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云南省委2015年部门预算公开
青春彩云南 发布时间:2015年03月10日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云南省委员会2015年部门预算公开
按照《云南省省级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要求,现将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云南省委员会2015年部门预算情况公开。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 行使领导全省共青团、青联、学联和少先队工作的职权,对全省性青年社团组织进行指导和管理。
2. 参与制定全省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和青少年工作方针、政策,对青年教育培训基地、青少年活动阵地、青少年报刊、青少年服务机构的建设和青少年读物出版等事务进行规划和管理。
3. 参与有关青少年事务的法律、法规的拟定和在全省的实施,协助省委和省政府处理、协调与青少年利益相关的事务。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4. 调查青年思想动态和青年工作状况,研究全省青少年运动、青少年工作理论和思想教育问题,提出相应对策,开展各种活动。
5. 协调省政府教育部门做好大、中、小学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维护学校稳定和社会安定团结。
6. 在国家经济建设中,组织带领青年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
7. 会同有关部门对全省青少年外事工作实行归口管理和提供服务,参与制定、执行全省青少年外事政策,负责与国外青少年团体、政府青年机构及国际地区性青年组织及其他友好团体的交流工作;负责港、澳、台地区青年和国外云南籍青年的宣传工作。
8. 参与制定有关云南青年民族、统战工作的政策,做好青年统战对象和少数民族青年工作,维护和促进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9. 承担省委、省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5年主要工作计划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2015年,全省各级共青团重点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切实加强团的自身建设,坚持从严治团新常态
团的自身建设是共青团组织提高团的吸引力凝聚力、扩大工作有效覆盖面的基础,是增强共青团影响力和战斗力的保障,必须毫不放松地抓紧抓好。
2.努力提升思想政治引导,不断深化理想信念教育
青年是祖国的希望、民族的未来,赢得了青年也就赢得了未来。各级团组织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抓好新形势下青年思想政治引导工作,不断开拓创新,着力解决好向心力、引导力、感染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的问题。
3.主动适应青少年需求,不断加强宣传舆论工作
在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媒体深刻改变着世界、影响着青年的新形势下,共青团要做好青年群众工作,必须进一步加大网络宣传力度,在网络上建设阵地、培育队伍、发出声音,努力为巩固壮大网上主流思想舆论,弘扬传播社会主旋律和正能量发挥积极作用。
4.围绕党政中心工作,不断提升服务大局的能力
共青团作为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是党联系青年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必须认真研究党政工作重点,找准共青团工作切入点,带领广大青年积极投身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生力军和突击队的作用。
5.广泛整合社会资源,不断推进服务型团组织建设
建设服务型团组织,是建设学习型、创新性马克思主义青年组织的基础工程,是引领和统揽共青团全部基层建设和工作的重要载体,对于密切团组织和团员青年的联系、代表和维护青年利益、更好地履行团的组织职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团组织必须努力构建行之有效的社会化运行机制,最大限度地协调、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和资源,切实做好面向青年的组织联系、教育引导、服务发展、维护权益等工作。
6.竭诚服务青年成长成才,不断提高团的吸引力凝聚力
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是一个组织是否有战斗力、是否能长期发挥作用的重要标志,对组织行为和组织效能的发挥有着重要作用。共青团作为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必须立足青年需求,提升服务质量,努力为青年成长发展提供帮助,不断提高吸引力和凝聚力。
7.扎实推进基层组织建设,不断扩大团的工作有效覆盖面
团的基层组织是团的工作和活动有效开展的基础,是共青团联系青年、团结青年、服务青年、引导青年、组织青年的重要力量,我们必须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清醒认识和准确把握经济社会转型期青年和共青团工作的新特点、新要求,努力使团组织成为联系和服务青年的坚强堡垒。
8.认真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精神,切实做好新形势下党的青年群众工作。《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巩固和扩大党治国理政的群众基础出发,站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深刻阐述了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首次鲜明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明确了做好新形势下群团工作的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我们要把认真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意见》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实。
二、部门概况
2015年团省委共计10个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党委,即: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省青联)、城青部(青企协)、青农部、学校部(省学联)、少年部(省少工委)、权益部、志工部(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省志愿者协会)和直属机关党委。
纳入2015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2个。编制2015年部门预算时,财政全供养59人;在编实有车辆8辆。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人。
三、2015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5年团省委预算总收入1294.3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294.34万元。
2015年团省委部门预算总支出1294.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5.48万元,项目支出587.64万元,上年结转项目176.22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付分别列2012901行政运行支出530.48万元,主要反映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 20129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02.06万元,主要反映省学联、省青联、省少工委、省预青办、云青网维护、团组织建设和志愿者工作等事务工作经费;2012999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459.8万元,主要反映为完成特定的团属工作任务或专项工作经费支出。2150805中小企业发展专项96万元,反映小微企业培育专项支出;2013699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1万元,反映用于2014年度综治维稳先进单位奖励。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5年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530.4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团省委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财政拨款预算支出的40.9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5年财政拨款预算项目支出763.8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团省委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占财政拨款支出的59.02%。
共青团云南省委
201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