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云南省委关于举办云南省“最美大学生”评比活动的通知

青春彩云南 发布时间:2014年06月06日

共青团云南省委关于举办云南省“最美大学生”

评比活动的通知

 

各高校团委、学生会: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省第九次党代会和团十七大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榜样示范引领的作用,引导团员青年学会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增强大学生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号召广大青年努力奋斗,传递青春正能量。共青团云南省委、云南省学联决定举办云南省2014最美大学生评比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发现最美的心灵 寻找身边的感动

二、活动对象

云南省各高校全日制学生(含本、专科学生和研究生)

三、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

共青团云南省委  云南省学生联合会

(二)承办单位

云南民族大学团委

(三)组织委员会

      任:杨     团省委书记

    任:任远征   团省委副书记

            李光明   云南民族大学党委委员

            祁欣健   省学联主席

办公室主任:杨     团省委学校部部长

            罗海斌   云南民族大学团委副书记

    任:宋仕彦   团省委学校部副部长

            韩素芳   云南民族大学团委副书记

四、活动时间

20145—10

五、活动内容

最美大学生评比共分6个类别:学习之星、自强之星、文艺之星、体育之星、志愿之星、孝敬之星。评比分为校内评选、省级初评、网络评选、集中表彰几个阶段。参评大学生要求在校期间学习刻苦,成绩优秀;思想道德品质良好,政治素质过硬;生活积极乐观,心态健康向上。另外,学习之星推荐人要求学习成绩在全班前3名;自强之星推荐人要求自信自强,具有一定的突出事迹或成就;文艺之星推荐人要求获得过校级以上相关奖项;体育之星推荐人要求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获得过校级以上相关奖项,或者参加过省级及其以上体育赛事;志愿之星推荐人要求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同时获得过校级以上表彰;孝敬之星推荐人要求具有感人的突出事迹。

六、推进步骤

(一)校内评选:6

各高校开展各类别校内评选,在校内评选的基础上,每个类别推荐1名学生参加省级评比。每个同学只能参加1类别的评比。高校在校内评选的基础上,于630日前将推荐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发到云南民族大学团委。

(二)省级初评:9

大赛评审委员会依据参评材料,对各类别参评人选进行初评。每个类别共推荐10名候选人进行网络评选。

(三)网络投票阶段:10

入围最美大学生提名的同学在官方网站公布,并进行网络投票。

(四)公示:11

组委会公布最后结果,并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接受各高校师生监督。

(五)表彰:11月中旬

对评选出的学生和学校进行表彰,颁发相应的证书和奖品。

七、奖项设置

评比活动设30最美大学生奖(每个类别5个),30个提名奖(每个类别5个),分别颁发相应证书和奖品;设3个高校优秀组织奖。

八、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加强对评选活动的组织领导,在继承和发展原有的学生评优和校园活动举办多年来形成的有效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实事求是,切实抓好活动的组织工作,推选各校的最美大学生。

(二)精心组织,丰富内容。要精心组织安排本校的评选,吸引更多的学生参加到活动中来,充实和丰富评选过程的内容,通过评比活动提高团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扩大团工作的有效覆盖。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加强活动的宣传,借助电视、报刊杂志、广播等传统媒体,运用互联网、手机等新媒体加强宣传引导,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聚青年学生共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组委会秘书处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云南民族大学团委

    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大学城雨花片区3号云南民族大学团委

    编:650500

人:郑景伟13529063575  马罕骁13618855556

联系电话:0871—65910034

    真:087165910034

电子邮箱:ynszmdxs@126.com

 

附件:云南省“最美大学生”评选报名表

 

 

 

共青团云南省委           云南省学生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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