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青通〔2015〕28号 关于印发《共青团云南省委实施 “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有关制度的意见》的通知
青春彩云南 发布时间:2015年06月10日
云青通〔2015〕28号
关于印发《共青团云南省委实施
“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有关制度的意见》的通知
各州(市)团委,滇中产业新区团工委,省直机关团工委,省金融团工委,各厅局(企业)、高校团委:
结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方案》的通知(中办发﹝2015)29号)文件和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关于在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实施方案》(云办发﹝2015)12号)文件精神,经团省委研究,结合团的工作实际,制定《共青团云南省委实施“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有关制度的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共青团云南省委
2015年6月10日
共青团云南省委实施
“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有关制度的意见
为切实把专题教育抓长、抓常、抓实,根据中央、省委下发的关于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实施方案的要求,进一步明确专题教育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延展深化,作为持续深入推进党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的重要举措,要融入各级团组织经常性教育学习,不分批次、不划阶段、不设环节,不是一次活动,不以集中活动的形式开展。经团省委研究,决定以专题教育的开展为契机,完善制度建设,形成长效机制,从严管理团的干部,推进团内各项工作有效开展。
一、形成专题教育“关键动作”常态化机制
结合中央、省委开展的“三严三实”“忠诚干净担当”的文件精神,集中精力把4个“关键动作”抓实在、抓到位。
(一)领导干部专题讲党课制度
落实领导干部带头讲专题党课要求,形成讲专题党课制度。专题党课内容要紧扣“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要求,认真总结专题教育的认识体会,联系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联系党员、干部、青年思想、工作、生活和作风实际。要讲清楚“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的重大意义和丰富内涵,讲清楚“不严不实”和“不忠诚不干净不担当”的具体表现和严重危害,讲清楚落实“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的实践要求,使讲专题党课的过程成为进一步统一思想、进一步深化认识、进一步激发自觉的过程,在党员干部、团员青年中发挥带头促学作用。厅级领导干部每年讲专题党课不低于2次,处级领导干部每年讲专题党课不低于1次。
(二)专题学习研讨制度
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章和党的纪律规定,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深刻领会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做到学深学透、真学真懂真用,重点研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认真学习焦裕禄、杨善洲、高德荣、沈浩等先进典型事迹的同时,从白恩培、仇和、沈培平以及发生在身边的违纪违法案件中汲取教训。在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的基础上,重点分3个专题开展学习研讨,大体上每两个月1个专题,每个专题至少开展2次集中学习研讨。每次集中研讨,既要有重点发言,又要交流互动,每位参学人员都要围绕学习主题踊跃发言,讨论起来、互相启发,共同提高、形成共识。
专题一:严以修身,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把牢思想和行动的“总开关”。 重点学习研讨如何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如何把“忠诚干净担当”作为党员干部的座右铭,坚持“忠”字当头、“廉”字托底,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坚守党的核心价值、独特优势、优良传统;如何站稳党和人民立场,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公私观、是非观、义利观,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如何保持高尚道德情操和健康生活情趣,自觉远离低级趣味,树立良好家风,坚决抵制歪风邪气,坚守共产党人精神家园。
专题二:严以律己,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重点学习研讨如何严格遵守党章,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提出的“五个必须”要求,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做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如何维护党的团结,服从组织决定,遵循组织程序。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干老实事,不搞团团火火,不搞任何形式的派别活动;如何坚守为官底线,守住自己的政治生命线,守住做人处事、用权交友的底线,做到个人干净;如何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让他们擅权干政,不让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
专题三:严以用权,真抓实干,实实在在谋事创业做人,树立忠诚干净担当的新形象。重点学习研讨党风廉政建设、法律知识等相关文件,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党的纪律,按规则、按制度、按法律行使权利;如何坚持民主集中制,自觉接受监督,不搞大权独揽、独断专行;如何心中有责、敢想敢做敢当,面对大是大非敢于亮剑,面对矛盾敢于迎难而上,面对危险敢于挺身而出,面对失误敢于承担责任,面对歪风邪气敢于坚决斗争;如何着眼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闯出一条跨越式发展的路子,坚持从实际出发,谋划事业、推进工作、“为官有为”,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三)对照检查制度
