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青通〔2015〕5号共青团云南省委关于申报2014年度“云南省五四红旗团委”、“云南省五四红旗团支部”、“云南省优秀共青团员”、“云南省优秀共青团干部”的通知
青春彩云南 发布时间:2015年02月26日
云青通〔2015〕5号共青团云南省委关于申报2014年度“云南省五四红旗团委”、“云南省五四红旗团支部”、“云南省优秀共青团员”、“云南省优秀共青团干部”的通知
青春彩云南 发布时间:2015年02月26日
云青通〔2015〕6号
共青团云南省委关于申报2014年度“云南省五四红旗团委”、“云南省五四红旗团支部”、“云南省优秀共青团员”、“云南省优秀共青团干部”的通知
各州(市)团委,滇中产业新区团工委,省直机关团工委,各厅局(企业)、高校团委:
为树立和表彰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共青团事业发展进程中涌现出的优秀基层团组织和团员、团干部典型,激励全省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团干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实现富民强滇、与全国同步建成小康社会这一奋斗目标和中国梦云南篇章奉献青春,创造出无愧于时代、无愧于家乡、无愧于青春的光辉业绩。团省委决定在2015年“五四”期间,集中表彰2014年度“云南省五四红旗团委”、“云南省五四红旗团支部”、“云南省优秀共青团员”、“云南省优秀共青团干部”。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云南省五四红旗团委
1.工作活跃,成绩显著。扎实开展团的工作和活动,工作具有鲜明特色,团员参与踊跃,在青年中有影响。着眼构建开放型、枢纽型、社会化、市场化团组织,增强服务意识、强化服务职能,青年在遇到困难时想得起、找得着、靠得住。在落实全团重点工作和开展全团性品牌活动方面取得实效。
2.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团的委员会能够发挥积极作用。经常开展团员教育、团员管理、团员发展工作。切实履行职责,带动所属团组织建设,所属团组织工作有活力。
3.团委(团工委)班子能力强,业务精,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团结进取,作风扎实,富有开拓创新精神。
4.在团员中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团员队伍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本单位或本地区具有较好影响。
5.获得过州(市)级“五四红旗团委”称号。
6.团的领导机关不参加评选。
(二)云南省五四红旗团支部
1.工作活跃,有1项以上特色活动,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在所在单位和青年中得到高度认可。
2.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经常开展团员教育、团员管理、团员发展工作。
3.团支部(团总支)成员工作能力较强,认真落实上级团委的各项工作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同度。
4.获得过州(市)级“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
5.已经被推报为“云南省五四红旗团委”候选单位的,不再推报其下属团支部。
(三)云南省优秀共青团员
1. 理想信念坚定,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2.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遵纪守法,品格高尚。
3.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能够在本职岗位和社会生活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积极参加团的活动。
5.获得过州(市)级团委(含)以上单位授予的荣誉称号。
6.专职团干部和保留团籍的党员不参加评选。
(四)云南省优秀共青团干部
1.理想信念坚定,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格高尚。
3.忠诚党的事业,注重党性修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
4.热爱团的岗位,勤奋工作,锐意进取,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在团的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
5. 注重深入基层,心系广大青年,密切联系青年,竭诚服务青年,在青年中具有广泛的影响力、号召力。
6.从事团的工作一般累计不少于3年(乡镇、街道新选任兼职团干部、驻外团工委兼职团干部从事团的工作不少于2年) 。
7.所在团组织或本人曾荣获州(市)级团委(含)以上单位授予的荣誉称号。
8.“全省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重点面向基层,团省委、各州(市)级团委机关干部和县(市、区)级团委领导班子成员不参加评选。
二、申报名额
(一)各州(市),省直机关团工委,各厅局(企业)、高校团委名额分配见附表。
(二)各地推报的候选人(单位)数量、结构应与团员、团干部、基层团组织在各领域的分布情况相匹配,并向驻外团组织、非公企业团组织、乡镇街道团组织适当倾斜。还要注意推荐高校挂职团干部、参与驻点工作的基层团委干部(非团委领导班子成员)中的先进典型。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把关。通过申报评选,形成正确导向,激励和调动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团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二)要对拟申报单位和个人进行全面了解和考核,征求人选所在单位党组织及有关方面的意见。按要求认真填写申报表,撰写申报事迹材料(不超过1000字)。
请于2015年3月20日前,将申报表、申报事迹材料原件(附电子版)上报至团省委。申报材料切勿过度包装,普通A4纸黑白打印即可,不要附带彩页、照片等其他附属材料。各州(市)报团省委组织部;省直机关团工委、各厅局(企业)报团省委城青部;各高校报团省委学校部。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团省委组织部
联 系 人: 付美翔
联系电话:0871—63995413
电子信箱: ynzzbu@126.com
团省委城青部
联 系 人: 诸 凯
联系电话:0871—63995431
电子信箱: 474933182@qq.com
团省委学校部
联 系 人: 范敏楠
联系电话:0871—63995442
电子信箱: 1327917725@qq.com
通讯地址:昆明市西坝路29号青年大厦 共青团云南省委
邮政编码:650032
附件:1.州市申报名额分配表
共青团云南省委
2015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