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云南省委关于集中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月系列活动的通知
青春彩云南 发布时间:2016年02月29日
共青团云南省委关于集中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月系列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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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云南省委关于集中开展
学雷锋志愿服务月系列活动的通知
各州(市)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省金融团工委,各厅局(企业),高校团委:
2016年3月5日是第53个学雷锋日,为进一步在全社会形成做好事做善事做志愿者的良性互动,树立“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务风尚,同时积极营造第四届中国—南亚博览会暨第24届中国昆明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志愿服务的良好社会氛围,推动志愿服务工作常态化发展,经共青团云南省委研究,决定集中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月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省委九届十一次、十二次全会和共青团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做好事做善事做志愿者”主题实践活动为抓手,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雷锋”宣传实践活动,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志愿服务的良好氛围,让“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深入人心,形成志愿服务人人愿为、时时能为、处处可为的生动局面。
二、活动主题
做好事做善事做志愿者,争做新时代活雷锋
三、活动内容
(一)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
把推动团员成为注册志愿者、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者队伍建设与学雷锋志愿服务月系列活动结合起来,广泛动员本地区本单位的团员和优秀青年成为注册志愿者,组建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者队伍,提升志愿者队伍的社会参与度。
1.推动团员成为注册志愿者。坚持组织化推动与激发团员内在动力相结合,动员团员主动登陆“云南青年志愿者”网络平台(www.ynqnzyz.net)注册成为志愿者,同时广泛利用网络平台进行项目征集发布和信息交流互动。专兼职团干部要率先注册,组织推动所在单位全体团员注册成为志愿者,参与“学雷锋”志愿服务月系列活动。
2.推动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者队伍建设。在原有基础上,动员组织各领域团员、各级专兼职团干部、少先队辅导员、青联委员、青年典型、青年社会组织成员、团组织联系的注册志愿者等优秀青年加入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者队伍,参加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行动。做好队伍规划、活动设计、协调推进、任务督导等工作。
3.提升志愿者队伍的社会参与度。着力构建志愿服务的便利化参与机制,在注册和服务、接受服务和提供服务“两个便利化”上下功夫,拓宽招募渠道,推动线上注册和线下注册相结合,为社会公众提供便捷有效的注册渠道。推广完善“社工+志愿者”服务模式,把具有一定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员纳入志愿者队伍,努力提高志愿者队伍的社会参与程度。
(二)开展雷锋精神学习宣讲活动
把弘扬雷锋精神作为引领青少年投身和谐云南建设的重要内容,协调各方力量,支持和鼓励各类青年社会组织自发性义务宣传,共同推进雷锋精神的宣传教育。
1.开展“重温雷锋故事,续写雷锋日记”活动。针对不同群体需求,通过歌曲、影视、动漫、图书等传播雷锋精神,推出一批“学雷锋”公益广告;组织广大青少年以参观瞻仰、征文演讲、座谈报告、网络访谈、签名仪式等形式缅怀雷锋,感悟雷锋精神;组织广大青少年通过续写雷锋日记的方式记录自己或他人参与“学雷锋”志愿服务月系列活动的感受体会,切实把“学雷锋”志愿服务月系列活动融入日常生活,形成传承和弘扬雷锋精神的常态化机制。
2.开展“学习雷锋好榜样”先进典型选树活动。对各级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五四红旗团组织等先进事迹进行广泛宣传,选树“我身边雷锋式的先进人物”,在广大青年中树立青春榜样,充分发挥雷锋式模范的示范引领作用,努力营造践行雷锋精神、争当先进模范的良好氛围。广泛开展“学习雷锋好榜样”表彰会、报告会、座谈会等活动,切实抓好本地区本单位青年典型的选树宣传工作。
3.开展雷锋精神理论研究学习活动。积极邀请雷锋精神研究、志愿服务理论研究等领域的专家、学者以及先进青年典型进社区、进学校、进机关、进农村、进企业、进工地,走进青少年群体,通过研讨会、报告会、座谈会等多种形式,与青少年进行面对面交流,紧密结合中央、省委和团中央一系列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宣传雷锋精神,引导青少年对新时期雷锋精神的现实意义进行探讨和思考。
(三)广泛开展各类“学雷锋”志愿服务月活动
通过开展“学雷锋”主题团、队日活动等形式,集中开展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行动,呼吁文明上网,营造向上向善的社会氛围。组织动员广大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围绕困难群体广泛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月系列活动,在全社会营造“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社会风尚。
1.开展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行动。深入开展“清朗网络·梦中云南·青年力量”网络文明志愿行动,动员广大团员青年注册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团员、青联委员、少先队员、青年学生线上线下参与志愿活动,通过微博、微信等渠道,结合各地实际发布“网络文明志愿宣言”话题内容。倡导依法上网、文明上网、理性上网,共同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2.开展云南青年志愿者助残“阳光行动”。在摸清辖区内残疾青少年及其家庭基本情况的基础上,深化“结对+接力”的工作机制,广泛动员各级共青团、残联、青年志愿者组织和广大志愿者,依托康复机构、托养机构、就业培训基地、扶贫基地、特教学校、助残站点、社会组织和残疾人家庭等,重点围绕日常照料、就业支持、支教助学、文体活动、爱心捐赠等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3.开展关爱重点青少年群体志愿服务活动。针对有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闲散青少年、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农村留守儿童等重点青少年群体的实际需求,推动青少年事务社工组织与相关专业领域青年社会组织合作,为有不良行为青少年提供教育矫治服务,为闲散青少年提供升学就业培训。依托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青少年宫、“七彩小屋”等服务阵地深化“共青团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为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农村留守儿童提供亲情陪伴、学业辅导、生活照料等关爱服务。动员社会爱心力量为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提供心理疏导和行为矫治,帮助其回归家庭。组织专业力量结对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帮助其走出心理阴影。
