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法学院举行“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19年03月20日

  2019年3月15日,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在空港校区举行。本次活动由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法学院主办、法学院学生分会承办,旨在宣传“3.15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内容,增强大学生维权意识。  

 

  

 

  活动过程中通过发放宣传资料为大家介绍消费者维权经典案例,敲响了大家维权的警钟,提高了大家的维权意识,同时也体现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重要性!

 

  

 

  其中,有奖问答活动成为了现场的一大特色。组织人员准备了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知识的题目,同学们认真思考,冷静应答,在答题的过程中深刻领悟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知识概要、组成体系、法律意义等重要内容。师生之间相互交流,在活动开展的同时吸收更多知识。让更多的同学知道《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维权的有力武器,它的颁布实施,催生和强化了消费者的权利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标志着我国以消费者为主体的市场经济向法制化、民主化迈出了一大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颁布与施行,是我国第一次以立法的形式全面确认消费者的权利。对保护消费者的权益,规范经营者的行为,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我们在活动中还准备了激动人心的抽奖活动,让参与抽奖的师生一起朗诵《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知识,在一定程度上加深了师生们对该法律知识的了解,从活动过程中让宣传日开展的深入人心。 

 

  

 

  活动现场还举行了万人签名活动,参加活动的师生在横幅上签名并写上自己在消费维权方面的美好愿望和建议。 

 

  

 

  本次活动极大地调动了同学们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学习的积极性,充分认识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内容,增强了大学生的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