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青通〔2014〕31号共青团云南省委关于开展青年文明号二十周年系列活动的通知

青春彩云南 发布时间:2014年05月07日

云青通〔201431

 

共青团云南省委关于开展青年文明号

二十周年系列活动的通知

各州(市)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各省属厅局(企业)团委:

2014年是青年文明号活动开展二十周年。为总结二十年来青年文明号活动的基本经验,推动活动的深化发展,共青团云南省委决定开展青年文明号二十周年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岗位建功创一流 文明点亮中国梦

二、活动时间

2014 4 —2014 12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成果展示活动,回顾创建历史。各(州)市、各行业要以我的中国梦青年文明号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为牵引,紧密结合二十周年系列活动主题主线,组织开展行业文化传承、职业礼仪展示、创建成果回顾等职业文化创建活动。各地各行业分别制作青年文明号活动二十周年成果展板,结合实际,组织开展本地、本行业的青年文明号风采巡展活动。

(二)开展亮化品牌活动,扩大社会影响。各级活动组委会要在广泛征集、深入挖掘的基础上,开展以亮标识、亮身份、亮承诺、推广创建经验、讲述职业故事、开展文化活动等为内容的宣传展示活动,进一步亮化青年文明号品牌形象,扩大青年文明号的社会影响力和美誉度。要继续深化 亮身份,展风采活动,特别是在交通、金融、商贸、为民服务大厅等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在公交车站、出租车、综合商业楼宇等公众聚集场所,充分利用对外窗口和宣传载体,打出青年文明号二十周年活动标语,亮化品牌形象;在工作场所放置牌匾,青年职工积极佩戴青年文明号绶带或团徽;在工作现场悬挂或张贴青年文明号标识;充分利用LED 屏、楼宇广告等宣传活动主题,如喜迎青年文明号活动开展二十周年唱响文明号建功中国梦我们是青年文明号青年文明号竭诚为您服务等,也可结合单位实际自行设计主题口号。

(三)开展“寻找杰出号”活动。总结工作经验,要发动基层,立足实际,考察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发现一批有示范性、感召力和时代特点的青年文明号典型,同时随机抽查部分青年文明号集体,对不达标的集体坚决予以摘牌。开展致青年文明号的一封信活动,加强与辖区内新、老集体的联系。适时召开座谈会,表彰一批先进集体,总结青年文明号活动开展二十年以来好的做法和经验,研究今后一个时期青年文明号活动发展的思路和举措。

(四)开展新兴领域创建活动,拓展工作渠道。在巩固传统工作的同时,创新工作方式,延伸工作手臂,积极探索在电子商务、快递物流行业、餐饮企业、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等新兴领域开展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同时要结合城市区域化团建的要求,开展青年文明号区域联创活动。重点在城市的商贸商圈、交通枢纽、旅游景区、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开展青年文明号区域联创活动

(五)开展青年文明号集体“做好事做善事做志愿者”三做活动。传播公益理念,以广场服务日青年文明号为民服务等活动为载体,组织辖区内各级、各行业系统青年文明号开展三做活动,引导广大青少年日行一善,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传递青年文明号正能量。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下基层、访青年、解难题活动,组织青年文明号集体走进基层,每个集体至少联系一名困难青年,解决一个实际困难,办一件实事。

(六)开展新媒体活动,运用网络手段,举办青年文明号“微电影”制作比赛。开通号长微博”“号长微信,并联合网络媒体,开展活动专栏、设置专题网页、组织网络论坛等,对活动历程、典型集体、代表人物、系列活动等进行全面展示。

(七)树立先进典型,开展分享活动。团省委将于8月至9月组织先进集体代表,以访谈座谈、主题报告、分享会等方式,走进机关、走进行业、走进厂矿,面向创建集体和广大青年开展经验交流、现场指导,推广先进经验、分享感人事迹,弘扬职业理念、营造创建氛围。

(八)加强机制建设,完善创建标准。根据团中央统一部署,要在创建领域、考评机制、活动管理等方面实现创新发展,并针对新领域、新形势,适当调整现行的《全省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各(州)市、各行业可从地区和行业实际出发,制定适度领先且努力可为的地区创建标准和行业创建标准。按照层级创建的要求,优化调整各级青年文明号创建标准,使本行业本地区不同层级的青年文明号在创建条件、创建程序、考评标准等方面既衔接紧密,又有梯度性。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开展青年文明号二十周年系列活动,是青年文明号活动立足新起点、实现新发展、展示新形象的重大契机,是激励广大职业青年为实现中国梦而奋斗的有力举措。各(州)市、各行业要充分认识活动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务求实效。

(二)加强宣传。在工作中要形成整体合力,注重宣传,推动新时期青年文明号活动的新发展。各级团组织要加强宣传力度,将传统媒体与新媒体有机结合,面向社会大力宣传青年文明号二十周年系列活动;要选树先进典型,并发挥示范作用,积极引导广大青少年向先进典型学习。

(三)按时推进。请各(州)市、各行业于4月底报送二十周年系列活动总体方案,515日前上报自2004年以来本地青年文明号活动工作总结以及重要图片、视频、文件等。每月25日前报送当月工作动态。

 

人:诸 岳柯帆

联系电话:0871—64109868

电子邮箱:yunnancqb@163.com

 

 

 

共青团云南省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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