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青组〔2014〕18号关于选派2014年第二批基层团干部到团省委机关挂职锻炼的通知

青春彩云南 发布时间:2014年08月27日

云青组201418

 

关于选派2014年第二批基层团干部到

团省委机关挂职锻炼的通知

 

各州(市)、厅局(企业)、高校团委: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工青妇工作会议精神,加大机关和基层团干部的交流培养锻炼力度,经研究,决定选派2014年第二批基层团干部到团省委挂职锻炼。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

1.各州(市)、厅局(企业)、高校团委2013年以后新任职的县级(科级)团委书记、副书记;

2.各州(市)、厅局(企业)、高校团委中层干部或重点培养的青年干部;

3.选派人选应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验,年龄在30周岁以下,政治面貌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二、工作程序

1.由各州(市)、厅局(企业)、高校团委择优推荐挂职干部,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与干部主管单位协调挂职事宜;

2.相关干部主管单位同意后,由各州(市)、厅局(企业)、高校团委将挂职干部审批表报送团省委组织部;

3.通过审定的挂职人选,由团省委组织部向挂职干部主管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发挂职协商函;

4.团省委党组研究决定挂职干部的任职。

三、有关时间安排

1.挂职时间:20149102015310

2.请各州(市)、厅局(企业)、高校团委择优推荐挂职干部,于2014830日前将《共青团云南省委挂职干部审批表》传真并发送电子版到团省委组织部,团省委组织部将在95前完成挂职人选审定,并发出挂职协商函;

3.挂职干部确定后,请于2014910日到团省委组织部报到,由团省委办公室安排住宿。

四、挂职管理

1.挂职锻炼期间,挂职干部不转行政、工资和党(团)组织关系,但参加团省委的党(团)组织生活;

2.团省委组织部和挂职部门将对挂职干部的综合表现做出挂职鉴定,并分送所在州市、厅局(企业)、高校团委和挂职干部主管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3.挂职干部挂职期间按照《共青团云南省委挂职干部管理办法》管理。

 

附件:《共青团云南省委挂职干部审批表》

 

联 系 人:吴雪莲

联系电话:0871-63995413(含传真

电子邮箱:ynzzbu126.com

 

                                                  共青团云南省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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