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青通〔2014〕5号共青团云南省委关于印发《共青团云南省委关于开展第一批城市街道区域化团建工作的方案》的通知

青春彩云南 发布时间:2014年02月14日

云青通〔20145

 

 

共青团云南省委

关于印发《共青团云南省委

关于开展第一批城市街道区域化

团建工作的方案》的通知

 

各州()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各省属厅局(企业)、高校团委,机关各部(室)及直属单位:

根据团中央的统一部署,结合云南省实际情况,团省委研究制定《共青团云南省委关于开展第一批城市街道区域化团建工作的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共青团云南省委

2014212

 

 

 

 

 

 

 

 

 

 

 

 

 

 

 

共青团云南省委关于开展第一批城市街道

区域化团建工作的方案

     

    为贯彻落实团的十七大、团的十七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九届七次全会、省委工青妇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提高城市基层团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扩大团的工作的有效覆盖面,团省委决定在总结2013年开展城市街道区域化团建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继续深入开展区域化团建工作。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总体要求:推进区域化团建工作,要突出街道团工委的枢纽功能,立足建设服务型团组织,强化属地原则,打破行业、层级、所有制界限,实现区域内组织共建、资源共享、阵地公用、工作联动。

工作目标:在巩固街道团组织格局创新成果的基础上,每个街道团工委建立1个区域青年工作共建委员会(以下简称共建委员会)、建设1个青少年工作阵地,每个团工委专兼职委员负责新建2个直属团组织,所属社区普遍建立团组织,力争实现团组织100%覆盖。在具备条件的地区,每个街道至少联系2个青年社会组织,为每个社区协调争取1名青少年社工(或专职志愿者)。通过开展城市街道区域化团建,在城市街道形成网格化管理、阵地化服务、社会化运作、功能化发展的区域整体性工作格局。

    二、主要任务

    (一)推动区域组织共建。坚持党建带团建,在街道党工委的领导下,组建以街道团工委为核心的共建委员会。凡属区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包括非公企业)、学校、园区等,已建的团必须向街道团工委报到成为成员单位,承担工作并参加活动;未建团的单位,也可吸纳为共建委员会成员单位。加强街道团工委直属团组织建设,积极推广行业建团、楼宇建团、市场建团、园区建团等联建共建模式。在青年聚集较多的商业街区、工业园区、集贸市场、居住区等区域,以及两新组织、文体兴趣组织、志愿者组织等功能性组织中,因地制宜建设团组织,力争实现社区建团全覆盖。建设街道社区流动团员联络站,探索流动团员及在未成立团组织的单位工作团员的管理创新。

    (二)凝聚青年社会组织。发挥街道团工委的枢纽作用,加强对青年社会组织的联系、服务、引导工作,使之成为团组织延伸手臂、增强活力的重要依托。要摸清底数,掌握区域内各类青年社会组织的基本情况,特别是加强与其骨干成员的沟通联系。要及时发行青年组建社会组织的意愿,积极孵化培育公益性青年社会组织。要提供服务,在活动场地、项目指导、教育培训等方面提供帮助,增强开门办活动意识,鼓励青年社会组织承接团的工作项目。要分类管理,具备建团条件的,及时推动建立团组织;不具备建团条件的,可以成立区域青年社会组织联谊会进行联系。可以推荐青年社会组织骨干进入青联、青企协等团属青年社团。

    (三)加强工作力量配备。巩固街道团工委班子至少9名专兼职团干部的组织格局,地市级团委要推动街道团工委班子调整更新形成制度性安排,区县级团委要组织编制外委员参加集中培训,为区域化团建提供稳定的核心骨干队伍。同时,积极探索将青少年社工纳入青年岗位能手评选表彰等制度性安排,加大对青少年社工、青年社团骨干、青年志愿者等人员的培养使用力度,制定相应的评价激励措施,使之成为开展区域化团建的有生力量。

    (四)积极拓展青年阵地。依托街道社区服务中心、社区服务站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青年中心,鼓励各地通过争取政府投入和募集社会资金,建设社区青年汇、青年家园、新市民学校等阵地,以及采取共建、挂牌等方式建设各类小型阵地,推动共青团工作在青少年身边实现有形化。主动争取党团组织共用活动场所,协调共建委员会成员单位共享活动阵地。利用微博、微信群、QQ群、飞信群、论坛等资源,广泛建立网上熟人社圈为特征的团员青年网上之家,为青年提供交流、交友、社区参与的平台。

    (五)加大资源整合力度。通过社会化运作、市场化运作等方式,挖掘、盘活各类社会资源。创新团的资源整合和方式配置方式。各级团组织要积极为街道团组织争取资源,并向工作突出、青年密集和经费短缺的街道、社区倾斜。区域内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学校等领域团组织要将工作资源进一步向街道延伸,青年文明号、青企协会员企业等单位要通过结对帮扶等形式实现资源共享。具备条件的街道,要积极开展青年文明号街区创建活动。

    (六)形成区域工作品牌。围绕青年学习成才、就业创业、婚恋交友、社会融入等需求整合服务资源、设计活动项目,打造做好事做善事社区微公益行动市民培训计划等区域品牌工作项目,形成一街一品。构建区域化工作平台,使青年志愿者、青年文明号、大中学生社会实践、青少年维权岗等品牌项目在区域内实现落地和对接,建立开放性的服务项目体系。注重争取和承接政府青年事务对接,探索与社会组织和专业社会服务机构开展合作,为青年提供更有针对性的分众化服务项目。

