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青〔2014〕16号共青团云南省委关于命名青年文明号“杰出号”的决定

青春彩云南 发布时间:2014年12月08日

云青〔201416

 

共青团云南省委关于命名青年文明号“杰出号”的决定

  

在青年文明号活动开展二十周年之际,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在各级团组织、各级行业部门的精心组织和密切合作下,在广大青年的热情参与和积极创造下,青年文明号活动的领域日渐广泛,载体不断丰富,内涵日益深化,在服务大局、服务社会、服务青年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涌现出一大批具有高度职业文明、创造一流工作业绩的青年集体。

为充分总结二十年来的活动成果,进一步高扬职业文明的时代旗帜,进一步推动青年文明号活动的深化发展,经择优推荐、严格审核,共青团云南省委决定命名昭通市盐津县公安局普洱派出所50个青年文明号集体为青年文明号杰出号

50家青年文明号杰出号集体来自各行各业,在他们身上,集中体现了当代青年胸怀大局、勇于担当、积极进取、追求卓越的良好风貌,集中体现了青年文明号敬业、协作、创优、奉献的精神理念,他们是广大青年身边的学习榜样。

希望各行各业青年集体以示范集体为榜样,树立为实现中国梦而奋斗的远大理想,按照总书记提出的勤学、修德、明辨、笃实的要求,高扬理想信念的旗帜,立足岗位建功成才,掌握过硬本领,创造优良业绩,在脚踏实地的实际行动中,做社会主义职业文明的先行者和引领者,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积极践行者和自觉弘扬者。

 

附件:青年文明号杰出号集体名单

 

 

 

                        共青团云南省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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