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青联〔2014〕22号共青团云南省委 云南省少工委关于继续做好组织全省各级少工委主任、团委少年部部长和少先队总辅导员到中小学蹲点工作的通知
青春彩云南 发布时间:2014年06月17日
云青联〔2014〕22号共青团云南省委 云南省少工委关于继续做好组织全省各级少工委主任、团委少年部部长和少先队总辅导员到中小学蹲点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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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青联〔2014〕22号
共青团云南省委 云南省少工委
关于继续做好组织全省各级少工委主任、团委少年部部长和少先队总辅导员到中小学蹲点工作的通知
各州(市)团委、少工委:
2013年底-2014年初,按照全国少工委的要求,全省各级少工委主任、团委少年部部长和少先队总辅导员到中小学开展为期1个月的蹲点工作并撰写了蹲点调研报告,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为进一步履行全团带队工作职责,今年,团省委、省少工委将继续组织各级少工委主任、团委少年部部长和少先队总辅导员到中小学开展蹲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14年6月至2014年11月期间,累计1个月时间
二、参加人员
(一)省级少工委主任、少年部部长、总辅导员。
(二)各州(市)、县(区)少工委主任。
(三)各州(市)团委少年部部长。
(四)各州(市)、县(区)少先队总辅导员。
三、地点
参加蹲点调研人员,每人选取1所小学和1所初中。州(市)、县(区)级少工委根据本地少先队工作实际,科学安排蹲点学校,其中应包括城区、乡镇中小学,特别是少先队工作薄弱的中小学。
四、内容
蹲点期间,调研人员要与少先队员同活动,与中小学校的少先队辅导员同工作、同学习、同研究,深入了解学校教育和少先队状况,推进少先队重点工作。
(一)熟悉学校教育状况。熟悉上级教育部门对学校的领导、管理、督导、考核等情况;掌握学校教育教学、管理运行、教育资源等方面的情况;了解学校教师的履职、待遇、职业发展等情况;熟悉学生的学习、生活、活动情况;了解学校与社区、家庭和社会各方面的联系互动;掌握学校教育改革发展的新举措、新趋势等。
(二)做好少先队调查研究。研究学校少先队工作现状,有什么好的经验,存在哪些问题、困难及其原因;研究如何将少先队活动经常地、普遍地、有效地开展起来;研究学校少先队应建立什么样的领导体制、工作方式、工作载体、工作力量等;研究少先队工作的人、财、物等保障如何建立;研究上级少工委应如何支持学校少先队工作等。
(三)开展实践和探索。与学校少先队辅导员一道开展少先队各项活动,亲自上少先队活动课,获得亲身体验和经验;推动少先队活动课进入学校课程安排和课表、少先队大队辅导员的岗位设置、中层管理人员待遇落实、绩效考核、培训工作、小干部队伍建设等,检验各项工作落实有何难度,寻找落实的路径和方法;探索少先队教育融入学校教育、发挥少先队员和小干部自主作用等方面的路径载体等。
(四)与学校领导、教师、辅导员和少先队员交朋友。与学校校长、德育主任、教师、家长等交朋友,了解他们对少先队工作的真实想法和意见建议;至少交5名少先队大中队辅导员朋友,结对5名少先队员,了解他们的工作、学习、思想动态,并保持经常性的联系,加深对基层的了解和感情。
五、工作要求
(一)保证蹲点时间。蹲点期间遵守学校的时间安排,蹲点工作时间不少于1个月,原则上要求连续进行,如遇特殊情况,可以顺延,但需向上一级少工委书面请假。
(二)形成工作成果。蹲点结束后一周内,形成一份基础材料扎实、思考研究深入、对策措施可行的个人蹲点体会。
(三)严格落实作风要求。严格遵守团干部下基层的规定,不走形式,不搞排场。蹲点的吃、住、行等费用均由派出单位按标准承担,不允许增加基层负担。如条件允许,可在学校与教师同吃、同住。
请各州(市)少工委于2014年11月20日前,将各州(市)蹲点总体情况总结材料及个人工作报告报省少工委办公室。
联系人:栾丽华 朱春华
电 话:0871—64109339、64144835
邮 箱:yntswsnb@163.com
共青团云南省委 少先队云南省工作委员会
2014年6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