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镇康县委联合镇康县人民检察院开展法治教育实践活动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06日

为引导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近日,团镇康县委、镇康县人民检察院组织28名少年儿童到镇康县人民检察院开展“利剑护蕾,护‘未’成长”法治教育实践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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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家长的陪伴下,孩子们来到了镇康县人民检察院。一踏入这里,大家就被检察院庄严而神圣的氛围所感染。随后,孩子们整齐列队进入未成年人一站式办案中心,讲解员为他们详细介绍了检察院职能及未检工作,通过一个个生动的案例、一段段深刻的解析,让孩子们认识到法律不仅是约束行为的准绳,更是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坚强后盾。


随后,讲解员用简单易懂的语言,结合图片、视频等形式,深入浅出地为孩子们讲述了法律的基本概念、未成年人保护的重要性以及如何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等内容,在孩子们的心中种下法治“种子”;在互动问答环节,讲解员将复杂的法律条文转化为易于理解的常识,耐心解答孩子们的好奇和疑惑。此外,志愿者还围绕防校园欺凌等方面,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为孩子们上了一堂法治知识课。


活动最后,孩子们分享了各自的感悟和体会,大家纷纷表示,本次活动让自己更加明白了法律的重要性,今后将当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同时努力学习法律知识,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2024年以来,团镇康县委扎实落实省、市、县关于“利剑护蕾”专项行动的安排部署,积极整合资源,组建未成年人志愿服务队,开展农村留守(困境)儿童关心关爱工作5次,为481名留守(困境)儿童实现“微心愿”;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活动6次,覆盖2000余名未成年人。下一步,团镇康县委将继续联合相关部门,运用好社会各界力量,开展好“利剑护蕾”相关工作,携手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撑起一片法治蓝天,共筑未成年人的美好未来!

编  辑丨梁   爽
校  对丨胡   娜
校  审丨王薇淇
编  委丨金   树
来  源丨团镇康县委
投稿邮箱丨415495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