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4—2017年云南省少先队辅导员培训规划》的通知
青春彩云南 发布时间:2014年09月03日
关于印发《2014—2017年云南省少先队辅导员培训规划》的通知
青春彩云南 发布时间:2014年09月03日
关于印发《2014—2017年云南省少先队
辅导员培训规划》的通知
各州(市)团委、教育局、少工委,滇中产业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按照《中共云南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意见》(云发〔2014〕9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少先队辅导员全员培训工作力度,提升少先队辅导员队伍整体素质能力,增强新形势下少先队服务少年儿童工作水平,推进我省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科学化发展,经团省委、省教育厅、省少工委研究,现将《2014-2017年云南省少先队辅导员培训规划》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共青团云南省委 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少工委
2014年8月20日
2014—2017年云南省少先队辅导员培训
规划
按照全国少工委关于少先队辅导员全员培训的要求,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意见》(云发〔2014〕9号),为不断提高辅导员的工作水平,努力建设一支专业化职业化的辅导员队伍,结合我省少先队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培养造就一支思想过硬、素质全面、作风优良、适应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少先队工作者队伍,服务少年儿童全面发展的要求,推动我省少先队事业实现新的发展。
二、总体目标
以中央和省委加强少先队工作精神要求为统领,按照分级全员培训的总体要求,将少先队辅导员培训纳入各级中小学教师培训计划,将少先队工作的内容纳入班主任培训和校长培训。围绕提升少先队辅导员队伍整体素质,不断加强少先队辅导员从事少先队工作、开展少先队活动的能力,为推动全省少先队工作科学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三、工作原则
分层实施,分级培训,全员参加。
四、培训对象
省少工委负责培训全省少先队师资队伍后备骨干、全省少先队辅导员骨干以及县(市、区)以上总辅导员;州(市)少工委负责培训州(市)少先队师资、州(市)直属学校的大队辅导员和部分学校骨干大队辅导员及乡(镇)以上总辅导员;县(市、区)少工委负责培训辖区内学校大队辅导员和骨干中队辅导员;学校少先队负责培训学校大、中队辅导员。
五、培训内容
(一)政治理论培训。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广大少先队工作者,不断提高少先队辅导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通过培训,使广大少先队辅导员进一步提高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理解,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以科学态度来研究解决少先队事业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自觉用这一理论体系指导工作实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体现以儿童为本的工作理念,引领广大少年儿童健康成长。
(二)少先队业务培训。学习《中国少年先锋队章程》、《少先队活动课程指导纲要(试行)》,学习新时期少先队工作的根本任务、目标和方式以及最新少先队教育理论等少先队的基本知识,学习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及国家有关教育法规,提高广大少先队工作者的专业水平,学习掌握活动组织设计、鼓号演奏、演讲、写画、歌舞等开展少先队工作的基本技能,提高业务能力。
(三)少先队活动课程组织设计相关培训。围绕少先队组织开展的重点工作、主题活动及少先队活动课,学习和领会以体验教育为基本途径,开展具体活动的原则、要求、工作部署、活动策划、组织与实施,提高辅导员从事少先队具体工作的实际操作能力。
(四)相关学科的知识培训。学习与少年儿童教育有关的哲学、心理学、教育学、社会学、伦理学、管理学、美学等方面的知识,学习掌握相关专业知识技能,进一步拓宽辅导员的知识面,提高综合素质。掌握少年儿童组织与思想意识教育研究的基本理论、方法,学习如何撰写论文、调研报告等,提升少先队辅导员科学研究的能力和水平。
六、培训方式
建立省、州(市)、县(市、区)、学校四级培训机制。
(一)省级培训。由团省委、省教育厅、省少工委共同负责组织实施。主要针对州(市)、县(市、区)少先队总辅导员、骨干大队辅导员和中小学校长进行培训。1.在“国培计划”短期集中培训项目中集中安排半天时间开展少先队工作培训,培训内容及师资统筹依据具体参训人员构成由省少工委办公室商省教育厅确定并负责做好与培训机构对接工作。2.在省级年度中小学教师培训项目中,集中安排半天时间开展少先队工作培训,培训内容及师资统筹依据具体参训人员构成由省少工委办公室商省教育厅确定并负责做好与培训机构对接工作;在每年省级年度中小学教师培训项目中安排少先队辅导员集中培训,主要培训内容为少先队基本理论、少先队活动课组织、少先队基本技能以及少年儿童教育工作相关培训,培训师资及参训人员由省少工委办公室商省教育厅统筹并负责与培训机构共同组织实施,培训合格由培训单位颁发培训合格证书。3.常规培训。团省委、省教育厅、省少工委每年组织至少2期省级少先队辅导员集中培训,主要培训内容为少先队基本理论、少先队活动课组织、少先队基本技能,培训合格由团省委、省教育厅、省少工委颁发结业证书。
(二)州(市)级培训。由各州(市)团委、教育行政部门、少工委负责组织实施,培训机构可设在当地的高等学校,也可自定。主要针对本地中心校总辅导员、大队辅导员、中队辅导员进行培训。每年计划培训本州(市)40%的乡镇(中心校)总辅导员、大队辅导员。每期学习时间5天左右,可以是集中培训,也可采用州(市)到县(市、区)进行上门培训的方式。
(三)县(市、区)级培训。由各县(市、区)团委、教育行政部门、少工委负责组织实施,培训机构自定,主要针对全县(市、区)大队辅导员、中队辅导员、志愿辅导员进行培训,每年培训比例不低于40%,每期培训时间为5天。可以是集中培训,也可采用县(市、区)送培训进学校的方式。
(四)校本培训。由各中小学负责组织实施,由大队总辅导员组织开展,主要针对学校各大、中队辅导员及其他教师进行全员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5天。可以是集中培训,也可采用灵活、分散方式进行。
(五)参加省、州(市)、县(市、区)三级培训的少先队辅导员、骨干大队辅导员等按每天6学时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记录相应的培训学时。
七、师资保障
全省各级团委、教育行政部门、少工委要与有关单位密切联系,加强沟通,广泛利用和整合各类社会教育培训资源,取得社会各方面对少先队辅导员培训工作的支持,为做好少先队辅导员培训工作创造条件。各级团委、教育行政部门、少工委要注重发现和培养热爱少先队工作并具有一定基础的少先队工作人才,通过各级少先队辅导员培训,建立一支相对稳定的少先队人才队伍。
(一)建立师资库。云南省少先队工作师资库由云南省少工委办公室建立并统一管理。师资信息包括省内外及各州(市)长期从事少先队工作专家姓名、擅长领域、主要成果。
(二)师资库使用。云南省少先队工作师资库全省共享,用于全省各级少先队辅导员培训工作,师资培训工作根据培训内容进一步确定。师资开展授课涉及费用,由各级少工委办公室负责与各级承接培训机构做好相应对接工作。
(三)师资库管理。云南省少工委办公室定期对师资库进行维护,及时更新和替换师资力量。
八、组织领导
全省各级团委、教育行政部门、少工委要高度重视少先队辅导员培训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支持少先队辅导员培训工作,把培训工作纳入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体系。
(一)要广泛动员基层少先队辅导员参与少先队辅导员培训。成立全省少先队辅导员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由团省委、省教育厅、省少工委分管领导任组长,省教育厅以及省少工委办公室等有关处室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全省少先队辅导员培训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统筹协调。
(二)各级团委、教育行政部门、少工委要按照分级全员培训要求,组织好本级少先队辅导员培训工作,提升少先队辅导员工作水平,确保每一名基层少先队辅导员均能接受相关培训和学习,确保培训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