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青通〔2015〕20号关于开展纪念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93周年暨“五四”运动96周年系列活动的通知
青春彩云南 发布时间:2015年04月24日
云青通〔2015〕20号
关于开展纪念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93周年
暨“五四”运动96周年系列活动的通知
各州(市)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各厅局(企业)、高校团委,滇中产业新区团工委:
为隆重纪念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93周年暨“五四”运动96周年,共青团云南省委决定开展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好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省委九届十次全会精神和团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引导广大青少年认真学习党史、团史,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坚定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想信念,为谱写中国梦云南篇章奉献青春力量。
二、活动主题
争做向上向善好青年·争做文明守法好网民
三、活动时间
2015年4月下旬至5月底
四、活动内容
(一)选树“双争”典型系列活动
1.“两红两优”选树活动。集中开展 “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等选树表彰活动,形成积极示范带动作用。
2.开展创业“省长奖”、“州长奖”、“市长奖”等创业典型评选活动。各地结合实际,举办创业“省长奖”、“州长奖”、“市长奖”评选活动,选树创业典型,充分发挥创业青年在创业就业中的示范带动作用。
3.其他优秀青年典型选树活动。结合各地实际,广泛开展青年道德模范、“向上向善好青年”、乡村好青年、最美青工、大学生自强之星、青年农村致富带头人、美德少年、少先队优秀辅导员等各行各业优秀青年选树活动,立足青年身边的典型事例,树立青年可亲、可近、可学的青春榜样。
(二)开展青春主题集中活动
1.开展形势政策报告会。邀请党政领导、专家学者、青年教师等具有广泛社会影响力的个人或团体走进高校、走进青年,开展形势政策报告会,加强对青年学生进行国际国内形势和政策的教育,引导他们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切实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为实现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2.开展“奋斗的青春最美丽”分享活动。结合典型选树活动,组织青年道德模范、“向上向善好青年”、乡村好青年、最美青工、大学生自强之星、青年企业家、青年农村致富带头人、美德少年、少先队优秀辅导员等优秀青年开展“奋斗的青春最美丽”分享活动,引导青年敢于有梦、勇于追梦、勤于圆梦,积极努力谱写中国梦云南篇章。
3.广泛开展党史团史学习教育活动。围绕纪念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93周年暨“五四”运动96周年,以入团宣誓、重温入团誓词等方式,引导团员青年学习了解党团历史,开展团史团情教育。广泛开展“学理论、强党性、铸信仰”、“扬团旗、戴团徽、唱团歌”、“争当光荣的共青团员”、团的知识竞赛等增强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
4.深入开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四进四信”活动。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持续引向深入。“五四”期间,重点在高校着力推动讲话精神进支部、进社团、进网络、进团课,引导和帮助广大学生和团学骨干树立对党的科学理论的信仰、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国梦”的信念、提升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增进对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信赖。
5.广泛开展以“走下网络、走出宿舍、走向操场”为主题的各类大学生群众性课外锻炼活动。广泛开展晨跑、早操、课间操、课间游戏、球类比赛、长跑比赛等丰富多彩的体育锻炼活动。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帮助大学生提升身体素质,磨练坚强意志,培养良好品德和拼搏精神。
6.在中学中职学生中开展“迈入青春门,走好成人路”主题教育活动。全省各级团组织在“五四”期间,广泛开展“迈入青春门,走好成人路”主题教育活动,依托青少年宫、青少年活动营地等,广泛开展丰富多样的思想教育活动。集中开展新团员入团仪式,加强团员意识教育,引导广大青少年为实现中国梦不懈奋斗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青年意识教育为重点,为年满14 周岁的初中生集中举行少先队集体离队仪式、迈入青春门仪式。以理想信念教育为重点,针对16岁公民开展责任感教育,为年满18 周岁的中学生集中举行成人宣誓仪式。
