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青通〔2015〕25号 关于征集“云南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青少年生态文明志愿行动卡通动漫形象的通知
青春彩云南 发布时间:2015年05月26日
云青通〔2015〕25号
关于征集“云南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青少年生态文明志愿行动卡通动漫形
象的通知
各州(市)团委,滇中产业新区团工委,省直机关团工委,各厅局(企业)、高校团委: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云南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云南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青少年生态文明志愿行动,更好地团结和动员广大青少年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充分展示我省青少年的实践、创新能力,团省委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青少年生态文明志愿行动卡通动漫形象。特通知如下。
一、征集目的
“云南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青少年生态文明志愿行动主要包括建设绿色工程、宣传绿色文化、开展绿色活动、培育绿色队伍、倡导绿色生产生活五个方面的内容。全省各级团组织和广大青少年将通过组织化动员和社会化动员相结合、线上活动和线下活动相结合的方式,广泛组织开展保护母亲河行动、九湖生态监护、解放军青年林和“县县青年林”建设、援建共青团希望水窖、服务美丽乡村建设、生态环保知识宣传、弘扬绿色生产生活理念、选树青少年生态环保先进典型、培育青少年志愿环保队伍、凝聚青少年生态环保组织等一系列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工作和活动,为吸引广大青少年积极参与到各项工作和活动中来,团省委拟向全省征集有创意且寓意健康的卡通形象。
二、征集内容
围绕服务我省生态文明建设,在广大青少年中深入宣传绿色文化这一目标,本次活动征集的内容为“云南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青少年生态文明志愿行动卡通动漫形象设计作品。在征集卡通代言形象设计作品的同时,广大设计者可为卡通形象起名,采用的名字将作为卡通形象中标作品的名称使用。
三、本次活动的参加者
社会各界设计人员、动漫爱好者均可参加,可以个人名义或单位形式参加活动。所有企事业单位、在校学生(大、中、小学生作品)、社会团体、个人均可参加。
四、作品设计要求
(一)设计作品应与“云南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青少年生态文明志愿行动主题相符,充分体现建设天蓝地绿水净的生态云南和云南文化底蕴,能够传播绿色、生态、环保理念,具有创新性和时代感。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创意新颖、风格独特、色彩明快。
(二)卡通形象要贴近青少年,将是一个可拟人化的栩栩如生的形象,活泼、可爱、富有动感,极具亲和力,富有艺术感染力,可衍化成人的形象,能够与人沟通、交流,便于群众接受、理解。
(三)形象设计应方便印刷和制成模型等立体性展示,最好在各种载体上都可灵活制作运用。
(四)数量上不只限一个,可以尝试多种组合。
(五)单幅彩稿:规格A4及以上尺寸,手绘、电脑绘制均可。
(六)电子作品要求A4幅面,分辨率不低于300dpi。
(七)参选作品均应为原创,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如有侵权行为或侵权事实将取消参选资格,并由侵权人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五、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设计费3000元
二等奖2名:设计费2000元
三等奖3名:设计费1000元
六、作品的提交时间及提交方式
(一)作品提交时间:2015年5月25日至2015年7月25日。
(二)作品的提交方式:
1.参加者按照活动规则及具体要求,填写 “青少年生态文明志愿行动卡通动漫形象征集参赛表” (见附件),并提交相关信息及设计图稿。
2.设计创意简介即作者创意说明,旨在阐述作品的创意基础、设计思路和具体含义等,文字在300字以内。
3.提交方式:参加者请在时限内按要求把设计作品和附件发送到团省委宣传部邮箱(4154951@163.com)
4.如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如作品的颜色、形体、字体、结构、材质等,请在附上说明。
5.本次活动对参加者参选作品的数量不做限制,但每份报名表仅可上传一幅作品。如一人多稿,请分次填写报名表并上传作品。
七、评选方法
团省委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征求公众意见与邀请专业人士评审相结合的方式确定评比结果,征集活动的最终评比结果通过相关网站向社会公布。
本次活动的评选结果由共青团云南省委最终决定。
八、注意事项
(一)参选作品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任何法律法规的内容。
(二)参选作品或任何用于创作参选作品的素材均不得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或其他任何知识产权或专有权利的情况,也不得以任何方式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任何其他权利。若发生由此造成的任何纠纷,一切法律责任及给征集方造成的损失均由作者承担。
(三)参选作品不得含有任何涉嫌民族歧视、宗教歧视、威胁国家间睦邻友好关系以及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和善良。一经投送参赛作品,即视为同意并接受本办法所有条款,无需通过书面或其他方式予以确认。
(四)凡参加活动的稿件,无论是否采用,均不予退还,请参加者自留底稿。
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共青团云南省委。与本次活动有关的任何未尽事宜,均由共青团云南省委制定办法并进行解释。
共青团云南省委
201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