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青联〔2015〕5号关于在春节期间开展“心系食品安全·共迎新春佳节”食品安全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

青春彩云南 发布时间:2015年01月15日

 

 

云青联20155

 

关于在春节期间开展“心系食品安全·共迎新春佳节”食品安全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

 

各州(市)团委,滇中产业聚集区(新区)团工委,各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省直机关团工委,各省属厅局(企业)、高校团委:

根据《共青团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动员广大团员青年开展食品安全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云青联〔201447号)要求,为贯彻落实20141222日“云南省食品安全志愿服务活动启动仪式”精神,深入推进云南省食品安全志愿服务活动,团省委、省政府食品安全办决定在春节期间集中开展“心系食品安全·共迎新春佳节”食品安全志愿服务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心系食品安全·共迎新春佳节

二、活动时间

春节前后(20151─3月)

三、活动内容

(一)切实做好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充分利用春节期间人员高度聚集、流动频繁的有利契机,集中开展形式新颖、内容丰富、贴近群众、适宜节庆气氛的系列主题宣传活动,大力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共同营造人人关注食品安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一是在城镇广场、公园、社区、校园、集市、旅游景点等人群密集区域,采取现场专家咨询、悬挂宣传条幅、设立宣传台、摆放展板、电子屏宣传、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集中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咨询活动,就食品安全常识、食品安全消费误区、如何防范不安全食品等方面做重点宣传,力争将食品安全志愿服务活动推向高潮。二是春运期间,在公交车站台、火车汽车客运站、机场、加油站和收费站等交通枢纽区域,向广大旅客发放《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手册》,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升食品安全消费意识和科学判断能力。三是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结合微信、QQ等新媒体手段,通过开辟专题(栏)、人物专访、示范企业采访等方式,多渠道、大容量、高频次地宣传食品安全诚信生产经营示范单位,充分发挥先进集体和典型个人的引领示范作用

(二)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四进”活动

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食品安全“进机关、进学校、进村居、进企业”活动。

进机关:各单位团组织要在机关悬挂宣传条幅、发放食品安全宣传资料,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知识有奖竞答”活动,进一步提高机关干部食品安全意识,增强防范能力,切实保障身体健康。

进学校:学校团委要安排为青年学生上一堂以食品安全为主题的《健康教育》课,开展一次食品安全主题团日活动,举办一期以食品安全为主题的《卫生与健康》宣传栏,让学生带一封宣传食品安全知识的信回家。同时,通过校园网络、广播、宣传栏、微博、微信等渠道,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增强食品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进村居:各街道(乡镇)团组织要督导辖区村利用广播、张贴海报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在集镇市场和广场等地进行食品安全宣传咨询活动,重点引导群众不要只关注食品价格,更应该关注保质期、储存要求、涨袋破损等情况,发现食品安全问题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提高食品安全意识。

进企业: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开设食品安全宣传专栏,举办食品安全知识讲座,倡导广大食品生产经营户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依法生产经营,保障食品质量安全,增强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从源头上降低食品安全风险。

(三)广泛开展食品安全志愿服务主题活动

以“做好事做善事做志愿者”主题实践活动为依托,以组建云南省食品安全志愿者队伍为抓手,广泛开展食品安全志愿服务主题活动,确保春节期间的食品安全。一是积极开展“食品安全青年行”等主题团日活动,号召广大青年在宣传工作、参与活动、自觉监督、岗位提升、建言献策等方面积极出力,为活动添彩。二是以餐饮企业、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学校食堂等地为重点,践行“文明餐桌”活动,普及餐桌文明知识,倡导节约用餐,提升行业诚信经营和食品安全水平,打造健康餐饮文化,营造“文明消费、勤俭节约”文明风尚。三是举办“食品安全深度行”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消费者、媒体记者和志愿者走进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提升消费者对本地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产品质量的信心,并激发和释放全社会参与食品安全问题治理的潜能与活力。四是联合各级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开展“食品安全诚信生产经营示范单位”创建活动,重点选树一批诚信守法、管理科学的食品安全诚信生产经营示范单位,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食品安全志愿服务活动是共青团志愿服务项目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全省各级团组织和各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要切实提高认识,负起责任,把组织开展活动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任务。各州(市)团委要把握好时间进度,在集中活动阶段(201521日至15日)选择一天作为各州(市)的食品安全志愿服务集中活动日,精心谋划实施,真正把这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扩大宣传,形成长效。全省各级团组织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团属网站、微博、微信、工作简报等新媒体,并协调主流媒体,集中宣传报道活动开展的情况和取得的成效,推动食品安全志愿服务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努力扩大活动的社会影响。

(三)整合资源,注重实效。全省各级团组织要主动与各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等有关单位对接,积极协调各有关部门建立食品安全协调联动机制,加强资源整合,确保食品安全志愿服务工作落实到位、抓出成效。各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等有关部门要积极协助配合,为食品安全志愿服务活动的开展给予指导和支持。

(四)及时反馈,全面总结。请各州(市)及有关单位于2015125日前将活动方案报送云南省食品安全志愿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团省委城青部),并于201533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含文字材料、图片资料等)报送云南省食品安全志愿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团省委城青部)。

 

 

人:张    刘晶靓

联系电话:0871-63995435

    真:0871-63995435

电子邮箱:yunnancqb@163.com

 

 共青团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517

 

 

 

 

 

 

 

 

 

 

 

 

 

抄送:云南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