7.开展“红领巾相约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面向少年儿童,设计开展符合认知特点和成长规律的教育活动,帮助少年儿童学习了解五四运动的历史和中国近现代史,引导少年儿童“立少年志,追中国梦”。以“红领巾相约中国梦”为主题,筹备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庆祝“六一”儿童节活动,推动全省各级少先队组织继续深入开展少先队活动课程建设及少先队基本知识学习实践活动。
8.开展法制教育宣传活动。以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主要内容,邀请专家学者进学校、企业、社区为广大青少年开展法治专题讲座,切实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推动法制教育纳入教材、课堂,推动法制宣传进校园、进社区。积极做好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完善重点青少年群体信息汇总和动态监测机制。加强对全省12355青少年服务台的培训,加强12355青少年服务台建设。继续集中开展中高考减压“阳光行动”和青少年自护教育等活动,鼓励各服务台深入家庭、学校、社区开展形式多样的专项服务。
(三)青年网络文明线上活动
1.开展“争做文明守法好网民”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者统一行动。在4月底全省各级团组织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者队伍基本组建完成的基础上,开展一次统一行动,动员全体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者在网络上亮出身份,并围绕#中国好网民#主题,参与微博、微信话题讨论,交流对中国好网民的认识,展示身边的好网民风采,驳斥抵制网络不良信息,为清朗网络献计献策。
2.开展阳光跟帖行动。根据团中央“阳光跟帖”倡议书,发动网络宣传队伍,开展线上线下互动宣传活动,倡导广大团员青年带头健康、积极、乐观、友善跟帖,进一步净化网络环境,构建阳光健康、成熟理性的网络生态。
3.开展正面舆论引导工作。聚焦团中央、团省委动态,整合资源,利用宣传平台,及时发布针对青年开展的主题活动资讯。
4.开展“讲述红色文化故事”主题文化活动。以网络访谈等形式开展“讲述红色文化故事”主题文化活动,动员团员青年参与、观看、留言、写感受,组织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者在微信、微博、客户端分享、转发、传递正能量。
5.开展传递弘扬职业文明行动。在五四前后,发动青年文明号集体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阵地开展青年文明号网宣推广,营造创新创效创优的社会氛围。
(四)基层主题团日活动
1.企业、农村、街道(社区)、机关等各领域的基层团组织,围绕“双争”事迹、“双争”精神,联系工作实际,通过故事分享、演讲比赛、主题宣传、实践走访、仪式宣誓、文体活动、微公益等各种青年便于参与的方式,开展主题团日活动,引导青年爱岗敬业、创业创优、诚实守信、崇义友善、孝老爱亲。
2.高校学生团支部组织开展“如何练好习大大传授的‘八字真经’”团日活动,通过研讨沙龙、故事分享、演讲赛、明辨会等多种形式,分享、讨论学习讲话要求的感受和思考,进一步领会总书记提出的“勤学”、“修德”、“明辨”、“笃实”要求,努力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利用高校团组织微博体系、微信平台等,开展主题团日风采短视频集中展示活动和“八字真经”播报活动情况,与团员青年互动。
3.各中学中职团支部通过交流讨论、参观考察、演讲比赛、诗歌朗诵、故事讲述、征文比赛等形式,开展“与人生对话”、“彩虹人生”主题团日活动和“奋斗的青春最美丽”分享活动,引导中学中职学生思考和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有条件的地方应组织新团员同时成为注册志愿者,在学生中发挥模范作用。
4.少先队组织开展好“红领巾相约中国梦”、“核心价值观记心中”主题队日活动。面向初中少先队员,结合入团前教育和推优入团工作,通过讲故事、交流讨论等方式,普遍开展“红领巾相约中国梦·争当文明守法好网民”活动。
(五)共青团品牌集中展示活动
1.积极推进“青年文明号”集中服务活动。以纪念“五四”运动为契机,积极推进创建“号、手、岗、队”的活动,引导青年立足岗位创新、创效、建功成才。组织“青年文明号”集体进社区、进学校集中开展服务活动。各厅局(企业)、高校团委按照“团组织到街道、团干部到社区双报到”及“区域化团建工作”相关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在“五四”期间到就近街道或社区开展活动。
2.深入实施共青团希望水窖“1+X”公益活动。“五四”期间,发动广大团员青年、少先队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激发团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在广大青少年中形成节水抗旱、奉献爱心的良好氛围,传播“人人公益、快乐公益、阳光公益”的理念。
