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全省中小学生参加“云南精神”创意作品大赛活动的通知
青春彩云南 发布时间:2012年09月04日
云青联【2012】32号
各州(市)团委、学联、少工委:
为贯彻落实省委领导关于加强“云南精神”宣传力度的要求,团省委宣传部决定于今年下半年组织开展“云南精神”创意作品大赛。为动员我省广大在校中小学生积极参与,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名称
“云南精神”创意作品大赛
二、活动主旨
通过艺术形式,直观、生动、形象地展现以“高远、开放、包容”高原情怀和“坚定、担当、务实”大山品质为内涵的“云南精神”,进一步扩大“云南精神”的感召力和影响力,积极树立云南在全国的新形象。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全省中小学生踊跃参赛,经研究决定成立“云南精神”创意作品大赛中小学生组参赛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杨 军(团省委书记)
副组长:罗永斌(团省委副书记)
景 绚(团省委副书记,省少工委主任)
雷 瑞(团省委副书记)
成 员:范 宏(团省委学校部部长、宣传部负责人)
吴 琳(团省委少年部部长)
杨 洲(团省委学校部副部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团省委宣传部,由范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作品形式
活动征集作品分为歌曲、动漫、绘画、雕塑、DV、微电影、摄影、公益广告、LOGO等9种形式。根据征集作品的不同类型和可操作性,分为成型作品和半成型作品两种类型。具体划分如下:
成型作品:歌曲、绘画、摄影、DV、公益广告、LOGO。
应征这六种形式作品的作者须提供创作思路和作品简介的文字材料,并将成品上传到云南网专题页面。
半成型作品:动漫、雕塑、微电影。
应征这三种形式作品的作者须提供创作思路、作品简介以及能够反映作品效果的创意文稿、设计图或小样,并附制作出成品所需的时间、经费。优秀获奖作品可推荐参加申请云南省专项扶持资金,将创意作品变为成品,并由省委宣传部、团省委给予形象推广、展示,并对积极参与、成绩突出的团队进行奖励。
五、创意及参赛作品要求
结合“云南精神”高远、开放、包容、坚定、担当、务实内涵的整体或某个方面,结合少先队文化,激发中小学生文化创造活力,通过艺术形式把“云南精神”的内涵儿童化、生活化、具体化,直观、生动、形象地体现“云南精神”,宣传“云南精神”。
所有参赛作品必须从云南网“云南精神”创意作品大赛网页直接上传,任何用代码链接的参赛作品无效。参赛作品必须有一个适当的标题,参赛者同时可提供30字以内的图片描述。对获奖和入选作品,要求提供原始数码文件,未能按要求提供者视为自动弃权。
(一)摄影作品参赛要求
1。作品格式统一为JPGE文件,长边不小于800像素。单个JPGE文件大小不要超过8M。
2。每组作品提交的数量最多不超过10张。(组图作品,请打包成1个压缩包进行作品上传)
3。为保证评比的公正性和一致性,作品一律不得加入边框、水纹、签名等修饰。
4。所有参赛摄影作品必须为本人原创。作品的风格、题裁、地点不限,作品内容必须真实,符合大赛主题。
5。参赛作品黑白、彩色均可,单幅、组照不限。可以经过适当处理来调整显示效果,但是必须保持摄影类作品的基本性质,禁止任何歪曲作品真实性的操作。参赛者须保留图片原始信息。
(二)动漫、绘画、LOGO等平面作品参赛要求(雕塑由于其特殊性,只需提供平面设计图图片及反映作品效果的创意文稿即可)
1。作品格式统一为JPGE文件,长边不小于800像素。单个JPGE文件大小不要超过8M。
2。为保证评比的公正性和一致性,作品一律不得加入边框、水纹、签名等修饰。
3。所有参赛平面作品必须为本人原创,作品内容必须符合大赛主题。
(三)DV、微电影、公益广告、歌曲等音视频作品参赛要求
1。参赛作品不得是已经在电视台、广播、网络公开播出过的节目内容,但可以部分取材于公众视频素材进行创造性的编辑制作,作品内容必须符合大赛主题。形象创意赛歌曲的CD或DVD,要注明创作时间、是否出版、发表、播出等情况。
