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青通〔2014〕56号共青团云南省委关于在重阳节期间组织开展“志愿敬老行·关爱传真情”敬老助老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

青春彩云南 发布时间:2014年09月26日

云青通〔201456

 

 

共青团云南省委关于在重阳节期间组织开展志愿敬老行·关爱传真情敬老助老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

 

各州(市)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各省属厅局(企业)、高校团委:

重阳节是中国传统的敬老助老的节日。为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优良传统,推动志愿服务活动持续深入开展,进一步培育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的道德风尚,结合做好事做善事做志愿者主题实践活动,经共青团云南省委研究决定,在重阳节期间组织广大青年志愿者走进空巢老人群体开展志愿敬老行·关爱传真情敬老助老志愿服务活动(以下简称敬老助老志愿服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志愿敬老行·关爱传真情

二、服务对象

空巢老人、孤寡老人。

三、活动内容

组织动员全省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组成志愿者队伍,从老年人的实际需求出发,以家政服务、心理抚慰、养生保健、文体娱乐等为主要内容,扎实开展五个一志愿服务活动。

(一)开展一次家政服务。组织志愿者到孤寡老人、空巢老人家中,帮助清洁室内卫生,陪老人谈心聊天。

(二)开展一次节日慰问。组织志愿者到敬老院、社区为老人送去节日慰问,开展联欢活动。

(三)开展一次医疗义诊。组织志愿者为老年人提供健康体检、保健咨询和常见病治疗等义诊服务。

(四)开展一次心理辅导。组织志愿者为老人们进行心理辅导和心理咨询,帮助他们掌握心理调节的有效方法,预防心理疾患的发生。

(五)开展一次文娱活动。组织志愿者开展形式多样的节日民俗活动和文化娱乐活动,活跃老年人的节日生活。

各级团组织在重点做好以上方面的志愿服务外,要因地制宜,以规定动作自选动作相结合的方式,创造性地开展其他相关内容的敬老助老志愿服务活动。

四、运行机制

充分遵循志愿者和空巢老人、孤寡老人工作规律,做好志愿服务、组织实施和管理考核等制度设计,逐步形成队伍、内容、阵地、管理等相互协调的敬老助老志愿服务工作机制。

(一)服务机制。坚持团队帮扶+结对接力的项目实施模式,鼓励以团队的形式开展敬老助老志愿服务,具体由一个团队或志愿者组织与相对固定的区域(社区、村庄等)内的空巢老人、孤寡老人或敬老院等空巢老人、孤寡老人较集中的公共场所结成对子;结合党员团员进社区志愿服务活动,按照社区所需,志愿所能的要求,积极组织党员团员进社区志愿服务先锋队,针对空巢老人、孤寡老人以社工+志愿者志愿者+空巢老人、孤寡老人等服务方式开展结对接力服务。

(二)组织机制。一是坚持党政支持、共青团指导、骨干志愿者(社工、公益岗位工作人员等)带头、志愿者积极参与的组织模式,积极推行菜单式志愿服务,通过云南青年志愿者网络平台发布志愿者招募信息,明确志愿服务所需的条件和要求,利用网络报名的方式接受申请,采取适当方式对报名者进行审核,并择优录用,建立敬老助老志愿者库,对志愿者信息进行汇总、存档,并详细记录志愿者的基本信息和参加志愿服务的情况。二是做好空巢老人、孤寡老人服务需求的摸底调查工作,由基层团组织及时发布志愿者敬老助老计划和空巢老人、孤寡老人需求信息,根据志愿者的意愿和特长合理安排服务时间和服务任务,实现志愿者、服务对象和活动项目的有效衔接。通过志愿者个人申报、对服务对象进行回访等方式,及时了解掌握志愿者参加敬老助老志愿服务活动的情况。

(三)激励机制。依托云南青年志愿者网络平台,强化志愿服务意识,提高志愿服务能力,建立以服务时间和服务质量为主要内容的星级认定制度,每年组织开展一次优秀志愿者表彰会,对在敬老助老志愿服务活动表现突出的青少年志愿者给予表彰。对志愿者实行动态管理,对不服从组织管理安排,从事志愿工作态度消极,不履行志愿者义务,连续5次以上无故不参加敬老助老志愿服务活动的予以辞退。

五、实施步骤

通过阶段性推进,使敬老助老志愿服务活动基本覆盖全省城镇村空巢老人、孤寡老人,并实现常态化、长效化运行,成为服务实、可持续、影响广、作用大的品牌项目。

(一)集中活动阶段(20149251030)。在“九九”重阳节、“10·8”全国高血压日等时间节点,联合民政、文明办等部门,开展敬老助老集中示范活动。积极组织动员全省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组成志愿者队伍,并结合各自实际和行业特点,集中深入社区、街道敬老院,了解空巢老人、孤寡老人的生活状况,广泛开展五个一志愿服务活动。

(二)深入推动阶段(201411月至20153月)。基本实现基层团组织和志愿者对城镇空巢老人、孤寡老人群体的全覆盖,有序开展农村空巢老人、孤寡老人结对工作。探索、完善和深化敬老助老志愿服务活动内容,推广先进志愿服务模式、经验,使志愿服务更为务实、有效。推进活动阵地、项目、平台、骨干等建设,形成常态化、长效化工作运行机制,使敬老助老志愿服务活动成为社会知名志愿服务品牌。

六、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敬老助老志愿服务活动是共青团志愿服务项目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全省各级团组织要切实提高认识,负起责任,把组织开展活动作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精心组织,真正把这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宣传,形成长效。全省各级团组织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的人参与敬老助老志愿服务。要充分发挥共青团在实践中育人的优势,树立优秀志愿者典型,进而培养一批青年志愿者骨干。同时要通过团属网站、微博、微信、工作简报并协调主要社会新闻媒体,集中宣传报道活动开展的情况和取得的成效,努力使中华民族敬老助老的传统美德发扬光大。要建立长效机制,推动敬老助老活动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努力扩大活动的社会影响。

(三)整合资源,注重实效。全省各级团组织要积极争取文明办、民政等有关部门支持,充分发挥各级志愿服务组织、青年企业家协会、青年联合会、基金会的作用,加强资金、项目、人员等资源整合,做到思想统一、行动统一,不走过场,注重活动实效。

各州(市)、各单位要统一收集、整理、汇总活动开展情况、典型经验、先进事迹,于每月25日前上报团省委志工部。

 

人:缪  勇、施怡磊

联系电话:0871-63995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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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青团云南省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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