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人民检察院与曲靖市中院人民法院召开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暨公益诉讼工作联席会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14日

  为加强法检两院在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和公益诉讼工作中的监督制约和协调配合,保证正确履行审判职能和法律监督职能,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11月12日,曲靖市检察院与曲靖市中级法院召开工作联席会,共同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问题。曲靖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叶敬东、民行处全体人员及曲靖市中级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祖发及中院相关庭室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两院参会人员结合办案实践,就检察机关提出的法院近年来多起案件中的违法送达问题、胜诉方预交的诉讼费在判决生效后的清退问题、再审检察建议引起再审的案件中检察机关的地位和作用、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中的级别管辖问题、食药品安全类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惩罚性赔偿等方面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李副院长对我院提出问题逐一进行了解答,并对我院针对法院系列案件违法送达作出的类案检察建议进行了现场回复,李副院长表示全市两级法院已对《检察建议书》中指出的公告送达程序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了落实和整改,今后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送达法律文书。会上,两院还就以下问题达成共识:一是检察监督中发现法院审判活动中存在违法送达情形的,一般采取检察建议方式,建议法院自行纠正违法。符合抗诉条件的,在抗诉前应与原承办法官进行沟通,听取意见;二是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检察机关在诉讼请求中要求判决对被告进行惩罚性赔偿,符合法律规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最后,李祖发副院长、叶敬东副检察长分别作了总结发言。 

 

  李祖发副院长指出,法、检两院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很重要,有利于相互沟通、配合、理解、支持,共同解决诉讼监督及公益诉讼案件办理过程中的分歧和问题,建议该会议制度长期保留下来,一年举办一至两次,使检、法两家联系更加紧密、信息互通更加顺畅、支持监督更加有力。法、检两院案件承办人员要加强协作配合,小问题通过沟通方式交流解决,共性问题拿到联席会上讨论解决,从而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叶敬东副检察长强调,法检两院要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监督不是你错我对的零和博弈,也不是高人一等。监督机关与被监督机关责任是共同的,目标是一致的,赢则共赢,损则共损。召开检法两院相关负责人参加的联席会,目的是加强法院、检察院的沟通协调,加深了解,实现既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纠正违法裁判和违法行为,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又共同维护审判权威、提升司法公信力的双赢、共赢目的。叶敬东副检察长要求:一是应树立监督与支持并重、监督和息诉并重的理念,在今后工作中,无论是以抗诉、还是检察建议的方式纠正违法,法、检两院都应事先沟通,达成共识,取得理解和支持;二是要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和省检察院关于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部署和要求,重点办理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国有财产保护和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典型案件,取到办理一件,警示一片的效果,确保曲靖公益诉讼工作迈上新台阶,积极回应党委政府及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要求和期待。三是民行部门检察人员要顺应新形势下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新要求,加强学习,苦练基本功,不断提升诉讼监督能力和公益诉讼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