2。参赛作品文件可以用常见格式(比如mp3、flv、mp4、wmv)的音视频文件进行提交。提交的参赛作品文件大小建议不超过120MB。如果作品超大或其他条件限制,可通过邮寄方式提交DV作品录像带或光盘作品。填写报名表后,邮寄作品光盘至云南网。
3。通过网络上传音视频类型的参赛作品,每个作品最长不超过10分钟。
(四)动漫、雕塑、微电影等创作周期很长的未成型作品,作者可以提供创作思路和作品简介以及能够反映作品效果的创意文稿、设计图或小样,并附制作成品所需的时间、经费。
六、参与方式
登陆云南网(www。yunnan。cn)“云南精神”创意作品大赛专题活动页面,认真填写报名表格,并根据在线提示提交表格和作品。如因条件限制,也可在填写报名表后,邮寄作品光盘至云南网。(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新闻路337号云南日报报业集团云南网新闻中心,邮编650032,注明:“云南精神”创意作品大赛参选作品报送。咨询电话0871-4160447。)
七、活动内容
(一)征集展播:将通过云南网对参赛作品持续展播。
(二)评选表彰:组织评审委员会评选出优秀作品,进行表彰奖励。为鼓励广大青少年参与,特别设立中学生组、小学生组,单独进行表彰奖励。
(三)对获奖作品后续开发使用:将获奖的优秀歌曲、绘画、摄影、DV、公益广告、LOGO作品在云南网及青春彩云南、云南少先队等网站持续展播,将公益广告作品分别推荐省内报纸、电台、电视台等媒体播放或各州(市)制作大型户外广告牌。动漫、雕塑、微电影等优秀创意作品可优先申请省委宣传部专项扶持资金,评审通过后签订协议,再行后续创作。
八、活动步骤
8月下旬至10月中旬,在云南网上对征集作品进行展播,同时每周在网上开展“网友推荐”活动。
10月下旬,评委会结合网友推荐情况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报省委宣传部审定表彰奖励名单。开设网络投票栏目,根据网友票选推出“最受网友追捧奖”。
10月底,举行颁奖仪式。
九、奖项设立
活动设立综合奖:特等奖1名,奖金20000元;一等奖2名,各奖励10000元;二等奖3名,各奖励5000元;三等奖5名,各奖励3000元。为鼓励青少年参与本次活动,专门对中学生组、小学生组的作品进行单独评奖。
同时按征集类别分别设立分项奖。9项类别各设一个“最受网友追捧奖”,各奖励2000元。
十、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本次活动是引导云岭少年儿童继承和发扬“云南精神”,为建设开放富裕文明幸福新云南做好全面准备的重要工作。全省各级团组织和中小学少先队组织要高度重视,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充分发动基层普遍参与。要迅速将本通知层层转发到各县级团委、少工委,增发到各中小学校少先队大队,力争通知到每一位中队辅导员。
(二)确保活动实效。全省各中小学少先队组织要准确把握活动的精神内涵,认真做好作品的推荐和报送,每个中小学校在大赛期间报送参赛作品不少于三件,以确保活动取得实效。要把活动作品征集与共青团文化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将组织少年儿童开展“云南精神”主题创作与加强优秀民族文化的挖掘传承结合起来,让适应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具有云南民族特色的现代文化在少年儿童的作品创作中得到充分体现。
(三)强化督促检查。各州(市)团委要全面了解掌握本地区开展活动的进度和作品报送的情况,及时进行督促和推动,并于9月20日和10月20日分别向团省委上报《“云南精神”创意作品大赛作品报送情况统计表》(见附件)。团省委将对作品报送情况进行统计和跟进,进一步强化督促检查,适时对各州(市)组织参赛情况进行通报。
联 系 人:缪 勇
联系电话:0871-4154951
电子邮箱:4154951@163。com
共青团云南省委 云南省学生联合会 云南省少先队工作委员会
2012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