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青联〔2014〕33号关于召开云南省中学中职共青团工作视频会议的通知
青春彩云南 发布时间:2014年09月19日
云青联〔2014〕33号关于召开云南省中学中职共青团工作视频会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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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青联〔2014〕33号
关于召开云南省中学中职共青团工作
视频会议的通知
各州(市)教育局、团委,滇中产业聚集区(新区)社会服务局、团工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省第九次党代会和省委工青妇工作会议、全国中职共青团工作研讨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我省中学中职共青团工作,中共云南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共青团云南省委决定召开云南省中学中职共青团工作视频会议。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9月26日(星期五)9:00—11:30
二、地点
(一)主会场设在昆明电信视频会议室
地址:昆明市环城东路637号东华电信大厦
(二)各州(市)、县(市、区)教育局、团委在当地电信分公司设立分会场
三、参会人员
(一)主会场参会人员
1.省委高校工委、团省委领导;
2.省教育厅德育处、团省委学校部工作人员;
3.昆明市教育局、团市委及教育局团委、团市委学校部负责人,滇中产业聚集区(新区)社会服务局、团工委负责人及有关工作人员;
4.昆明市五华区、盘龙区、西山区、官渡区、呈贡区教育局、团区委负责人;昆明主城区街道团工委书记;昆明市属开发区、度假区负责教育和团委工作的相关同志(由昆明团市委负责通知);
5.昆明市30所中学领导、团组织负责人,10所中职学校领导、团组织负责人(由昆明团市委负责通知);
6.在昆单位交流发言人。
(二)州(市)分会场(不少于40人)
1.州(市)教育局、团委及教育局团委、团州(市)委学校部全体人员;州(市)党委政府所在县(市、区)团委负责人、街道团工委书记;州(市)设立的承担社会管理职能的开发区或者产业园区负责教育和团委工作的相关同志;
2.州(市)所属中学、州(市)党委政府所在县(市、区)所属中学中职学校领导、团组织负责人;
3.州(市)交流发言人。
(三)县(市、区)分会场(不少于30人)
1.县(市、区)教育局、团委及教育局团委、团县(市、区)委负责人;县城所在地及邻近乡镇团委书记;
2.县(市、区)中学中职学校领导、团组织负责人;
3.县(市、区)交流发言人。
四、会议议程
(一)交流发言
(二)省委高校工委副书记陶晴同志讲话
(三)团省委书记杨军同志讲话
五、有关要求
(一)主会场参会单位在接到参会通知后,及时通知参会人员,安排做好参会准备。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须书面报请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团省委批准。
(二)各州(市)团委、教育局认真组织人员参会并填写参会人员回执(见附件),于9月23日前将会议回执电子版发至团省委学校部邮箱(xxb4144830@163.com)。
(三)各单位参会人员注意会务安全,制定相关的安全应急预案。
联系人:张文强
电 话:0871-63995442
邮 箱:xxb4144830@163.com
附件:参会人员回执
中共云南省委高校工委 云南省教育厅
共青团云南省委
201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