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青通〔2013〕99号共青团云南省委关于开展“新云南新青年·奋斗的青春最美丽”主题微博活动的通知

青春彩云南 发布时间:2013年11月14日

云青通〔201399

 

 

共青团云南省委关于

开展“新云南新青年·奋斗的青春最美丽”

主题微博活动的通知

 

各州()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各省属厅局(企业)、高校团委:

为贯彻落实团中央《关于加强共青团网络宣传引导工作的实施意见》和省委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推动我的中国梦——奋斗的青春最美丽活动在网上广泛传播,弘扬青春正能量,共青团云南省委决定开展新云南新青年奋斗的青春最美丽主题微博活动。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311月至201312月。

二、活动内容和方式

新云南新青年奋斗的青春最美丽为统一主题,以畅谈青春梦想、分享励志故事、弘扬奋斗精神、担负青年责任为主要内容,结合奋斗的青春最美丽分享会的开展,全省各级团组织、团干部、团的品牌工作、青年典型等共青团系统微博发挥骨干带头作用,影响带动全省广大青年网友参加,积极编创、转发微博,激励全省广大青少年以奋斗实干的行动共筑中国梦的云南篇章。

三、具体做法

(一)发动新浪、腾讯平台上的各级各类共青团微博,统一推出“#新云南新青年奋斗的青春最美丽#”微博话题,并且@云南共青团,分享各自精彩观点。

(二)各级各类共青团要在新浪、腾讯共青团微博发布奋斗的青春最美丽分享会活动内容,上传活动视频,吸引青少年参与讨论。

(三)由团中央协调新浪、腾讯,参照当前微博网站流行做法推出了本次微博主题活动专用徽章——“青年好声音,吸引网友参与编创、转发主题微博作品。鼓励各级各类团组织也要积极参与,获得活动勋章。

(四)用好专题微博网页。充分利用中国青年网微广场、新浪微吧和腾讯微频道上开设的青年好声音专题网页,集中展示我省各级团组织开展主题微博活动中涌现出来的优秀微博作品。

(五)各地共青团微博要对在本地开展的活动充分进行宣传,各级共青团微博之间要广泛转发、评论。

各州()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各省属厅局(企业)、高校团委有关工作开展情况请于2014110日前汇总报团省委宣传部,字数不少于500字。

 

人:张   

联系电话:0871-64154951

电子信箱:4154951@163.com

 

 

 

  

                         共青团云南省委

                         2013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