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机关团工委班子组织集中学习开展专题纪律教育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28日

  9月28日上午,省直机关团工委召开团工委委员会议,集中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第一讲、三十讲),并组织开展纪律教育,原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央八项规定》《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团中央《关于提高政治站位 改进工作作风的六条规定》以及团云南省委关于严格管理团干部“八带头八禁止”规定等相关文件精神。团工委副书记聂易明主持学习会议。

 

 

  会议强调,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7.2”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陈豪书记在省第十四次团代会上的讲话精神,推进省直机关共青团的政治建设,全面落实从严管团治团部署要求,省直机关各单位团青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抓好团干部及广大团员青年纪律教育。一是强化团员青年纪律规矩的学习教育。各团青组织要坚持把纪律教育作为团员青年经常性政治思想教育的重要内容,做到抓在日常、融入经常。要将纪律教育纳入到“青马工程”等培训教育课程。二是坚持以上率下,带头执行纪律规矩。各级团干部要把好自己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总开关”,带头遵规守纪,做到办事不离“章”,行为不越“轨”,在广大团员青年面前,能够以德立威,以品服人,以行化人。三是从严落小,加强对团员青年的管理监督。要从严落小匡正团员青年的言行,让团员青年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要善于学习参照党内“四种形态”有效做法,抓好团员青年的日常管理监督,强调“三个在前”,即;教育规范在前,提醒谈话在前,纪律处理在前。四是积极引导青年履职尽责,干净干事,勇于担当作为。要强调树立为青年服务和为共青团做事“无功就是过”的思想,发扬干事担当的精神,主动作为、大胆作为、正派作为,树起机关青年既有理想、又有本领,既要干事、又要干净, 既能担当、更能自律的新形象。 

 

  会上,会议还研究审议了省直机关“四比”活动实施方案和“美丽云南”宣传暨环滇(半程)骑行活动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