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青办〔2014〕1号共青团云南省委关于开展“践行核心价值观 携手共筑中国梦”寻找乡村好青年活动的通知
青春彩云南 发布时间:2014年07月08日
云青办〔2014〕1号共青团云南省委关于开展“践行核心价值观 携手共筑中国梦”寻找乡村好青年活动的通知
青春彩云南 发布时间:2014年07月08日
云青办〔2014〕1号
共青团云南省委关于开展“践行核心价值观 携手共筑中国梦”
寻找乡村好青年活动的通知
各州(市)团委:
为进一步推动“做好事做善事做志愿者”主题实践活动深入开展,通过选树一批农村青年优秀典型,引导农村青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贡献,按照团中央统一部署和要求,共青团云南省委决定从2014年起开展“践行核心价值观 携手共筑中国梦”寻找乡村好青年活动(以下简称“寻找乡村好青年”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践行核心价值观 携手共筑中国梦
二、活动时间
活动每两年举办一次,2014年于7—11月开展。
三、类别标准
寻找的乡村好青年为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35岁以下农村青年,分为两类。
(一)乡村创富好青年
在诚信创业,带动致富,奉献社会等方面表现突出,为发展现代农业、繁荣农村经济作出积极贡献。
(二)乡村道德好青年
在尊老爱幼,邻里和睦,热心公益等方面表现突出,为促进乡风文明、共建和谐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四、规模数量
每个乡(镇)寻找和选树10名以上“乡村好青年”(含两类,每类至少5人)。县级、州(市)级、省级团组织分别在下级团组织选树的“乡村好青年”中择优选树10名青年作为本级“乡村好青年”(含两类,每类5人)。团省委择优推荐省级“乡村好青年”(含两类)参加全国“乡村好青年”评选。
五、产生办法
按照明确标准、寻找推荐、公示宣传、认定产生、成长分享、向上推荐六个环节,做好“寻找乡村好青年”工作。
(一)明确标准
结合本地青年思想实际,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讨论活动,明确本地“乡村好青年”具体评价标准。
(二)寻找推荐
广泛发动基层团组织和团员青年寻找、发现、推荐身边的创富好青年和道德好青年。
(三)公示宣传
对推荐产生的“乡村好青年”候选人在本辖区范围内进行公示,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微博、微信等方式对“乡村好青年”候选人的事迹进行宣传。
(四)认定产生
通过网络投票、综合评价等方式产生本辖区的“乡村好青年”。
(五)成长分享
组织本辖区内“乡村好青年”开展1次以上“我的中国梦”、“奋斗的青春最美丽”、“我为核心价值观代言”等活动,分享“乡村好青年”敢于有梦、勇于追梦、勤于圆梦的故事,传递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六)向上推荐
自乡(镇)团委起,本级产生的10位“乡村好青年”(含两类,每类5人),作为上一层级活动的候选人向上推荐。
六、时间安排
7月1日至30日,各地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形成工作方案,明确评选标准,乡(镇)以上团委要开通活动专题网页、微博和微信,并通过各种媒体对活动进行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氛围。村和直属团组织向乡(镇)团委推荐候选人,产生乡(镇)级“乡村好青年”。
8月1日至30日,乡(镇)团委向县级团委推荐候选人,评选产生县级“乡村好青年”。
9月1日至30日,县级团委向州(市)团委推荐候选人,评选产生州(市)级“乡村好青年”。
10月1日至30日,州(市)团委向团省委推荐候选人,评选产生省级“乡村好青年”。请各州(市)团委于10月15日前将候选人名单及事迹材料、证件照(1张)和生活照(3—5张)、微视频等材料上报团省委青农部。团省委将择优向团中央推荐10名“乡村好青年”候选人。
七、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狠抓落实
各地要把“寻找乡村好青年”活动与“做好事做善事做志愿者”主题实践活动、共青团希望水窖“1+X”公益活动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作为加强青少年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广大青年支持拥护参与改革、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认真谋划,精心安排。要细化活动方案,明确各层级责任,把握工作节奏,强化指导督促,确保各项工作按照时间节点稳步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二)注重服务,强化支持
要用好农村青年创业致富“领头雁”培养计划、创业小额贷款、技能培训、青少年生态环保、志愿服务等工作载体,寓引导于服务之中。要把选树和支持结合起来,将各层级“乡村好青年”纳入“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及其他团内表彰项目的评选范围,在项目、资金、信息、人才等方面给予扶持。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要充分利用全媒体手段对开展“寻找乡村好青年”活动的意义、内容进行广泛宣传,扩大活动的知晓面,使更多的团员青年和社会公众参与到活动中来。要组织本辖区内“乡村好青年”广泛开展“我的中国梦”、“奋斗的青春最美丽”、“我为核心价值观代言”等活动,引导更多团员青年争做“乡村好青年”。
(四)强化基础,规范工作
各层级“乡村好青年”产生后,要及时将基本信息录入活动官方网站数据系统。乡(镇)团委向县级团委推荐候选人时,必须同时报送候选人1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证件照(1张)和生活照(3—5张)、微视频等材料,供上级团组织参考。请各州(市)团委于7月15日前将实施方案上报团省委青农部。
联 系 人:杨卫军
联系电话:0871—64144324
电子邮箱:ynsqnb@163.com
共青团云南省委办公室
201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