    (七)完善工作协同机制。明确共建委员会单位和区域各类团组织在区域化团建工作中的职责、分工,建立区域化的议事协商、资源整合、人才培养、活动共联、信息共享机制。改进评选表彰机制,把参与街道区域化团建工作纳入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青年文明号等评选表彰,开展评选时注重听取所在街道团组织意见。

    三、责任分工

(一)活动领导小组

  长:团省委书记:杨 

副组长:团省委副书记:罗永斌

团省委副书记:景 

团省委副书记:雷   

团省委副书记:任远征

领导小组下设城市街道区域化团建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团省委城青部。

  员:团省委组织部部长:和爱红

团省委宣传部部长:范 

团省委城青部部长:张彦辉

团省委学校部部长:杨 

团省委少年部部长:吴 

团省委城青部副部长:杨 

团省委权益部部长:林 

团省委志工部副部长:段 

各相关州(市)团委书记、分管城青工作的副书记,省直机关团工委书记,省属企业团委负责人。

(二)工作职责:

1.省级活动领导小组发挥全面安排部署作用。负责制定全省第一批城市街道区域化团建工作方案,全面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团省委领导班子成员将按照活动方案分别联系第一批城市街道区域化团建示范点,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2.州(市)级团委要发挥领导作用。州(市)级团委要切实履行区域化团建工作的领导责任,协调争取配套政策,制定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和推进措施,加强分类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每个州市级团委领导班子成员要联系1—2个县区,3—5个街道。

3.区县级团委要发挥主导作用。区县级团委要充分发挥纵向指导和横向联系协调的作用,及时掌握基础工作动态,为区域化团建工作提供资源支持和具体指导。每个区县级团委领导班子成员要联系2—3个街道,3—5个社区,同时参加所联系片区的区域青年工作联席会议。

    4.街道团组织要发挥主体作用。街道团组织要强化属地责任,摸清辖区内团员青年,团组织、青年社会组织等基本底数。要主动与区域内各类团组织和青年组织联络,依托共建委员会等机制平台,推动组织有效融合、工作横向互动、资源充分共享。

    5.各级条属团组织要发挥协作和配合作用。区域内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学校团组织等要打破条块分割,主动与街道团工委进行协商沟通,将参与区域化团建作为自身工作的重要内容,将活动、项目、阵地和资源向街道延伸和开放,实现工作联动。

    四、实施范围

    在总结2013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在昆明、昭通、曲靖、玉溪、楚雄、红河、大理、德宏8个州市所有街道(没有街道的州、市应针对州市及县区所在地乡镇)全面开展区域化团建工作,并进行年终量化考核。其余的8个州(市)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开展试点工作,为第二批区域化团建工作探索路子、积累经验,根据实际情况确定1—2个试点。

    五、工作措施

(一)摸底阶段(20142月底完成)

各州(市)团委接到方案后,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县级团委协调、指导街道团委做好摸底调查工作,做好辖区内团组织、青年社会组织、团员青年等基础数据及相关信息统计工作,做到底数清楚,情况明了,并初步协商确定区域青年工作共建委员会成员单位。

(二)筹备成立阶段(20143月中旬)

根据摸底情况,县级团委积极调协,整合资源,各街道团工委确定共建委员会成员单位,并按照要求召开“XXX共建委员会筹备会,建立工作机制,拟定工作制度(参考样本见附件),明确相关职能。期间,团省委将各地工作开展情况选定省级示范点推进区域化团建工作。

(三)活动开展阶段(20143月中旬—10月)

根据团省委工作要求,结合内生性需求,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的主动性,开展适合本地区情况的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具有实效、参与面广的活动。要充分利用现有的健身活动室、残疾人康复治疗室、少数民族之家、法律服务室、党团员活动室、图书阅览室等资源,按照七个一(一个组织、一个依托、一个网络、一个骨干、一套项目、一个章程、一个形象)的规范化建设标准,扎实有序地推进青年家园建设工作。要依托青年家园平台,积极探索在服务青年就业创业、活跃社区青年文化、维护社区青年合法权益、培育社区青年社团、建立流动团员联络站等工作的新的方向,做到有效整合辖区资源,更好的服务青年、服务群众。

(四)总结经验、选典树典阶段(201411月)

各州(市)团委,各县(市、区)团委,要在工作中及时发现、提炼各共建委员会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报送工作信息;要打造一批有特色、有实效、有价值的先进典型。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州()团委要充分认识区域化团建工作的重要性,主动争取同级党委和组织部门支持,按照团省委总体部署,细化工作方案。各级团组织的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团的各条战线要分工协作、形成合力,城市战线要发挥好具体协调作用。全面开展区域化团建工作的8个州市及其他主动开展试点工作的州市,于33前向团省委城市青年部报送细化方案。

(二)立足基层,靠前指导。区域化团建工作关键在基层,重点和难点也在基层。各地要充分调动基层团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切实增强工作针对性和时效性。区县级以上团的领导机关要强化工作督导和一线指导,保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高质高效推进工作。团省委将结合工作推进情况和基层意见建议,出台考核量化办法。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建立共建委员会成员单位QQ群、微信群等新媒体联系方式。尝试开设微博圈、微信公共账户等加强工作交流互动。根据具体的工作品牌项目设计相应的网络活动,传递青春正能量。

   

人: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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