3.深化落实“做好事做善事做志愿者”实践活动。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加强对各级各类志愿服务活动的指导和管理。以“做好事做善事做志愿者”为主题,计划以“百名骨干志愿者、千名展区志愿者、万名城市志愿者”为目标建立志愿者信息库,依托网络平台与27个工作站,组织青年志愿者积极参与第三届中国-南亚博览会暨第23届昆交会志愿服务工作,充分展示我省青年良好形象。在“五四”期间,集中将食品安全志愿服务作为重点工作结合到志愿服务中。以“5.18”全国助残日为契机,大力推进“阳光行动”助残志愿服务,结合“党员团员进社区”志愿服务活动,按照“社区所需,志愿所能”的要求,针对残疾人家庭和常年在家的残疾人,以“社工+志愿者”、“团队+残疾人家庭”、“志愿者+残疾人”等服务方式开展结对接力服务。引导团员青年大力倡导践行文明新风。广泛开展“光盘行动”、绿色出行、勤俭节约、节水节能等实践活动,不断扩大志愿行动的参与面和影响力,使志愿服务工作长效化、制度化、常态化。
4.有序推进2015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加大新媒体宣传力度,让西部计划志愿服务中涌现的动人故事感染更多青年向上向善。
5.全力推动“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云南青少年生态环保志愿行动”。 各级团组织要依托环保、农林、税务等部门支持,广泛开展生态环保宣传、志愿者队伍创建、“九湖生态监护”、生态环保社会组织培育、先进典型选树等青少年生态环保示范活动,引导广大青年逐步形成生态环保意识,为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6.深入开展民族团结教育。进一步创新民族团结教育引导活动的思路,打造更多有利于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载体,以“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为牵引,综合运用活动引导、典型示范等手段,广泛开展“青少年民族团结交流计划”、“民族团结代代传”、各民族青少年“手拉手”等主题教育活动,在各民族青少年中牢固树立国家意识、公民意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使“三个离不开”、“四个认同”的思想更加深入人心,不断夯实少数民族共青团工作,为云南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发挥生力军作用。
7.深化拓展青年交流活动。加强与沿海发达地区共青团、青企的沟通联系,支持青联、学联等组织积极开展活动,为云南经济社会发展争取多方面支持,为把云南建成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积极努力。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普遍开展。全省各级团组织要充分认识纪念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93周年暨“五四”运动96周年系列活动的重要性,尤其要认识到组织开展“双争”活动,是在青少年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唱响网上网下主旋律的重要项目。各级团组织要认真制定五四期间系列活动方案,充分发挥团组织优势,调动团属各单位的积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确保工作资源和力量投入,普遍开展丰富多彩、扎实有效的纪念活动,形成推进活动的强大合力,努力将活动办出成效、办出影响。县级以上团委领导班子成员要主动参加基层活动,加强督促指导,抓好任务落实,挖掘基层经验,推动活动深入开展。每一名团干部和团员青年,应强化身份意识,自觉投入到活动中来,从中受到教育、起到作用、得到提高。
(二)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各地要按照团省委“五四”期间的总体安排部署,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和青年工作的特点,找准工作的契合点,突出工作重点,可以围绕一项重点工作展开,也可以阶段性的安排落实多项工作。要牢牢把握“争当向上向善好青年·争当文明守法好网民”主题要求,紧紧围绕主题设计和开展活动,最终以普通青年的参与度和口碑作为效果的第一衡量标准。
(三)集中声势、勇于创新、力求实效。全省各级团组织要围绕纪念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93周年暨“五四”运动96周年的主题,整体谋划、精心设计活动内容,不断创新活动形式,凸显共青团特色,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要抓好线下、线上两个主战场,尊重青少年主体地位,注重运用青年的语言,运用青年喜闻乐见的时尚元素,增强对青年的吸引力和影响力,营造浓厚氛围,形成广泛覆盖和高度关注的集中声势。要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务实节俭,防止形式主义。注意加强对青少年活动场所和集中性活动的安全管理,确保活动安全有序。
(四)加强宣传,及时上报,营造氛围。全省各级团组织要将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相结合,充分发挥新闻舆论阵地的作用,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开辟专栏、专刊集中对“五四”期间系列活动进行宣传报道,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各地工作进展情况,请及时报团省委宣传部。
联 系 人:孙丹榜 鲁 瑞
电 话:0871—63995423
电子信箱:4154951@163.com
共青团云南省委
201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