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青联〔2014〕20号共青团云南省委、云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共青团云南省委 云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2014年云南青年志愿者助残“阳光行动”主要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青春彩云南 发布时间:2014年06月17日
云青联〔2014〕20号共青团云南省委、云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共青团云南省委 云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2014年云南青年志愿者助残“阳光行动”主要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青春彩云南 发布时间:2014年06月17日
云青联〔2014〕20号
共青团云南省委、云南省残疾人联合会
关于印发《共青团云南省委 云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2014年云南青年志愿者助残“阳光行动”主要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州(市)团委、残联,省直机关团工委,各省属厅局(企业)、高校团委:
现将《共青团云南省委 云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2014年云南青年志愿者助残“阳光行动”主要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共青团云南省委 云南省残疾人联合会
2014年6月16日
共青团云南省委 云南省残疾人联合会
关于做好2014年云南青年志愿者助残“阳光行动”主要工作的实施方案
各州(市)团委、残联,省直机关团工委,各省属厅局(企业)、高校团委:
为抓好云南青年志愿者助残“阳光行动”(以下简称“阳光行动”)的组织动员和工作落实,进一步巩固“阳光行动”工作成果,确保2014年“阳光行动”工作取得实效,按照团省委、省残联《关于实施云南青年志愿者助残“阳光行动”的通知》(云青联〔2014〕7号)要求,现将实施方案制定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关爱残疾青少年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五四”重要讲话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广大残疾人群体为重点,以形式多样的志愿助残活动为主要内容,进一步深化青年志愿者行动,发挥青年志愿者在助残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动员广大青年和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助残志愿服务,彰显人文关怀,促进社会和谐,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和“高原情怀、大山品质”的云南精神,实现在形成全社会关心关爱残疾人的良好氛围上的新突破,为推动云南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而努力奋斗。
二、工作目标
通过夯实工作基础、完善运行机制、开展主题活动等措施,实现对各级共青团、残联、青年志愿者组织和广大志愿者的普遍动员,初步组建一支统一领导、来源广泛的助残青年志愿者队伍,不断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基本摸清各地35周岁以下残疾青少年基本情况,逐步开展对残疾青少年的结对工作,在年内形成参与广泛、形式多样的志愿助残工作格局,努力扩大“阳光行动”的覆盖面,增强其影响力。
三、工作内容
(一)广泛动员,夯实“阳光行动”工作基础
1. 做实摸底调研。加强对残疾青少年现状的调研摸底,动员青年志愿者深入社区、乡镇(街道)、村(居委会)、机关、高校、新社会组织、康复机构、托养机构、特教学校等,认真摸清辖区残疾人尤其是青少年残疾人的底数、分布及需求情况,了解他们的群体规模、分布特点、利益诉求与思想动态等情况,建立台账。
2. 畅通注册招募渠道。广泛动员社区、农村、机关、高校、企事业单位、新社会组织等领域的青年和社会公众参与到“阳光行动”中,以“云南青年志愿者”网络平台为依托,通过网上注册、线下注册、项目征集发布开展的招募与注册、信息交流与互动等方式,加强助残志愿者注册招募工作。
3. 健全完善专项志愿者信息库。通过“云南青年志愿者”网络平台发现和储备具有专业技能的助残志愿者,进一步完善“阳光行动”专项志愿者信息库,组建一批规模适中、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志愿者队伍,特别是抓好骨干志愿者的招募、选拔、培训和管理等工作。鼓励具有一定专业技能的青年志愿者运用专业理念、知识和方法从事相关专业的志愿活动。
4. 开展试点工作。在各州(市)部分县(市、区)进行试点,积极探索建立健全“阳光行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实现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为全面深入开展“阳光行动”创造条件。探索将注册志愿者星级认证制度引入志愿助残工作,试点推广助残志愿者保险工作。
(二)完善机制,构建“阳光行动”工作格局
1. 健全完善“团队帮扶+结对接力”志愿服务机制。鼓励以团队的形式,在与残疾人机构或残疾人团体等开展“大结对”基础上,逐步做好与残疾人、残疾人家庭的“小结对”工作。确保实现志愿者组织与残疾青少年、家庭结对覆盖率达到15%,市区以上要达到30%。针对残疾人家庭和常年在家的残疾人,以“社工+志愿者”、“团队+残疾人家庭”、“志愿者+残疾人”等服务方式开展结对接力服务。
2. 健全完善“菜单式”志愿服务模式。坚持党政支持、团组织和残联组织指导、骨干志愿者带头、志愿者积极参与的组织模式,积极推行“菜单式”志愿服务,做好残疾人服务需求的摸底调查工作,由基层团组织和残联组织及时发布志愿助残计划和残疾人需求信息,指导骨干志愿者带领志愿者开展志愿服务、做好团队管理、加强宣传联络、整合社会资源,抓好基层志愿助残工作各项任务落实。
3. 加强管理考核规范志愿助残工作。依托“云南青年志愿者”网络平台,打造集助残志愿者档案分类管理、志愿助残工作网络对接、助残志愿者沟通交流一体的综合性平台,探索完善常态化的评优机制,推进志愿服务记录信息化,坚持分层管理、分级考核。把“阳光行动”工作纳入共青团组织考核体系,制定工作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志愿服务回馈激励、记录查询和证明机制,建立健全志愿服务记录管理机制。
