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青联〔2014〕15号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中国电信天翼飞Young——“创青春”云南省大学生创业大赛的通知
青春彩云南 发布时间:2014年05月27日
云青联〔2014〕15号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中国电信天翼飞Young——“创青春”云南省大学生创业大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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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青联〔2014〕15号
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中国电信天翼飞Young——“创青春”云南省大学生创业大赛的通知
各州市团委、教育局、人社局、科协、电信分公司,各高校团委、学生会:
2013年11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向2013年全球创业周中国站活动组委会专门致贺信,特别强调了青年学生在创新创业中的重要作用,并指出全社会都应当重视和支持青年创新创业。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健全促进就业创业体制机制”作出了专门部署,指出了明确方向。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党中央有关指示精神,适应大学生创业发展的形势需要,按照2014年“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的安排部署,共青团云南省委、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科学技术协会、云南省学生联合会、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决定联合举办2014年中国电信天翼飞Young——“创青春”云南省大学生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名称
中国电信天翼飞Young——“创青春”云南省大学生创业大赛。
二、总体思路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中国梦,创业梦,我的梦”为主题,以增强大学生创新、创意、创造、创业的意识和能力为重点,以深化大学生创业实践为导向,着力打造权威性高、影响面广、带动力大的全省大学生创业大赛。
以此为带动,将大学生的创业梦与中国梦有机结合,打造深入持久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有效载体;将激发创业与促进就业有机结合,打造整合资源服务大学生创业就业的工作体系和特色阵地;将创业引导与立德树人有机结合,打造增强大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的有形工作平台。
三、参与单位
主办单位:共青团云南省委、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科学技术协会、云南省学生联合会
承办单位:云南师范大学
协办单位: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四、组织机构
大赛设立省级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省级组委会”),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协办单位的有关负责人组成,负责大赛各项工作的组织开展。省级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大赛的日常事务。
(以上组织机构名单见附件1)
大赛设立指导委员会,由省级组委会邀请享有较高知名度并关注青年创业的经济学家、企业家、风险投资界和新闻媒体界等人士担任成员。
大赛设立省级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省级评委会”),由省级组委会聘请各相关领域专家学者、企业家、风险投资界人士、青年创业典型等组成,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工作。
各高校要成立相应机构,负责本校预赛的组织领导、指导、评审等相关工作。
五、大赛内容
(一)2014年大赛下设3项主体赛事:云南省第六届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云南省大学生创业实践挑战赛、云南省大学生公益创业赛。
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面向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以商业计划书评审、现场答辩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创业实践挑战赛面向高等学校在校学生或毕业未满5年的高校毕业生,且已投入实际创业3个月以上,以经营状况、发展前景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公益创业赛面向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以创办非盈利性质社会组织的计划和实践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以上3项主体赛事需通过组织校级预赛或评审后进行选拔报送。项目申报标准等详见附件2。
(二)“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单独设立了MBA、移动互联网创业等专项竞赛,奖项单独设立。云南省大赛组委会将按照按全国赛事的安排,将竞赛的通知转发到相关高校,由各高校自行组织参赛。
其中,MBA专项赛:(1)组织形式:由赛事承办方会同部分高校发起,组织和邀请国内设有MBA专业的各高校参加。(2)参赛对象:就读于MBA专业的在校学生。(3)参赛形式:通过申报创业项目计划书(是否已投入创业及创业领域不限,申报不区分具体组别)参加该项赛事。(4)参赛名额:每所高校只能组成1支团队参赛。(5)赛事组织开展时间:2014年3月启动,9月进行决赛。
