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云南省委关于印发《2014年度州(市)、厅局(企业)、高校共青团工作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

青春彩云南 发布时间:2014年10月08日

共青团云南省委关于印发《2014年度州(市)、厅局

(企业)、高校共青团工作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州(市)团委,各省属厅局(企业)、高校团委:

根据共青团云南省委下发的《共青团云南省委关于印发〈2014年度各州(市)、厅局(企业)、高校共青团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云青通〔201445号)精神,对照团中央考核内容并结合我省共青团工作实际,现将《2014年度州(市)、厅局(企业)、高校共青团工作考核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对照考核细则,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并做好考核材料整理、上报工作和自评工作。

每个牵头部门按照每项考核内容满分100分进行评分,共17项,总分1700分,各单位考核情况,用考核总分÷17百分制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记考核结果。具体考核内容及标准如下。

一、做好事做善事做志愿者主题实践活动(100分)

(一)牵头部门:志工部

(二)考核对象:州(市)、厅局(企业)、高校团委

(三)考核要求:1.组织领导20分)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及活动方案情况;成立领导小组工作机构情况;各级领导批示和指示情况;争取党政支持情况。2.活动开展40分)五项行动开展情况。3.总结提升20分)总结主题实践活动开展情况;长效机制建立情况;项目固化情况。4.宣传工作20分)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宣传三做活动情况。

二、共青团希望水窖“1+X”公益活动(100分)

(一)牵头部门:青基会

(二)考核对象:州(市)、厅局(企业)、高校团委

(三)考核要求:1.各州(市):三做为平台,通过宣传画、宣传折页、广播电视、纸媒、网络媒体、新媒体等媒介平台,广泛宣传希望水窖“1+X”公益活动情况,营造良好社会氛围(15)。积极号召团员青年、少先队员每人自愿捐出1元钱援建希望水窖(20分)。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爱心企业和个人积极参与援建希望水窖(30分)。按照相关通知要求做好希望水窖资金监管、项目实施、资料收集、整理上报等工作(20分)。认真落实希望水窖的后续管理、质量监管和效益评估工作,对不规范的项目建设,积极督促整改落实(15分)。2.厅局(企业)、高校:三做为平台,通过各种媒体平台,积极宣传希望水窖“1+X”公益活动,营造良好氛围(20)。广泛动员属地团员青年每人自愿捐出1元钱援建希望水窖(40分)。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爱心企业和个人积极参与援建希望水窖(40分)。

三、基层服务型团组织建设(100分)

(一)牵头部门:组织部

(二)考核对象:州(市)团委

(三)考核要求:1.党建带团建10分)推进地市和县级层面召开党建带团建会议、下发党建带团建文件情况,党建带团建工作制度落实情况,开展党建带团建政策落实督导工作情况。2.基础团务15分)合理控制团员发展规模、调节团员队伍结构,执行团员发展程序,加强团员队伍先进性建设情况;各级团组织规范执行团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制度情况;基层团组织执行推优入党制度的有关情况;团籍管理工作(含团组织关系转接、团籍档案管理等)情况;推动团内组织统计工作情况;三会两制一课制度执行情况。3.服务队伍建设20分)基层团干部特别是基层团的领导班子选拔配备情况;团员意识教育活动开展情况以及团员队伍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情况;基层青少年社会工作者、大学生村官、青年志愿者、网络宣传员等各类青年服务人才队伍的规模和作用发挥情况。4.服务项目设计和实施30分)能否主动开展青年需求调研,主动问需于青年、问计于青年,全面了解和掌握本地区青年实际需求;能否结合青年实际需求,设计牵动性、持续性、针对性强的服务项目;能否指导、支持和帮助基层设计实施服务项目;本地有影响的特色服务工作及实施成效。5.服务资源整合25分)各州(市)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情况;争取党政资源,为青少年协调和争取普惠性服务政策情况,推动政府有关青少年发展规划、政策实施或直接承担政府青少年事务情况;运用市场机制和社会动员机制,借助和吸纳社会资源情况;合理配置和利用各类资源,有效利用各种资源支持基层团组织建设情况。

四、团干部队伍建设(100分)

