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云南省委关于开展2006年度云南共青团优秀典型工作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年10月08日

各州(市)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省属厅局(公司)、高校团委:
为全面总结2006年度云南共青团的工作,集中展示和宣传共青团工作所取得的新成绩,交流推广先进典型经验,实现共青团事业的新发展,共青团云南省委决定于今年底至明年初开展“2006年度云南共青团优秀典型工作评选”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十六届六中全会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创新团的工作方式,提高团的工作水平,为共青团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做贡献。
二、评选项目
围绕本年度党政中心工作,结合共青团工作实际,各州(市)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省属厅局(公司)团委、高校团委在青年志愿者行动、新农村建设、维权帮扶活动、团建工作创新、地方特色工作等重点工作方面所开展的各类典型活动,共评出50项优秀典型工作。
三、评选条件
申报的优秀典型工作必须是评选项目所列5类单项工作中的一类;要能够充分反映和展示各地各部门共青团工作的新成就、新经验和新探索,得到团员青年欢迎、党政领导赞誉和社会认可;是各地各部门有影响、有特色、有创意的活动,要具有典型示范作用,对全省共青团工作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四、评选步骤
1、推荐申报(2006年11月15日至12月15日)
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各州(市)团委可申报3-5项(其中县、市、区工作项目不少于1项),省直机关团工委、省属厅局(公司)团委、高校团委可申报2-3项。每项申报工作项目除300字的内容提要外,还需附3000字以内的详细材料,同时提供2-4张活动相关照片。申报表一式10份及申报材料一式5份请在12月15日前报团省委宣传部,同时报送电子版至xcb@yn.cityyouth.cn
2、初评阶段(2006年12月16日至12月25日)
活动领导小组组织评委会成员根据评选办法(另起草)进行初选,初选出80项作为侯选优秀典型工作项目。
3、公示阶段(2006年12月26日至2007年1月10日)
初选出的80项侯选优秀典型工作项目,将在相关媒体上公示,征求各方意见。
4、终评阶段(2007年1月11日至1月15日)
由评委会负责评出50项优秀典型工作,并报活动领导小组审核确定。
评选结果将作为2006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并在2007年团省委全会上进行表彰;将适时选择部分获奖优秀典型工作项目进行广泛宣传;获评的50项优秀典型工作将汇集成册,作为云南团史重要资料,分送给各州(市)、省属厅局(公司)、高校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同时发送各州(市)团委、县(市、区)团委、省属厅局(公司)团委、高校团委及相关的党委政府和群团组织。
五、组织机构
评选活动组建专项活动领导小组,由团省委书记罗国权同志任组长,团省委副书记何池康同志、饶南湖同志、汪洋同志任副组长(具体名单见附件1)。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团省委宣传部),负责评选活动的具体工作。由活动领导小组聘请有关专家和人员组成评选委员会(评选委员会名单另行确定),对“2006年度云南共青团优秀典型工作”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评审结果报活动领导小组最终确认。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真正把各地、各部门最具代表性的工作推荐出来,确保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附件1:“2006年度云南共青团优秀典型工作”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2:“2006年度云南共青团优秀典型工作”评选活动项目申报表

共青团云南省委
二〇〇六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