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要以践行“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为主题,深入查摆分析问题、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不能走过场、走形式。通过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推动各级领导干部严格遵守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增强党内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切实解决好自由主义、分散主义、好人主义、个人主义的问题,解决好平淡化、随意化、庸俗化的问题,使党内生活进一步严肃起来。每名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对照党章等党内规章制度、党的纪律、国家法律、党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对照正反两方面典型,联系个人思想、工作、生活和作风实际,联系个人成长进步经历,联系教育实践活动中个人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深入查摆“不严不实”进行党性分析,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四)整改执纪制度
主要领导干部带头,列出问题清单,一项一项整改,进行专项整治,严格正风肃纪。把关键点、着力点放在抓落实上,认真查找和解决本地区本部门和领导干部存在的与“努力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把专题教育的成果体现在推动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上、体现在服务全省大局上。各级团组织要以着重解决好缺乏对工作的责任感;不重视提高自身素质,不认真学习理论;心态浮躁,不是比工作而是比转岗;热衷于做表面文章,作风漂浮;不能正确评价自己,夸夸其谈,行为张扬;缺乏与青年群众的朴素感情,工作不接地气等6个方面突出问题为重点的专项整治,兑现向青年作出的承诺,推动全省团干部作风建设取得新成效。对存在的“不严不实”问题的领导干部,立足于教育提高,促其改进;对群众意见大、不能认真查摆问题、没有明显改进的,要进行组织调整。针对“不严不实”问题,建制度、立规矩,强化刚性执行,狠抓“六个严禁”执行,推动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
二、形成从严治团常态化机制
(五)抓实理想信念教育制度
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增强纪律观念、法治观念,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保持政治清醒和强大的政治定力,切实增强同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各级团委要按照《云南省共青团干部教育培训制度》抓落实,进一步加大对各级团干部的培训力度,教育培训要结合理想信念、群众观点、宗旨意识、党性党风党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道德品行和社会主义法治教育开展。通过在团干部中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来带动团员青年增强爱党、爱国情怀,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
(六)严肃团干部管理制度
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从严管理团的干部,各级团干部要做到学习常态化、深入基层常态化、勤俭节约常态化、轻车简行常态化,严格落实《共青团云南省委关于严格管理团干部的几项规定》,从严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政治规矩。做老实人、说实话、干实事,深刻领会严以修身、严以律己、严于用权的真实内涵,真正从思想上、学习上、工作上转变作风。全省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干部要充分认识、深刻领会中央从严治党的重要指示和团中央从严治团的要求,直面自身存在的问题,认真贯彻《共青团云南省委关于切实加强新形势下团干部作风建设的意见》,以推进团干部作风建设为抓手,扎实推进从严治团新常态。
(七)深化随机调研制度
切实把严格管理团干部的相关工作要求转化为工作成果,实现团的机关干部联系和服务青年常态化、长效化,提升做好新形势团干部的工作能力。坚持按照《云南省团的机关干部随机调研联系服务青年制度》和《共青团云南省委机关干部基层联系点工作方案》文件要求,全省各级团的机关干部要坚持深入一线实地调研,一竿子插到底,深入基层发现和解决问题,实现联系青年、服务青年的常态化。州(市)以上团的机关干部每人每年联系一个县级团委、一个企业团委、一个高校团委和一个少先队大队,每人每年基层调研时间不少于一个月,每次不少于10天。要认真落实全省共青团“走进青年、转变作风、改进工作”大宣传大调研工作,把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形成的经验做法制度化、常态化,推动形成“全团抓研究”的氛围,深入持久强化团干部作风建设。
(八)严格团员管理制度
团员管理是团的自身建设的一项经常性工作。团支部做好团员管理工作,对于增强团员组织观念,提高团员的光荣感、责任感和发挥模范作用的自觉性,对于增强团支部的战斗力,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团组织要从严管理团员,把好团员进出口关,规范入团程序,认真审核入团材料,重视团员青年的思想引导。要认真落实 “三会两制一课”制度,充分保障团员团干部的团内民主权利。做好“推优”工作,把立足点放在“推优”的标准和程序上, 积极推荐青年中的优秀分子做党组织的发展对象。进一步规范团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对各级团组织团员证、团章、团旗等的使用进一步规范。
三、形成管理考核常态化机制
(九)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制度
各部门党组全面负责本部门的专题教育,对专题教育的安排部署、组织协调负责,对专题教育的深入开展、扎实推进负责,对专题教育的实践成果、实际成效负责。党组、党支部负责同志要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既要率先垂范,带头参加教育、接受教育,又要站在一线、靠前指挥,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把专题教育扛在肩上,及时进行具体指导,用心抓好重点工作。要把抓好专题教育作为履行党建主题责任的重要任务,纳入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干部考核内容。
(十)落实责任部门督查制度
各级责任部门履行组织实施责任,深入研究谋划、搞好统筹协调、把握进度节奏、加强督查推动,采取随机调研、巡回检查、重点抽查等方式,推进专题教育深入开展。纪检机关要继续抓好专项整治,特别是对6个方面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要以从严从实作风开展专题教育,避免出现“空、虚、偏”的问题,禁止走过场、做样子;避免出现“抄、套、仿”的问题,不能抄过去的文件、套过去的路子、仿原来的做法。
(十一)落实“两手抓 两促进”制度
各部门要把开展专题教育与本地区经济发展、本部门工作实际结合起来开展,突出重点,更好的推动中央、省委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做到专题教育与日常工作有机融合、相互促进,两手抓、两不误,把开展专题教育的成果体现到动员组织各级领导班子和广大团员青年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闯出一条跨越式发展的路子上来,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业绩来检验专题教育的实际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