(一)牵头部门:组织部

(二)考核对象:州(市)团委

(三)考核要求:1.团干部配备30分)主要考核州(市)、县级团的领导机关干部配备率及变化情况,根据州(市)、县级团的领导机关团委书记、班子和机关干部配备率达到90%以上的目标要求和干部配备现状,以州(市)、县级团的领导机关干部配备率及其增幅变化作为工作考核的主要依据;推动团干部配备采取的措施情况,包括与地方党委及组织部门就团干部配备工作联合发文、沟通协调等情况,建立团干部配备工作定期督导、通报、考核等工作机制情况,采取措施推动重点地区团干部配备情况;如实、规范、及时统计上报团干部配备信息情况。2.团干部作风建设40分)主要考核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以学理论、强党性、铸信仰为主题的理论学习活动、以走进青年、转变作风、改进工作为主题的宣传调研活动等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推动教育实践活动两方案一计划深入开展等整改情况;团干部基层联系点工作开展情况,包括联系点工作方案制定、推动落实及团干部实际到岗率、调研天数、任务完成及工作成果等方面的情况;团干部直接联系团员青年,落实调查研究、征集意见、承诺践诺等制度情况。3.干部教育培训工作30分)主要考核团干部分级分类培训工作实施情况,包括落实《进一步加强团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中青发〔201411号)文件精神,州(市)级团委的培训工作方案制定、培训工作开展、配套制度建设以及对县级团委培训工作的推动情况;组织本地团干部参加团中央、团省委的各类调训、配合团中央、团省委开展培训相关工作情况;在团干部教育培训方面的政策协调、经费保障、师资建设等基础能力建设情况。

五、共青团宣传思想工作(100分)

(一)牵头部门:宣传部、学校部

(二)考核对象:州(市)、高校团委

(三)考核要求:

宣传部:1.“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30)1奋斗的青春最美丽系列分享活动。州市级、县级团组织分别直接组织开展分享活动的情况(组建分享团情况,活动场次、直接参与人数等)(15分)。(2奋斗的青春最美丽主题团日活动。州市级、县级团组织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开展主题团日活动的情况(场次、直接参加人数)(6分)。(3我的中国梦主题媒体宣传情况。 围绕我的中国梦奋斗的青春最美丽等主题开展宣传的情况,主要包括在本地主要媒体(报纸、电视台、广播电台等)及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上开展活动宣传的情况(6分)。(4)工作反馈情况。上报工作进展、总结材料及有关数据统计表的情况(3分)。2.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30分)1我为核心价值观代言活动。开展新媒体传播活动,通过微博、微信、网站、手机报编发价值观体,组织开展寻找最美代言人活动的内容数量和覆盖面;开展我为核心价值观代言主题团队日等线下活动的情况;邀请青年榜样、青年明星名人参与我为核心价值观代言情况(12分)。(2)选树宣传青少年典型。选树宣传典型及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情况(如开展宣讲报告、分享访谈、集中宣传等活动;面向社会开展寻找乡村好青年身边的好青年或其他体现向上、向善导向的主题推选、评选活动情况(9分)。(3)主题文化活动情况。按照团省委部署,配合开展青少年微电影大赛活动情况;配合开展青少年书法美术大赛活动情况(6分)。(4)工作反馈情况。州(市)级、县级团组织上报工作进展、总结材料及有关数据统计表的情况(3分)。3.新媒体和网络宣传工作30分)1)强阵地。共青团微博影响力排名和与团省委微博互动情况;共青团微信建设和影响力排名,以及团属网站、手机报、手机APP等其他新媒体阵地建设情况(9分)。(2)建队伍。网络宣传员、评论员队伍建设完成情况;网络宣传员、评论员工作管理动员机制建设情况;网络宣传员、评论员队伍培训开展情况(9分)。(3)发声音。组织开展正面宣传和重大舆情引导的集中发声总次数、动员相应速度、参与人数等情况;全省统一活动和自行开展活动;编创网评文章、动漫、图片、微视频等新媒体产品的数量和传播情况;组织开展突发性网络舆论斗争的响应速度、参与人数情况(12分)。4.其他重点和特色工作10分)除中国梦宣传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新媒体和网宣工作外,各地结合实际,按照宣传思想工作总体要求,自主开展的其他相关重点工作和特色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青年理论武装、民族团结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公民道德教育、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等)。

学校部:1.开展奋斗的青春最美丽校园分享、与信仰对话主题教育实践、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最美学生评选活动40分)包括活动方式、活动数量、活动特色、覆盖人数、宣传报道、信息上报等。2.推进网络宣传员建设30分)网络宣传员队伍建设任务、人员培训、平台建设、网络宣传员日常信息转发数,集中发声(包括响应速度、参与人数等),网络宣传内容开发(包括网络段子、视频、动漫等)和传播情况。3.推进新媒体建设30分)关注团省委、学校部官方微博的情况,高校、团支部二级微博的粉丝数、影响力、原创微博数、评论数、转发数、线上活动开展情况以及占本校学生数量的相应比例。关注团中央、团省委官方微信平台的情况,建立微信平台的情况。开展微博大赛的情况。