4.开展敬老助老志愿者服务活动。以关爱高龄、空巢、失独、失能、困难老人及抗战老兵为重点,以开展敬老助老“五个一”志愿服务(即:开展一次家政服务,开展一次节日慰问,开展一次医疗义诊,开展一次心理辅导,开展一次文娱活动)为主要内容,积极引导广大青少年孝亲敬老,不断形成和巩固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敬老助老”志愿服务的良好氛围。
5.做好第四届中国—南亚博览会暨第24届中国昆明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志愿服务宣传工作。第四届中国—南亚博览会暨第24届中国昆明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将于2016年6月中旬在昆明举行。各级团组织要以学雷锋活动月为契机,广泛宣传南博会志愿服务精神,根据南博会关于志愿者的招募要求,通过组织化动员加社会化动员的方式,动员广大青少年参与到志愿者队伍中来。同时组织志愿者开展公共秩序维护、文明交通行为劝导,引导市民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养成良好文明习惯,为南博会的顺利召开营造良好文明氛围。
6.开展“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志愿服务活动。加强九湖生态环保志愿队伍建设,培育和凝聚生态环保青年社会组织,利用“3.9”全国保护母亲河日、“3.12”植树节、“3.21”世界森林日、“3.22”世界水日等时间节点开展“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志愿服务活动,团结社会各界力量发动广大志愿者,宣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环保知识,唤醒社会民众爱护环境的公共意识,协助相关部门监督各种环境违法现象,引导志愿者开展植树造林、清理水白菜、“植绿护绿”行动,保护滇池、保护母亲河、保护海鸥等志愿服务活动。
7.开展“党员团员进社区”志愿服务活动。以3月5日前后为集中行动日,按照“社区所需,志愿所能”的要求,把社区作为经常性志愿服务的主要场所,积极组织党员团员进社区志愿服务先锋队深入挂钩联系社区,围绕人民群众所急所盼提供切实有效的志愿服务,带动广大志愿者和普通民众就近就便参与志愿服务,掀起“学雷锋”志愿服务月系列活动的热潮。在社区推广“社工+志愿者”服务模式,引导各类青年社会组织通过综合包户、结对帮扶等多种形式,将服务项目和队伍引入社区、扎根社区,重点面向社区困难群众定期开展社区照顾、家居护理、亲情陪伴等便民利民、帮困解难的志愿服务。
8.开展食品安全志愿服务活动。依托“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青年突击队”等工作载体, 组织动员广大青年广泛开展“食品安全青年行”“文明餐桌”“食品安全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企业”等活动,提高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提升食品从业人员的守法意识、诚信观念、职业道德,推动形成社会各界、各行各业共同参与、共同治理的浓厚氛围。
9.开展征集“优秀志愿者故事”活动。为鼓励和表彰近年来成绩突出的青年志愿者,激励更多人参与到志愿服务中来,在全省共青团系统开展征集“优秀志愿者故事”活动,旨在通过活动发掘和宣传我省优秀志愿者先进典型。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活动的重要意义,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动员广大志愿者在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同时,做好“优秀志愿者故事”的征集推荐工作。
10.开展行业志愿服务活动。充分发挥普法、交通、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志愿者队伍的重要作用,以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月系列活动为契机,持续开展普法宣传、禁毒防艾、文明礼仪宣讲、维护公共环境秩序、应急救助等志愿服务,把经常性的专业志愿服务做到城乡基层社区、做进困难群众家庭。
四、工作要求
(一) 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全省各级团组织要进一步明确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的领导责任和工作任务,切实加强对服务月活动的组织领导,结合当地工作实际,及时研究制定专门工作方案和具体办法,提前谋划,科学部署,扎实推进,要加强对活动督促指导,及时了解情况,发现问题,总结经验,确保活动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二)注重结合,着眼长远。志愿服务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途径,全省各级团组织要把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系列活动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将志愿服务与创新社会治理结合起来,把志愿服务做到基层、做进社区、做进家庭,把志愿服务送到最需要帮助的困难群众身边,促进“学雷锋”志愿服务系列活动常态化和制度化开展。
(三)创新模式,健全机制。各级团组织要积极推行“菜单式”志愿服务,积极做好广大居民服务需求的摸底调查工作,精心“备菜”,有针对性地开展学雷锋服务活动。健全学雷锋志愿服务的“结对+接力”机制,壮大学雷锋志愿服务队伍,同时大力做好“云南青年志愿者”网络平台志愿者注册工作,充分发挥平台在志愿服务活动中能够实现“供需无缝对接”的独有特性。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全省各级团组织要以3月5日学雷锋活动日为契机,通过广泛开展“读雷锋日记,讲雷锋故事,向雷锋学习”等活动,充分运用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微博、微信等媒体及所属宣传舆论阵地开展宣传,及时挖掘、报道活动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和活动亮点,努力掀起志愿服务的热潮,为我省志愿服务事业进一步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全省各级团组织在活动开展过程中要注重文件、图片、影视等工作资料的收集、整理与保存,形成有序、完整、方便查找的工作台账,并及时上报活动情况。3月5日当天活动信息于3月6日17:00前报送志工部;4月8日前,汇总上报本单位学雷锋月活动情况总结,团省委将对各级团组织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和通报。
联 系 人:李 娜
联系电话:0871—63995452
传 真:0871—63995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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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云南省委
2016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