移动互联网创业专项赛:(1)组织形式:由赛事承办方直接面向国内各高校开展。(2)参赛对象:高校在校学生。(3)参赛形式:通过提交基于移动互联网领域的创业项目计划书(是否已投入创业不限,鼓励申报已创立小微企业、科技企业的项目,申报不区分具体组别)或APP应用程序等移动互联网作品说明书参赛。(4)参赛名额:每所高校最多可申报3项。(5)赛事组织开展时间:2014年3月启动,9月进行决赛。
六、奖项设置
云南省第六届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云南省大学生创业实践挑战赛、云南省大学生公益创业赛设置作品金奖、银奖、铜奖、优秀奖和其他单项奖;“大学生创业之星”(个人或团体)奖;高校优秀组织奖;企业贡献奖。
七、推进步骤
云南省第六届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云南省大学生创业实践挑战赛、云南省大学生公益创业赛分预赛、复赛和决赛三个阶段进行。
(一)4月,各高校组织本校预赛。
(二)4月底,上报省级参赛作品。4月28日前,各高校务必将参赛作品和申报表统一报送云南师范大学。
(三)5月上旬,省级复赛。省级评审委员会对作品进行书面评审,评选出优秀奖和铜奖,并遴选出若干件优秀作品进入决赛,并通知各高校。
(四)5月下旬,在云南师范大学举行省级终审决赛。省级评审委员会将通过公开答辩的方式,评选出金奖、银奖、铜奖及其他单项奖。同时,各高校在“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官方网站(http://www.chuangqingchun.net)进行校级、省级参赛项目网络报备和申报。
(五)6月12日,上报全国参赛作品。按照“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组委会的要求,上报云南省参赛作品。
(六)10月,组团参加全国大赛。以“云南省大学生创业大赛作品竞赛团”的名义组团参加“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决赛。
(七)12月,总结表彰及项目推介。省级组委会对各高校创业大赛活动进行考核,公布全省创业计划竞赛各奖项和全国竞赛获奖情况,推介优秀项目和先进个人,召开表彰大会暨闭幕式,安排下一年度创新创业系列活动。与此同时,邀请省内外知名企业家及相关机构人员,举行“云南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推介会”,对在全省和全国竞赛中获奖的优秀项目进行重点推介。针对部分小型和易实施的创业项目,在创业团队有意愿申请贷款的情况下,推荐优先获得云南青年“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
有关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
八、项目申报有关事宜
(一)参赛范围及形式
1. 在2014年7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各类高等院校在校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职研究生),可参加云南省第六届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和公益创业赛。高等学校在校学生或毕业未满5年(时间截至2014年7月1日)的高校毕业生,且已投入实际创业3个月以上可参加创业实践赛。其中,毕业未满5年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证明,仅可代表最终学历颁发高校参赛。
2. 以学校为单位统一申报,以创业团队形式参赛,原则上每个团队人数不超过10人,每个团队限报1件作品。
3. 对于跨校组队参赛的项目,各成员须事先协商明确唯一的项目申报单位。
(二)项目申报数量
各高校报送项目参加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数额不得超过10件。各高校在推报项目时,两类项目的比例不作限制。省级评委会将在省级复赛、决赛阶段,针对两类项目实行相同的评审规则;计算总分时,将视已创业项目实际运营情况,在其实得总分基础上给予1%至5%的加分。
各高校报送参加创业实践赛的作品数额不得超过5件。报送参加公益创业赛的作品数额不得超过2件。
(三)项目申报要求
1. 云南省第六届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1)实行分类、分组申报。参赛项目分为已创业与未创业两类;分为农林、畜牧、食品及相关产业,生物医药,化工技术和环境科学,信息技术和电子商务,材料,机械能源,文化创意和服务咨询等7个组别。
(2)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并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且法人代表或经营者为符合《章程》第十五条规定的在校学生、运营时间在3个月以上(以预赛网络报备时间为截止日期)的项目,可申报已创业类。
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具有核心团队,具备实施创业的基本条件,但尚未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或注册登记时间在3个月以下的项目,可申报未创业类。
(3)项目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表(见附件4)、项目计划书、项目展示介绍视频等。
此外,对于经授权的发明创造、专利或专有技术,申报时需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专利或专有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复印件。对于申报已创业类项目的,申报时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财务报表等)。对于涉及《章程》第三章第十八条相关内容的项目,申报时需提供所规定材料。
2. 云南省大学生创业实践赛
(1)申报不区分具体类别、组别。