六、青年创业就业工作(100分)

(一)牵头部门:城青部、青农部、学校部

(二)考核对象:州(市)、厅局(企业)、高校团委

(三)考核要求:

城青部:见习基地工作:1.各州(市):1)如实完成本省(区、市)组织青年上岗见习的年度目标任务(上岗见习青年数)(15分)。(2)与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开展战略性合作,建成一批稳定运行的高质量见习基地(15分)。(3)建立见习基地动态考核管理机制,探索并形成有效的工作模式和示范性项目(15分)。(4)落实《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见习助就业.牵手毕业生活动的通知》(中青办发〔201435号)文件要求,积极开展见习助就业、牵手毕业生等岗位对接活动,活动有规模、有实效、有影响(15分)。(5)切实加强数据库管理维护和信息核查工作,确保信息准确真实(15分)。(6)按照《关于举办首届盐商杯中国青年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中青联发〔201415号)要求组织赛事,有通知、方案、简报、总结等材料(25分)。2.各(厅)局、企业: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建设:完成团省委下达的见习基地建立指标(并提供相关上岗人员数据),组织青年到岗见习,帮助实现就业,组织青年到岗见习,帮助实现就业的酌情加分。开展青年就业创业技能培训,为创业青年提供导师辅导并给予资金支持(100分)。

青农部:1.农村青年创业致富领头雁培养计划30分)召开党组会、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情况;与人社、农业、农信社工作对接、联合发文情况;争取党政对领头雁培养、贴息、培训等政策,对领头雁开展政策扶持、创业培训、金融服务、结对帮扶,组织考察交流活动情况;月报表报送情况;开展有地方特色的示范性工作情况;领头雁培养计划任务完成情况;领头雁信息录入团中央统计系统情况;台账资料报送情况;组织参加云南青年创新创业大赛情况;涉农青年协会组织建设情况。2.小额担保贷款工作40分)召开党组会、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情况;下发文件部署工作情况;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小额担保贷款任务完成情况;还款率、大学生贷款比例;报表报送情况;信息录入团中央统计系统情况;工作任务是否在10月底前完成;与邮储银行联合开展支持青年创业就业工作情况。3.青年创业就业培训15分)与有关部门合作开展青年创业就业培训情况;领头雁农村青年劳动力转移培训项目完成情况及台账资料报送情况;对申请创业小额贷款青年的培训情况;年内培训青年数量。4.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倾听心声 共促发展活动15分)调研活动开展情况;组织开展座谈交流活动情况;专题调研报告撰写及报送情况。

学校部:1.2014创青春全省大学生创业大赛30分)校内组织工作情况,参赛项目数、参赛学生比例、项目发明专利数、校领导参与情况、校级组委会开展相关培训情况;宣传工作情况,校级简报及简报数量、覆盖率;创业扶持情况,是否建立大学生创业基金及基金实际支持数额、争取社会资源对创业软硬件条件的支持措施及成效、参赛项目孵化落地数量及比例、创业政策机制建设情况。2.KAB创业教育项目15分)平台建设情况,设立推广办公室、KAB基地、KAB俱乐部、KAB俱乐部表彰等情况;师资建设情况,新增高级培训师、培训师、讲师数量;创业教育开展情况,创业教育纳入教学计划情况、创业教育课时数、覆盖学生数及占在校学生总数的比例。3.“挑战杯——彩虹人生职业学校创新创效创业大赛(针对高职院校)30分)重视程度,发放通知、宣传报道的情况;校级组织发动参与活动的学生数量占全校学生比例;参加省级竞赛作品报送数量。4.百万青年创业计划10分)统筹安排推进情况,参与学生数及占在校学生总数的比例;实体创业团队数量和创业进展情况、成效。5.创业就业见习基地15分)基地建设情况,拥有见习基地数量;培养学生数量及占在校学生总数的比例;成功创业就业学生数量及占见习学生总数的比例;成功创业就业学生典型打造情况。

七、区域化团建工作(100分)

(一)牵头部门:城青部、青农部

(二)考核对象:州(市)、厅局(企业)团委

(三)考核要求:

