志愿者手拉手帮教失足青少年
青春彩云南 发布时间:2007年08月27日
为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预防、矫治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帮助未成年犯改过自新、回归社会,县法院办公室、刑事刑事审判庭等“青年文明号”集体的30名青年干警结合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审判工作的实际,以“青年志愿者”的身份与30名未成年犯结成帮教“对子”。整个帮教活动将在县委政法委等专业机构的领导下有序开展。活动中,按照“一对一”形式进行干警与少年犯的爱心结对;干警们以结对的帮教对象为主,通过案情分析、结对前多方了解交流,制定适合帮教对象的帮教方案,确定教育、感化的方式和内容,经少年庭和政治部把关后施行帮教,该方案据帮教进度作动态调整和运用;按业务要求形成《失足青少年帮教工作综合情况表》,全部帮教工作结束,填写综合评语,由评定人和帮教对象或家长签名后,帮教工作方可结束。
为共享信息,形成合力,政法各部门与共青团、关工委等群团组织及有关部门联合行动,并向少年犯及其家长(或监护人)发出倡议,构建帮教网络,实现帮教工作的社会化。同时,与教育部门、学校协调,处理好在校失足青少年学生的帮教问题并做好保密工作。
据悉,近期县公安局、检察院、司法局等政法部门的青年志愿者也将与法院一道以回访帮教、爱心座谈帮教等方式,与50余名少年犯、缓刑犯、刑释解教青少年、正在受审青少年开展帮教,为部分青年犯的子女提供关爱和维权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