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津县黄葛槽小学获第八批省语言文字示范校认定

青春彩云南 发布时间:2016年01月05日

  近日,省教育厅、省语言文字委员会发文通知,认定盐津县黄葛槽小学为第八批云南省语言文字示范校。 

 

  2015年,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盐津县积极开展创建省、市语言文字示范校工作,把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要求有机融入到各项活动和社会实践当中,引导学生认识加强语言文字修养的重要性,使学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得到锻炼和提高。黄葛槽小学在昭通市语言文字示范校认定基础上,经市教育局推荐上报,获得本次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