城青部:1.各州(市):1 每个街道团工委建立1个区域青年工作共建委员会(不少于15个成员单位参与),每个团工委专兼职委员负责新建2个直属团组织, 所属社区普遍建立团组织,社区建团100%全覆盖,具备条件的街道至少联系2个青年社会组织,成立青年社会组织联谊会(15分)。(2)每个街道团工委班子配备9名以上专兼职团干部,完成对开展区域化团建的街道团工委负责人的培训全覆盖,具备条件的社区配备1名青少年社工或专职志愿者(15分)。(3)每个街道团工委建设1个青少年工作阵地(青年中心、青年汇、青年家园、新市民学校等),强调活动开展和功能实现,努力打造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打造新媒体阵地,建立青年交流、交友、社区参与的网上平台(15分)。(4)围绕青年学习成才、就业创业、婚恋交友、社会融入等需求,形成一街一品,即每个街道形成一个区域品牌工作项目,面向进城务工青年开展了新市民培训计划15分)。(5)每个街道至少2万元工作经费落实到位,创新资源整合和配置方式,为街道争取了工作资源(15分)。(6)形成一套区域协同工作机制(建立轮值主席制;联席会议协商机制;工作通报机制;激励机制;改进团内评选表彰机制等5项)(10分)。(7)各地团委发挥领导作用,加大推进力度,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召开会议及下发实施意见,列为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并重点推进,措施有力,开展专题培训、督查并建立直接联系点,及时向团省委报送信息与工作案例等4项)(15分)。2.各(厅)局、企业:按照云青通〔201396号文件要求,认真开展区域化团建工作,指导基层组织积极配合所属地团组织,开展好城市街道区域共建工作。(100分)。

青农部:1.乡镇实体化大团委建设工作40分)召开党组会、专题会议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下发文件情况;新建直属团组织任务完成情况;信息录入团中央大团委数据库情况;对原有乡镇直属团组织梳理整顿情况,删除已消亡的直属团组织数量;乡镇团委直属团组织负责人微信群建设情况;乡镇及直属团组织活动开展情况,乡镇及直属团组织每月开展1次以上团的工作和活动。2.乡镇团委枢纽作用发挥情况15分)按照组织格局创新工作要求,及时增补乡镇团委编制内外的团干部;乡镇团委工作制度建立、执行情况;发挥乡镇团委辐射带动作用,推动乡镇区域化建组织、配干部、开展活动、建阵地情况;村级团组织工作和活动开展情况;乡镇团委2万元工作经费落实到位情况;工作经费管理使用情况;工作经费效能发挥情况;工作经费使用的台账资料及绩效评价情况;各级青农微信群建设情况;依托微信等新媒体联系、引导青年情况。3.寻找乡村好青年活动30分)召开党组会、专题会议研究,下发文件安排部署情况;各级乡村好青年选树工作是否按照规定时限完成;各级团组织选树的乡村好青年数量;组织乡村好青年开展分享交流活动情况;州市选树的乡村好青年报送团省委的时间、数量、材料质量;各级乡村好青年信息录入团中央统计系统情况;州市、县级团组织开通网页对活动进行宣传情况;对选树的乡村好青年的支持、扶持情况。4.青少年生态环保工作15分)县县青年林、村村路建设完成情况;开展生态环保宣传活动情况;通过社会化、市场化模式培育、引导社会组织、青少年环保社团开展生态环保活动情况。

八、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共青团工作(100分)

(一)牵头部门:青农部

(二)考核对象:州(市)团委

(三)考核要求:1.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县域团工委建设50分)整合政府部门、金融机构、社会组织等资源推动工作情况;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县域团工委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团工委作用发挥情况;结合各地实际创新推动工作情况。2.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建团50分)年内在农村专业合作组织中新建(增)团组织任务完成情况;信息录入团中央统计系统情况;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团组织作用发挥情况;省级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团建示范点建设情况;开展合作社青年骨干培训,青年示范社认定情况。

九、青年马克思主义培养工程(100分)

(一)牵头部门:学校部

(二)考核对象:高校团委

(三)考核要求:组织机构建设情况,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培训情况,培训期数、培训时间、参与人数、实际成效,参训大学生骨干、团干部人数占在校学生数的比例;培养课程和内容的优化情况、创新培养方式和载体、健全政策机制和保障、对学员进行选拔和跟踪培养的情况;校团委联系青年教师工作开展情况,具体工作措施、联系数量及占在校青年教师的比例、建立联系台账情况;其他工作深化和创新的举措。

十、中学共青团工作(100分)