(2)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并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且法人代表或经营者符合《章程》第十五条规定、运营时间在3个月以上(以预赛网络报备时间为截止日期)的项目,可申报该赛事。参赛团队第一负责人必须为申报项目(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法人代表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3)项目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表(见附件5)、项目运营报告、项目展示介绍视频、项目注册运营证明材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财务报表等)等。
此外,对于经授权的发明创造、专利或专有技术,申报时需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专利或专有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复印件。对于涉及《章程》第三章第十八条相关内容的项目,申报时需提供所规定材料。
3. 云南省大学生公益创业赛
(1)申报不区分具体类别、组别。
(2)申报项目可以为创办非盈利性质社会组织的计划或实践,应满足以下条件:拥有较强的公益特征(有效解决社会问题,项目收益主要用于进一步扩大项目的范围、规模或水平)、创业特征(通过商业运作的方式,运用前期的少量资源撬动外界更广大的资源来解决社会问题,并形成可自身维持的商业模式)、实践特征(团队须实践其公益创业计划,形成可衡量的项目成果,部分或完全实现其计划的目标成果)。
(4)项目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表(见附件6)、项目计划书、项目展示介绍视频等。
此外,对于经授权的发明创造、专利或专有技术,申报时需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专利或专有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复印件。对于已注册运营项目的,在报名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财务报表等)。对于涉及《章程》第三章第十八条相关内容的项目,申报时需提供所规定材料。
参加云南省大学生公益创业赛的项目,同步参加2014年度“希望工程激励行动”,并按2014年度“希望工程激励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开展。
(四)其他事项
项目申报表、项目计划书、项目运营报告、项目注册运营证明材料及其他材料(除项目申报表外,其余材料不能透露任何有关学校和个人的信息)须分别通过电子版和纸质版两种方式报送。其中,纸质版要求一式3份,封面采用230克A4纸,正文采用70克A4纸。项目展示介绍视频:须制作为flv格式,时长不超过2分钟,文件大小不超过100MB。
九、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举办云南省大学生创业大赛是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推进我省高校创业就业教育、促进大学生创业实践的有力举措,对于引导和帮助大学生转变就业观念、培养创新意识、提高创业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和积极作用。各高校要在继承和发展原有的“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举办多年来形成的有效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结合各自实际,成立组织机构,完善赛制,切实抓好大赛的组织工作。
(二)建章立制,把握导向。组委会拟定了《云南省大学生创业大赛章程》及3项主体赛事的具体规则,并将在今后的竞赛中不断加以完善和改进。各高校要结合大赛的新改革、新要求,进一步做好机制建设工作;在对参赛项目和个人的奖励支持上,要注重与原有的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衔接和延伸。依托大赛平台建立大学生创业就业服务体系,健全完善促进大学生创业的政策体系,注重引入风险投资和联合社会有关方面为大赛提供资金、资源、智力等方面支持,努力推动参赛项目的成果转化。
(三)精心组织,丰富活动。各高校要精心组织安排本校的竞赛,吸引更多的学生参加到竞赛中来,充实和丰富创业计划大赛的活动内容,营造良好的校园科技文化氛围,进一步扩大竞赛的群众基础。有条件的高校可依托大学科技园对参赛和获奖项目的转换提供服务,使学生的科技成果与市场紧密结合。各高校要根据创业计划竞赛的总体要求部署,与“百万青年创业就业计划”有机结合起来,引导学生运用新媒体开展创业。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高校要将大赛宣传作为工作重点,摆上日程,列入计划。一方面借助电视、报刊杂志、广播等传统媒体,另一方面注重运用互联网、手机等新媒体手段,在学生中和社会上营造关注、理解、支持大学生投身创业的社会氛围,同时提升赛事的社会影响力与品牌传播力,为大学生创业就业创造良好的环境和平台。
大赛有关事宜,可与团省委学校部、云南师范大学团委联系。
团省委学校部
联 系 人:宋仕彦
联系电话:0871—64143489
传 真:0871—64143755
地 址:昆明市滇缅大道410号省工青妇干校3号楼共青团云南省委学校部
邮 编:650033
云南师范大学团委(省级竞赛组委会办公室)
联 系 人:陈玉林
联系电话:0871—65912618
传 真:0871—65911208
地 址:昆明市呈贡区雨花片区云南师范大学团委1808信箱
邮 编:650500
专用信箱:yndxscyds@163.com
附件:1.2014年中国电信天翼飞Young——“创青春”云南省大学生创业大赛组织机构名单
2.2014年中国电信天翼飞Young——“创青春”云南省大学生创业大赛章程
共青团云南省委 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科学技术协会
云南省学生联合会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201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