4. 加强助残志愿者阵地建设。依托残联系统已经建设的温馨家园、工疗站、康复中心、托养中心等机构,及时提出助残阵地开放使用、日常运转、管理考核等工作办法,促进志愿服务在助残阵地的有效开展,同时,将助残工作引入相关基层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
5. 坚持项目带动。抓好项目建设,以典型示范项目带动“阳光行动”全面推开。借鉴云南青年志愿者助残“阳光行动”示范项目征集工作模式,建立健全本地区示范项目库,广泛征集、上报、打造“阳光行动”示范项目,宣传推广基层志愿助残服务的经验做法,注重经验交流和典型选树,坚持“基层经验指导基层实践”,进一步挖掘在推进“阳光行动”中涌现出来的项目典型、个人典型等,充分总结提升,通过工作案例、示范课程等多种形式加以宣传、推介。
6. 完善政策保障。整合优势资源,为“阳光行动”深入持续开展提供保障。加强团内资源整合力度,发挥好团内各战线已有助残工作的综合效应。同时进一步加强与青年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的联系,吸纳社会资源,通过共建共享、合作发展等方式,形成志愿助残工作的强大合力。积极争取文明办、财政、民政等有关部门支持,把志愿助残纳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工作范畴,通过政策倾斜、成立基金、联合命名等多种手段广泛拓宽筹资渠道,筹集资金加强对“阳光行动”的支持力度。
(三)深化主题,扩大“阳光行动”影响力
1. 开展“党员团员志愿助残阳光行动”。各级团组织、残联领导干部主动关注残疾人的疾苦,与贫困残疾人、残疾人家庭结成帮扶对子,带头组织“一助一”“多助一”帮扶残疾人活动,发挥模范带动作用。在“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国际盲人节”、“国际聋人节”、“全国肢残人日”等重大残疾人纪念节日,带头走访残疾人,为残疾人送温暖、献爱心。
2. 开展“社区志愿助残阳光行动”。开展以社区为阵地,以改善残疾人家居生活质量为重点,以“社工+志愿者”为模式、专群结合的志愿助残活动。发动社区低龄老人、有专业技能的社区内居民,帮扶社区内的残疾人。推动社会工作者与助残志愿者联动开展“阳光行动”,组织助残志愿者为社区残疾人广泛开展康复医疗、送医送药、职业指导、技能培训、维权咨询、居家照料、看护料理、心理辅导、电器维修、房屋修缮、出行陪护、电影讲解等多种多样的助残服务。
3. 开展“大学生志愿者助残阳光行动”。鼓励大学生积极参与“阳光行动”,打造大学生志愿助残活动品牌,同时切实强化组织和领导,加强管理和培训,发挥大学生的优势和特点,在日常生活、科技教育、就业创业、康复服务、法律援助、大型活动服务等方面广泛开展活动,推动活动深入发展。
4. 开展“法律志愿助残阳光行动”。广泛争取司法机关、法律援助机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和法律院校等单位的支持,积极开展法律助残志愿活动,鼓励广大律师、法律工作者、法律院校师生等法律专业人士,为有需要的残疾人提供法律咨询、代书、调解、辩护等涉及法律的志愿服务,帮助残疾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残疾人群中开展普法宣传,提高残疾人依法维权的能力。在“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残疾人重大节日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维护残疾人权益的法律法规,消除残疾歧视,使依法保护残疾人权益光荣、侵害残疾人权益可耻的理念逐步深入人心。
5. 开展“残疾人及亲友志愿服务阳光行动”。各级残联动员组织广大残疾人及残疾人亲友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各级团组织动员残疾人和残疾人亲友,成立志愿服务队伍,通过开展手工制作、电器维修、心理疏导等活动服务社群,参与到志愿服务的行列。组织残疾人走出家门、走出机构,参与社会活动,感受社会经济文化发展成果。同时,通过部分残疾人自强不息、顽强拼搏的成功事例和乐观向上、感恩回报的生活态度,使更多人改变对残疾人的看法和态度,鼓励更多人积极向上,快乐工作和学习,促进社会和谐与进步。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团组织要充分认识“阳光行动”的重要意义,把组织实施“阳光行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提高对开展活动的认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制定实施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各司其职,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形成月报工作机制,在每月25日前,各单位要将活动开展情况、典型经验、先进事迹统一收集、整理、汇总后及时报省“阳光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团组织要组织媒体开展“阳光行动”活动成果采风和集中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各地开展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结合“寻找云岭最美志愿者”活动,在全省范围内寻找并表彰一批优秀助残志愿者。要坚持新媒体与传统媒体相结合,多措并举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在全社会进一步提升“阳光行动”的公信力和影响力。
(三)统筹协调,整合资源。各级团组织要把“阳光行动”作为总结提升“做好事做善事做志愿者”主题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以主题实践活动为统揽,继续深化共青团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型赛会志愿服务等活动,运用这些项目积累的人力、政策、组织等成果,支持“阳光行动”的发展。
团省委联系人:缪 勇
联系方式:0871—64108696 13888347920
传 真:0871—64108696
电子邮箱:ynszyz@163.com
省残联联系人:李征宇
联系方式:0871—65732360转7053 15687895866
传 真:0871—65732360转7053
电子邮箱:406024264@qq.com
共青团云南省委 云南省残疾人联合会
2014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