(一)牵头部门:学校部

(二)考核对象:州(市)团委

(三)考核要求:1.开展青春第一课团建工作30分)青春第一课教育活动作为推进中职中学共青团的重要载体,下发通知文件,召开会议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州市、县(市)区团委班子成员要深入学校调研,制定工作方案认真推进实施。丰富活内容和形式,设计开展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同学喜闻乐见的各类活动。整合教育部门、共青团组织、学校德育处、学生组织、专业教师等方面资源。协调教育部门,保障团组织的活动时间。2.“与人生对话——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含成人主题教育活动)30分)州市团委举办活动场次,覆盖学生数量及占本地中学(中职)在校学生比例;举办活动中学(中职)数量,占本地中学(中职)比例,覆盖学生数量及占本地中学(中职)在校学生比例;14岁集体生日活动参与学生数及占比、18岁成人仪式活动参与学生数及占比;地方特色活动开展情况。3.第九届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评选表彰情况10分)重视程度,宣传报道情况;州市组织发动参与活动的学校数量占本地区中学(中职)学校比例;活动开展情况;实际成效。4.《关于加强中学共青团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共青团工作的意见》贯彻落实情况10分)州市、县级团委联合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台文件数量、占比;州市、县级团委联合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召开推进中学中职共青团工作会议数量、占比;州市特色工作开展情况。5.中学团干部培训工作开展情况10分)州市团委举行新任职中学(中职)团委书记培训情况,占新任职中学(中职)团委书记的比例;州市级团委举办辖区内中学(中职)团委书记培训情况,占辖区中学(中职)团委书记总数的比例。6.全国中职学校共青团工作信息系统暨数据库建设10分)录入学校数量,与所在州市中职学校数比例;学校信息录入是否完整,更新是否及时;工作活动信息报送是否积极,更新是否及时。

十一、少先队专业化建设工作(100分)

(一)牵头部门:少年部

(二)考核对象:州(市)团委

(三)考核要求:1.落实少先队组织定位和根本任务20分)开展红领巾相约中国梦少先队基本知识学习实践活动情况;开展红领巾相约中国梦——今天我入队 争当好队员主题队日活动情况;开展少先队鼓号大赛情况;部署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情况;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记心中主题队日活动、争当美德小达人雏鹰争章活动、说优点、找不足,手拉手、同进步主题队会情况;开展少先队活动课竞赛情况;研发与红领巾相约中国梦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相关的文化产品情况;各地活动信息报送情况。2.加强少先队活动课程建设25分)少先队活动课每周1课时进课表情况;少先队活动课区域化推进情况;全国少先队活动课指导纲要试点学校在少先队活动课网络平台上传活动课案例、教案、教研论文等情况。3.省委《意见》实施细则下发及落实情况25分)推动党委、政府出台省委《意见》实施细则情况;争取省委《意见》中部署的重点工作的单项发文情况;通过宣传贯彻、建立制度等措施落实各地细则情况。4.加强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20分)州(市)、县(市、区)级少先队总辅导员配备情况;少先队大队辅导员配备和政策落实情况;建立辅导员培训制度,推动辅导员完成培训情况;落实分级全员培训情况;制定推动辅导员职称评定工作相关制度保障情况,少先队辅导员以少先队活动参评职称情况;建立辅导员培养相关制度、措施情况。5.特色工作及综合评价10分)少先队活动和活动课、少先队小干部小骨干和队集体、积极运用互联网、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加强各级少工委和学校少先队工作机制建设,少先队工作学会工作,以及其他方面工作情况;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民族团结教育、特色体育活动等情况;少先队重点工作推进成效、工作状态,同级党委评价和少先队员、少先队辅导员、地方各级少工委、教育部门、基层学校等的评价情况。获得全国性少先队工作表彰,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少先队工作理论文章,获得省级以上领导批示肯定情况。

十二、青年社会组织工作(100分)

(一)牵头部门:志工部、青基会

(二)考核对象:州(市)团委

(三)考核要求:

志工部:1.盘整数据存量10分)建立规范、准确、真实的州(市)级青年社会组织数据库,能够掌握目前管理和联系的青年社会组织基础情况;分析本地青年社会组织的整体情况,加强调查研究。2.扩大工作增量10分)扩大青年社会组织联系数量,形成一定规模情况;关注青年社会组织动态情况,特别是活动开展情况;注重发挥青联委员的积极作用,推动青联委员以界别为单位加强对青年社会组织的联系情况。3.健全信息工作10分)州(市)级团委有专人负责收集、整理、编发本地青年社会组织工作信息,每月向团省委报送工作动态或特色活动信息情况;州(市)级团委建立专门的信息交流媒介情况,在本州(市)内及时、全面地反映各地工作情况及好的经验、做法。4.健全工作机构10分)建立明确的工作责任制,明确主管领导和工作部门,有组织地推进工作情况;设立职能部门或牵头部门,明确岗位职责、分工安排,具体负责此项工作情况。5.建立工作机制10分)制定本州(市)青年社会组织工作年度计划或长期发展规划,明确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实际举措和推进步骤等内容情况;建立本州(市)青年社会组织工作四项基本工作任务台账,加大工作推进和督导落实力度情况。6.建设服务平台10分)州(市)级团委普遍建立针对青年社会组织的服务平台,并吸引和凝聚青年社会组织入驻情况;开展服务平台试点建设,并探索形成符合本地工作实际、适于推广借鉴的工作模式情况。7.构建资源机制10分)支持青年社会组织参与政府购买服务情况;整合青联委员、热心企业、基金会等社会资源,支持青年社会组织公益项目情况;开放共青团工作项目,引入青年社会组织参与情况。8.推出示范项目10分)围绕关爱留守儿童、打工子女、绿色环保、雾霾治理等推出社会动员项目,引导青年社会组织参与,贡献力量的情况。9.增设青联界别10分)州(市)级青联增设青年社会组织界别,吸收优秀人才作为青联委员情况。10.开展培训交流10分)制定团干部培训计划,举办业务培训情况;采取论坛、讲座、沙龙等形式,搭建起与青年社会组织骨干的交流平台情况。

