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春暖童心”公益行动的通知
青春彩云南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17日
关于开展“春暖童心”公益行动的通知
青春彩云南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17日
关于开展“春暖童心”公益行动的通知
各州(市)团委、青联:
为深入贯彻落实团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发挥共青团、青联组织在青年社会参与中的枢纽作用,坚持基层导向和青年导向,切实服务农村留守儿童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等青少年群体,根据团中央办公厅、全国青联秘书处《关于开展“春暖童心”公益行动的通知》(中青办联发〔2015〕16号)要求,共青团云南省委、云南省青年联合会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春暖童心”青年社会组织陪你过冬公益行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充分激发青年社会组织公益向善的热情,建立青年社会组织公益活动项目化机制,发挥他们的多样性、专业性和细微化特点,让青年社会组织在共青团、青联的引导帮助下有更广阔的舞台展示风采、更便捷的途径实现价值,共同服务青少年健康成长。同时,广泛动员青联委员“下基层、接地气”,走进青年、了解青年、帮助青年,更有针对性地代表和表达青少年普遍性利益诉求,搭建青联委员和青年社会组织共同参与公益活动的平台。
二、服务对象
农村留守儿童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真情助困活动
动员青年社会组织和青联委员深入基层,与农村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和家庭困难的青少年交朋友,广泛开展走访慰问、结对帮扶等活动,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二)开展心愿认领活动
以元旦、春节为契机,收集农村留守儿童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学习、生活中的小心愿,发动青年社会组织和青联委员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认领他们的微心愿,如买新衣、新文具、书籍等。
(三)开展温情陪伴活动
在寒假期间和周末,陪同农村留守儿童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开展知识学习、文化传播、心理疏导、体育运动、手工制作等趣味性强、易于参与、互动效果好的活动,引导青少年改变“低头族”、沉迷网络等不良习惯,培养有益身心的兴趣爱好。
(四)创新型公益项目
由青年社会组织或青联委员针对服务农村留守儿童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创新设计内容丰富、形式新颖、吸引力强、具有可复制性的公益项目并组织实施。团省委、省青联将推荐各地报送的优秀项目参与全国公益行动创新奖评选。
四、活动时间
2015 年12 月至2016 年2 月。
五、实施安排
(一)项目设计
各州(市)团委和青联要联合青年社会组织以“春暖童心”公益行动为主题设计至少1个创新型公益项目,并于12 月31日前将设计的创新型公益项目实施方案报送团省委志工部。同时,要根据制定的创新型公益项目实施方案,做好相关组织和实施工作。
(二)活动开展
元旦至元宵节,各州(市)团委、青联要联合青年社会组织围绕活动内容,集中开展服务活动,找寻好的做法,推广服务经验,做好宣传工作。
(三)活动总结
各州(市)汇总活动情况,总结经验,形成书面工作总结材料。各州(市)书面总结材料电子版及开展活动的图片(10张以上)电子版请于2016年2月25日前上报团省委志工部邮箱。
六、活动要求
(一)精心组织,扎实开展
本次活动是“伙伴计划”项目的重要内容,各州(市)团委、青联组织要认真了解青少年需求,广泛动员青年社会组织和青联委员参与,积极整合各类资源并予以支持。各州(市)开展活动不少于1次,每个活动项目均要有青联委员参与,青年社会组织参与活动数量不少于2个。
(二)巩固成果,持续服务
注重服务对象的延续性, 通过对“缤纷夏日·快乐童年”等以往工作中发现的有特殊困难青少年群体的持续关注,在活动中加强与服务对象的结对帮扶工作,保持长期联系和帮助。
(三)多方参与,协同合作
发挥共青团组织体系完善的优势,基层团干部要主动发现本地最需要帮助的青少年。发挥青联委员社会资源广的特点,通过捐赠、义卖、众筹等方式,为青年社会组织提供资金和物资支持,同时要求青联委员亲身参与到具体活动中。青年社会组织采取自由自愿和优中选优的原则设计项目,在统一主题、统一标识下,结合自身特色制定活动方案。各地要认真做好组织工作,务必保证参加活动人员的人身安全。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要进一步扩大社会影响力,加强宣传力度,除主流媒体的传统宣传方式外,要充分利用新媒体,如拍摄微电影、微视频,在各门户网站和青年社会组织活跃的论坛网站上予以展示。
联 系 人:赵正东 鲁天娇
联系电话:0871-63995452、63995426
传 真:0871-63995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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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云南省委 云南省青年联合会
2015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