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牵手红领巾 相约中国梦”活动的通知
青春彩云南 发布时间:2014年04月16日
关于开展“牵手红领巾 相约中国梦”活动的通知
青春彩云南 发布时间:2014年04月16日
关于开展“牵手红领巾 相约中国梦”活动的通知
各州(市)团委、少工委:
按照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的要求,为充分发挥“全团带队”的作用,动员社会力量关注少年儿童,在全社会形成关爱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氛围,共青团云南省委、云南省少工委决定在全省持续开展“牵手红领巾 相约中国梦”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14年4月至11月
二、活动主题
牵手红领巾 相约中国梦
三、活动范围
团的专职干部,乡镇(街道)团委书记、副书记,各级青联委员,大中院校学生会干部,青年企业家协会会员,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协会会员。
四、活动方式
团的专职干部,乡镇(街道)团委书记、副书记定点联系一个少先队大队,每年至少有7天深入学校参加少先队活动。州市以上团委要积极动员各级青联委员、大中院校学生会干部,青年企业家协会会员,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协会会员一同前往学校参加少先队活动。
五、活动内容
(一)参加一次少先队主题队会
各级团干部要深入到少先队大队、中队,参加一次以“红领巾相约中国梦”为主题的少先队主题队会,与队员一起开展说好“中国故事”,讲好“云南精神”,结合云南边疆、民族的特点,做好国家意识和民族团结教育。各级青联委员、大中院校学生会干部,青年企业家协会会员,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协会会员要结合自身的成长,为少先队队员讲一个生动的“我与祖国共成长”的故事,教育少先儿童从小立志向,长大报效祖国。鼓励学校聘请有条件的青联委员、大中院校学生会干部,青年企业家协会会员,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协会会员作为少先队志愿辅导员。
(二)参加一次少先队庆祝活动
各级团干部要在“六一”、“十一三”期间,至少参加一次少先队的庆祝活动,主动与学校联系,支持少先队员开展游园、游戏、比赛、观看电影等庆祝活动,通过寻访、体验、感悟、分享等方式,与少年儿童一起分享节日快乐。争取党委分管领导在“六一”参加少先队活动,在少先队建队纪念日召集研究加强少先队工作。
(三)回访一所希望小学
各级团组织要开展一次希望小学回访活动,了解学校发展情况、少先队建设情况、师生学习生活情况,加强对学校少先队工作的指导,积极帮助解决实际问题。整合资源力所能及地向希望小学的少先队组织和少先队员赠送一批文具、图书、教学用具等。
(四)结对一个少先队小队
各级团组织要深入到少年儿童之中,了解他们的学习、生活情况,要特别关注、关爱留守少年儿童。每名专职团干部,各级青联委员,大中院校学生会干部,青年企业家协会会员,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协会会员要长期结对一个少先队小队,帮助他们解决学习、生活问题。
(五)走访一批少先队辅导员和少先队员
各级团组织要加强与少先队组织的联系,主动走访学校领导、少先队辅导员和少先队员,听取做好新时期少先队工作的意见建议,帮助研究解决问题,推动少先队工作在基层发展。各级团干部、青联委员,大中院校学生会干部,青年企业家协会会员,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协会会员要根据自身条件,组织动员各种社会力量帮助少先队组织建设鼓号队、标准化少先队队室、红领巾广播站等活动阵地,活跃少先队活动。
五、有关要求
(一)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把此次活动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的重要载体,积极向团干部,青联委员,大中院校学生会干部,青年企业家协会会员,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协会会员以及各种社会力量做好宣传工作,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好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各级团干部要切实履行好党赋予的光荣任务,把少先队工作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深入研究少年儿童的成长规律,为少年儿童的成长成才做好服务工作。参加少先队活动时要严格遵守党的群众路线的相关规定,不给学校添麻烦、不给教师学生增负担、不影响学校的正常教学工作。
(三)各级少先队组织要积极向团组织做好汇报工作,各中小学少先队组织要为团干部,青联委员,大中院校学生会干部,青年企业家协会会员,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协会会员进学校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
(四)各级团组织要把将活动开展情况及时上传到云南青年信息网,并于2014年12月10日前将全年开展情况报团省委少年部。
联 系 人:朱春华
联系电话:0871-64144835
电子邮箱:yntswsnb@163.com
共青团云南省委 云南省少工委
201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