青基会:1.积极组织团干部队伍学习探讨新形势下共青团组织如何与青年社会组织合作与互动的课题,在团干部队伍中增强青年公益社会组织的培育和引导对延伸共青团工作手臂必要性的认识(20分)。2.积极开展青年社会组织的培育与引导工作,各级团组织均制定青年公益社会组织培育规划,年度培育指导二个以上的青年公益社会组织积极开展社会服务工作(30分)。3.积极争取党政支持,建立青年社会组织服务基地(中心),并通过整合社会资源的形式,努力为青年社会组织开展社会服务工作提供资金、技术、政策等方面的支持(40分)。4.现有已培育联系的青年公益社会组织的年度工作有形成经验总结并有示范推广作用(10分)。

十三、新兴领域青年工作(100分)

(一)牵头部门:统战部、城青部

(二)考核对象:州(市)团委

(三)考核要求:

统战部:1.新兴领域青年引导30分)1)新经济组织:了解本州(市)新经济组织的基本情况,形成档案;与新经济组织主要负责人联络,了解该组织基本情况(比例不低于新经济组织总数的20%);每年召开新经济组织负责人座谈会不少于两次;举办新经济组织负责人培训班;善于发现和联系新经济组织中优秀青年代表或典型青年;将新经济组织优秀青年代表或典型青年吸纳入青联及会员团体之中(15分)。(2)新媒体领域。了解网络大V、意见领袖、网络作家、签约作家、自由撰稿人、独立歌手的基本情况;与相关青年代表人士联络,了解其思想、生活情况;每年召开代表人士座谈会不少于两次;举办新媒体领域从业青年培训班;发现其中优秀青年代表或典型青年;引导他们利用新媒体积极传播正能量,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15分)。2.机制建设20分)1)加强新兴领域青年工作规范化建设,有专门机构、专职干部配备齐全;年内至少组织一次新兴领域青年工作干部培训班(10分)。(2)州(市)团领导班子把新兴领域青年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新兴领域青年工作;安排新兴领域青年工作专项经费(10分)。3.宣传报道及理论研究20分)在《云南日报》、云南电视台、云南网发表专题反映新兴领域青年工作的稿件;在其他省级新闻媒体(含主要省级媒体地方版)上发表专题反映新兴领域青年工作的稿件。上述稿件若在头版头条发表,再加分;同一稿件在同一媒体的报刊和网站发表不重复记分。年度理论研究工作规划具体可行、主要负责同志主持研究课题、有专兼职工作队伍、有一定经费保障,扎实推进理论研究工作;调研文章自行结集正式出版;在学术期刊发表新兴领域青年工作文章。4.其他工作15分)1)积极参加全省新兴领域青年工作有关会议、活动;圆满完成团省委交办工作(5分)。(2)承办全省性活动、会议;在全省性会议上作典型发言(5分)。(3)创新性工作经验被团省委推广,召开会议或下发文件;选树的先进典型在全省引起重要反响(5分)。5.加分项目15分)1)争取以同级党委(政府)办公室、组织部、综治委等名义发文,出台加强新兴领域青年工作的政策、意见等;争取同级财政、人事等共同发文制定政策促进新兴领域青年工作;与同级党委(政府)部门联合发文、共同召开会议、开展活动,推动工作落实。(2)在《人民日报》(地方版除外)、新华社、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青年报》、人民网、新华网(地方频道除外)发表专题反映新兴领域青年工作的稿件;在其他中央(国家)级新闻媒体(含主要中央级媒体地方版)发表专题稿件;上述稿件若在头版头条发表,再加分;在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中播出。同一稿件在同一媒体的报刊和网站发表不重复记分。(3)积极参加全国新兴领域青年工作有关会议、活动。承办全国性活动、会议;在全国性会议上作典型发言。创新性工作经验被团中央推广,召开会议或下发文件;选树的先进典型在全国引起重要反响。

