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青通〔2014〕41号共青团云南省委关于在全省青少年中深入开展“我为核心价值观代言”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青春彩云南 发布时间:2014年07月14日
云青通〔2014〕41号共青团云南省委关于在全省青少年中深入开展“我为核心价值观代言”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青春彩云南 发布时间:2014年07月14日
云青通〔2014〕41号
共青团云南省委关于在全省青少年中深入开展“我为核心价值观代言”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州(市)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各省属厅局(企业)、高校团委,团省委机关各部(室)及直属单位:
习近平总书记在今年五四与北京大学师生座谈、今年六一前夕在北京市海淀区民族小学主持召开座谈会时的讲话等重要讲话中, 集中就青少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了深刻阐述, 提出明确要求, 多次强调青少年要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央在《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中明确要求,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从小抓起,要充分发挥广大青少年的生力军作用。近日,团中央下发文件,要求各省在青少年中深入开展“我为核心价值观代言”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为贯彻落实团中央相关工作要求,创新推进青少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工作, 共青团云南省委决定于2014年7月起, 在此前开展的主题活动基础上, 通过线上线下联动, 在全省青少年中深入开展“我为核心价值观代言”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基本思路
(一)主题突出。活动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富强、民主、文明、和谐, 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24 字基本内容展开宣传教育, 使其在青少年中广泛传播、广为知晓。
(二)整体联动。既坚持全省各级共青团组织之间的整体联动,又突出线上线下互动,综合发挥共青团组织体系和网络阵地两方面力量, 通过实体活动深化在线活动效果, 通过网络宣传放大线下活动影响。
(三)具体有形。通过各种有形载体, 引导青少年更加深刻真切地理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义内涵, 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具体化、形象化、日常化, 推动核心价值观融入社会生活, 融入青少年实践, 成为可感知、可奉行的行为准则和信念理念。
二、活动安排
(一)持续推进主题新媒体传播活动。继续大力开展“我为核心价值观代言”主题新媒体传播活动, 动员广大青少年以“我是…… ( 姓名或身份) , …… (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本内容中的某个词) 就是……, 我为核心价值观代言!”的“价值观体”格式, 结合自身经历和体会, 写下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理解感悟, 并通过微博、微信、网站、手机报等平台广泛传播。特别鼓励基层团组织和广大青少年发挥创意, 通过拍摄照片、微视频, 制作图片、动漫、微电影等丰富多彩的形式参与活动。全省各级团属网站、手机报和团组织微博、微信统一开设专栏, 持续展播青少年参与活动的内容。团省委将对各地优秀案例进行推广展示,并上报团中央进行推广。
(二)大力开展线下活动。各级团组织要围绕“我为核心价值观代言”主题, 组织开展“我来代言”风采展示、优秀代言人分享交流、仪式教育、道德评议等面对面的宣传教育活动, 以及体现核心价值观内涵要求的岗位建功、创新创效、学雷锋、志愿服务、青年文明号创建、保护母亲河等实践活动, 引导青少年在实际行动中深化对核心价值观的认识理解。年内全省每个基层团队组织至少围绕“我为核心价值观代言”开展1次主题团队日活动,并积极运用新媒体渠道传播活动信息、扩大活动成效。
(三)开展“寻找最美代言人”活动。在广泛开展线上线下活动的基础上, 以编发新媒体版本“价值观体”为主要形式, 开展“寻找最美代言人”活动, 结合“寻找云岭最美志愿者”、“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故事”征集等活动,挖掘各行各业青年中能够代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涵要求的典型人物, 通过活动和媒体渠道大力宣传。活动采取组织化动员和社会化动员相结合、团组织选拔与青年自荐互荐相结合的方式。7月至9月, 全省各级团组织结合实际设计开展多种形式的推选活动, 依托本地微博, 通过“海选”产生本地候选人,团省委在各地候选人中遴选优秀代表作为云南省候选人并上报团中央; 10 月, 团中央将通过“青年好声音”活动主网站和团中央官方微博开展网上展播、评议、投票等活动, 推选产生一批青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最美代言人”。
(四)充分发挥青年榜样作用。发动各级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创业省长奖”获得者、优秀青年志愿者、“最美青工”、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青联委员、优秀少先队员等各界青年榜样普遍参与到活动中来, 并积极邀请在青年中有影响力的明星、名人支持参与, 在团省委官方微信和官方微视上上传代言图片和微视秒拍、参加主题微访谈, 与青年进行主题分享。共青团中央微博微信将邀请青年榜样参与, 推出8 秒、10 秒长度的微视、秒拍, 提升活动的吸引力和影响力。
(五)充分借助各类文化产品。发动各级团组织和广大青少年积极编创传播文章、图片、摄影、书画、动漫、微电影、微视频等文化产品, 展示当代青少年以实际行动积极“为核心价值观代言”的青春风貌, 在潜移默化中传播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团省委将对优秀作品集中宣传推广, 并重点推荐符合条件的作品上报团中央,参加2014“向上·向善”中国青少年微电影大赛和中国青少年书法美术大赛。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我为核心价值观代言”主题教育活动, 是全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少年殷切期望和重要要求、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创新推进共青团网络宣传工作的重点项目, 在全省开展“我为核心价值观代言”主题教育活动,是深化我省青少年思想引导工作的有效载体和具体内容。全省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 认真谋划安排, 力争做出声势、取得实效。
(二)精心组织,务求实效。要制定符合实际、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广泛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参与组织实施。要突出全团一盘棋, 实现各战线、各层级团组织主题聚焦、步调一致, 不断掀起活动热潮。要真正面向基层、面向青年, 把广大普通青年的参与面和参与程度作为评价活动成效的第一标准。要大胆探索创新, 创造更多新颖活泼的方式载体、精美时尚的表现形式, 切实提升主题活动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青年中的吸引力。要充分发挥广大共青团网络宣传员作用, 做好活动的宣传推广, 争取影响覆盖更多青年。
(三)大力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运用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及所属宣传舆论阵地进行宣传;要及时挖掘、报道活动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和活动亮点,通过线上线下联动,努力掀起“ 我为核心价值观代言”主题教育活动的热潮,引领社会文明新风,为建设开放富裕文明幸福新云南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请全省各级团组织于11月1日前将本年度活动总结上报团省委宣传部,其中应包括活动组织内容、线上线下活动开展场次、直接覆盖青年人数等基本信息。活动过程中推出的特色项目和优秀文化产品一并报送。
联 系 人:鲁 瑞
联系电话:0871-64154951
邮 箱:4154951@163.com
共青团云南省委
201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