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云南省委关于开展2015年“青春自护·平安春节”青少年自护教育活动的通知
青春彩云南 发布时间:2014年12月31日
共青团云南省委关于开展2015年“青春自护·平安春节”青少年自护教育活动的通知
青春彩云南 发布时间:2014年12月31日
共青团云南省委关于开展2015年
“青春自护·平安春节”青少年自护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州(市)团委、滇中产业聚集区(新区)团工委:
为提高未成年人自我保护能力,团省委将于2015年寒假期间(1-3月),组织全省各级团组织开展以“青春自护·平安春节”为主题的青少年自护教育活动。
各地团组织主要依托12355青少年服务台,与公安、交通、消防、安监等相关部门和大众传媒合作,以发放宣传材料、发布教育产品、制作专题节目、深入学校社区开展专题活动、组织体验活动等形式,向青少年及其家长宣传道路交通安全、防火防灾、防范烟花爆竹意外伤害、假日娱乐场所安全、净化网络环境、女童保护、留守儿童心理健康、禁毒、防控艾滋病、防拐反拐等安全知识和自护自救常识。工作要求如下:
1.依托12355服务台集中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各地团组织可依托12355青少年服务台,紧扣“青春自护?平安春节”主题,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确定重点方向。各地服务台可借助社区、学校、商圈工作站点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拓展服务功能、丰富服务内容,探索向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转型。
2.动员社会专业力量广泛参与。各地团组织可主动承接与青少年自护教育相关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发动社会组织、社工和专业人士积极参与,扩大活动对基层社区的覆盖,不断提升服务的专业化水平。
3.深入农村、社区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动员专家团队、大学生志愿者深入到农村地区、基层社区,针对农村留守儿童及其返乡父母、进城务工人员及其子女,开展安全自护知识宣传教育,扩大活动覆盖面。
4.运用新媒体等多种宣传教育手段。以“青春自护·平安春节”为主题,联系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利用“共青团12355”和各地服务台微博、微信平台等新媒体资源,开设专栏宣传安全自护知识,组织专题微活动、微访谈等,推广自护教育产品,进一步扩大活动的社会影响力。
5.及时报送信息和总结。活动开展过程中可随时向团省委权益部报送动态信息和图片。请各州(市)于3月9日16:00之前报送寒假自护教育总结,应包括活动开展基本情况、主要形式、活动覆盖面和效果等相关情况和数据,发送到团省委权益部邮箱yntswqyb@163.com。
联 系 人:吴雪莲
联系方式:0871-63995451
共青团云南省委
201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