城青部:1.党建带团建工作36分)1)建立健全制度,认真落实政策,构建长效机制,把共青团工作纳入党建总体格局安排部署(6分)。(2)按照有关文件要求,认真落实团干部政治、经济待遇(6分)。(3)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6分)。(4)各项工作台账齐全,发展团员、推优工作有计划、材料齐全,团员情况统计及时,数据全面、准确,做好年度团籍注册工作,健全团员关系转接制度,转接手续齐全(6分)。(5)不断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团的基层组织班子健全,在全省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以及承接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外包业务的企业、国有企业的协作企业中建团比例达到100%6分)。(6)认真贯彻落实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的工作部署,定期汇报工作(6分)。2.非公有制企业团建工作(各州市)40分)1)按照《关于做好2014年非公有制企业共青团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推进行业及各个领域团组织建设(6分)。(2)完善非公企业团组织联系管理体制(6分)。(3)扎实深化达标、创优工作,按照四有、四好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引导、技能提升、文体娱乐等方面的活动(10分)。(4)规范开展考核认定工作,认定情况录入台帐数据库备查(以数据库数据为准)(6分)。(5)利用两新团建数据库,收集、整理、分析和信息核查工作(6分)。3.引导青年30分)1)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结合实际开展践行云南精神中国梦奋斗的青春最美丽等主题活动(6分)。(2)创造良好氛围,不断加强团干、团员、青年的自身学习,不断提高理论素养(6分)。(3)坚持不懈地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引导青年,广泛开展各类思想政治教育活动,深入推进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6分)。(4)机关、企业要建立青年个人成长和单位成长的共同发展的机制(6分)。(5)借助新媒体的重要作用,建立适合自身发展的、行之有效的工作平台和工作方法(6分)。

十四、青少年民族团结教育工作(100分)

(一)牵头部门:统战部

(二)考核对象:州(市)团委

(三)考核要求:1.深入开展民族团结主题教育活动12.5分)1)推动各级共青团、少先队组织深入开展民族团结主题团、队日活动。实现每个团支部、每个少先队中队每年至少开展1次以热爱祖国、民族团结为主题的团、队日活动(5分)。(2)指导各级团组织结合自身实际,广泛开展民族团结成就展览、知识竞赛、演讲征文、文艺表演、座谈交流和网上群众性活动。以学校、乡镇、街道为单位,每年至少开展1次民族团结主题的各类活动(5分)。(3)邀请民族理论研究者和民族工作者、少数民族干部群众代表、民族团结先进典型,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有针对地开展民族团结主题宣讲。以县市为单位,每年组织不少于1次巡回宣讲活动(2.5分)。2.加强各族青少年交流交往交友15分)1)组织各族青少年通过书信、网络结对交友。开展青少年书信交友活动,组织本地区与其他省市各族青少年通过写信、网上聊天等形式交友,实现少数民族学生同汉族学生广泛结对(5分)。(2)组织各族青少年开展异地交流结对活动。组织各族青少年开展城乡之间、民族地区与其他地区之间的实地交流活动(5分)。(3)团干部主动和各族青少年结对子、交朋友,串门结亲、融洽感情。各级团干部每人都与不同民族的青年结对子、交朋友,经常性开展走访联谊活动(5分)。3.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青少年文化艺术活动10分)1)组织开展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文化、体育活动。广泛开展乡村文化演出和各类体育竞赛(5分)。(2)组织开展民族团结主题巡回演出,使基层广大群众经常性接触先进文化、体验多元文化魅力。重点地区县市每年组织不少于1次巡回演出(2.5分)。(3)推广民族团结主题文化产品。做好民族团结主题影视、歌曲、图书、动漫等文化产品在民族地区的推广工作,注重运用新媒体推广民族团结教育内容(2.5分)。4.加强青少年思想状况调研工作2.5分)围绕少数民族青少年思想状况和学习、就业、生活情况开展经常性的调查。针对少数民族青少年思想认识关键点,重大事件和重要问题的影响,学习、就业、生活等方面的情况等开展调研,提交有针对性的调查报告。5.加强工作信息报送5分)做好有关信息收集上报。及时报送本地开展的重要活动工作信息和重要舆情信息,每月上报重点工作推进情况。6.加强对重点工作的协助配合5分)配合做好团中央组织实施的民族团结代代传青少年万人交流计划、重点区域和重点群体调研、培养计划民族地区的优秀年轻干部赴经济发达地区挂职等工作。做好民族团结代代传青少年万人交流计划有关子项目的人员组织和协调配合工作;配合做好团中央组织的有关调研;做好培养计划挂职干部推荐、组织工作。

十五、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100分)

(一)牵头部门:权益部

(二)考核对象:州(市)团委

(三)考核要求:1.政策支持10分)推动出台加强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地方性专门政策文件,或推动将此项工作纳入本地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整体规划。2.组织领导10分)推动建立共青团组织统筹和民政、财政、人社、综治等相关部门支持配合的工作格局,并形成推动工作的合力。3.工作规划10分)依据团省委下达的任务分解指标和本地实际,制定本地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具体目标和发展规划。4.资金投入10分)推动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服务纳入政府购买范围,并争取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筹集社会资金(含设立基金会)支持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5.发展机构10分)积极培育、扶持一批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为政府和社会购买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服务提供承接平台。6.设置岗位10分)围绕全省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工作,重点在各级团组织特别是基层团组织以及青少年服务组织和机构开发设置一批社会工作岗位。7.开发项目10分)围绕服务青少年成长发展、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等服务领域,制定实施专业性的社工服务项目。8.培养队伍10分)依托相关大专院校、继续教育基地、人才培训基地开展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培训、实训;建立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情况基本信息库和信息档案。9.薪酬保障机制5分)索建立事业单位聘用的以及在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社会组织工作的各类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职业晋阶制度以及相应的薪酬标准体系。10.考核评估机制5分)研究制定本地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岗位职责规范和考核评估标准,指导相关工作机构定期对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履行职责、学习进修、职业发展等情况进行动态考核评估。11.与志愿者队伍联动机制5分)建立健全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和青年志愿者相互协作、共同开展服务的机制。12.经验总结和推广机制5分)善于总结本地区的成功模式和借鉴其他地区的有益经验,推动当地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队伍建设;开展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相关理论和事务研究;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加强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及其人才队伍建设的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十六、中国青年志愿者助残阳光行动和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100分)

(一)牵头部门:志工部

(二)考核对象:州(市)团委

(三)考核要求:

中国青年志愿者助残阳光行动1.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情况15分)与残联系统沟通、联合发文、联合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情况,对文件中省、市、县三级团委和残联党组负责有关要求的落实情况;开展调研、制定工作计划的情况;建立并推行阳光行动相关考核制度,纳入各级共青团组织、残联系统的考核内容等情况。2.助残服务开展情况15分)对示范项目征集工作的部署及组织情况;州(市)、县(市、区)两级团组织面上开展阳光行动的基本情况,各级团组织在35、五四期间、全国助残日、76志愿助残阳光行动主题日、125国际志愿者日等重大节庆纪念日期间开展集中性主题活动的情况,会同残联有关部门开展摸底结对的情况。3.组织队伍和阵地建设情况15分)建立助残志愿者队伍情况,研究制定培训机制、组织开展培训班、编制推广有关培训教材等情况,建立志愿服务阵地的情况。4.社会动员及宣传工作情况15分)动员社会力量筹集物资支持基层、广泛开展宣传报道、使用新媒体、挖掘树立志愿者典型等总体情况。

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1.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情况。15分)州(市)级团委党组负责要求的落实情况,党政领导通过指示、调研、参加活动等不同方式加强领导情况,州(市)、县(市、区)级团委印发文件、深入调研情况,加强督导和考核情况等。2.落实推动四位一体工作情况15分)对农民工子女较集中学校数、结对数、结对的比例,各州(市)工作同比增量等;通过采取哪些措施、载体、抓手深入推进5项服务内容的思路、做法与成效;阵地建设规划、规模、整合社会资源、管理运行和发挥作用等;志愿者队伍组建、培训、管理与考核等情况。3.关爱行动品牌影响力情况10分)对关爱行动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上的宣传措施开展情况。

十七、基层青年志愿者组织建设和志愿者注册工作(100分)

(一)牵头部门:志工部

(二)考核对象:州(市)、厅局(企业)、高校团委

(三)考核要求:1.志愿者组织建设情况50分)青年志愿者协会建设情况;高校、行业、企业青年志愿者组织建设情况;县县建协会以及高校、行业、企业和专业志愿者组织的建设情况。2.志愿者注册工作情况50分)云南青年志愿者网络平台使用、注册志愿者信息库建设、骨干志愿者的选拔培育、志愿服务活动新媒体宣传等方面的情况。

 

 

                                                                           共青团云南省委   

                                                                              2014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