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青联〔2016〕8号 关于集中开展“五四”“六一”系列活动的
青春彩云南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15日
云青联〔2016〕8号
关于集中开展“五四”“六一”系列活动的
通知
各州(市)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各厅局(企业)、高校团委、省金融团工委:
为隆重纪念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94周年暨“五四”运动97周年,组织全省少年儿童欢度“六一”,引导全省广大青少年共筑中国梦,共青团云南省委、云南省少工委决定在“五四”“六一”前后集中组织开展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好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省委九届十次、十一次、十二次全会精神和团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引导广大青少年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坚定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想信念,为谱写中国梦云南篇章奉献青春力量。
二、活动主题
共筑中国梦——青少年的责任与担当
三、活动时间
2016年4月下旬至6月中旬
四、活动内容
(一)选树优秀青年典型系列活动
1.“两红两优”“青年五四奖章”选树活动。在全省范围内表彰2015年度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团干部)和“青年五四奖章”个人、集体。全省各级团组织要充分发挥优秀集体和个人的典型示范作用,组织进行集中表彰授牌,通过传统媒体和新媒体、青年之声等载体积极宣传优秀典型的先进事迹,营造创新创优,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2.开展“云南向上向善好青年”选树活动。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争做向上向善好青年”为主题,在全省各级团组织推荐的基础上,面向全省各行各业和基层一线,寻找选树一批爱岗敬业、创新创业、诚实守信、崇义友善、孝老爱亲的身边好青年。
3.其他优秀青年典型选树活动。全省各级团组织要结合实际,广泛开展最美青少年事务社工、最美青工、青年岗位能手、乡村好青年、大学生自强之星、青年农村致富带头人、最美志愿者、美德少年、少先队优秀辅导员等各行各业优秀青年选树活动,立足青年身边的典型事例,树立青年可亲、可近、可学的青春榜样。
(二)开展青春主题集中活动
1.开展形势政策报告会。邀请党政领导、先进人物、知名人士、专家学者等具有广泛社会影响力的个人或团体走进学校、走进青少年,大力开展世情、国情、省情教育,着力用中国梦凝聚共识,引导青少年学生形成正确的价值判断和价值选择,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切实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为实现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2.开展青春榜样系列分享活动。结合典型选树活动,组织“青年五四奖章”“云南向上向善好青年”、最美青少年事务社工、最美青工、大学生自强之星、最美志愿者、美德少年、少先队优秀辅导员等优秀青年开展一系列分享活动,通过传统媒体和新媒体、青年之声等载体积极宣传优秀典型的先进事迹,带动广大青少年奋发向上、崇德向善,推动全社会形成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良好风尚。
3.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系列活动。全省各级团组织要以“五四”为契机,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团的领导机关干部在“五四”期间要深入基层为广大团干部讲党课、上团课,推动基层开展以学党章团章、学系列讲话为主要内容的主题团日活动。全省各级各类学校要深入开展“党章党规进课堂”学习教育活动,利用团校、廉政教育基地、实践教育基地、学习实训基地等,通过看、读、唱、写、讲、画、赛和微博、微信、微电影等生动有效形式开展学习教育,使青少年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4.广泛开展团史学习教育活动。围绕纪念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94周年暨“五四”运动97周年,以入团宣誓、重温入团誓词等方式,引导团员青年学习了解党团历史,开展团史团情教育。广泛开展“扬团旗、戴团徽、唱团歌”“争当光荣的共青团员”等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
5.集中开展“红领巾相约中国梦共同关注十三五”系列主题活动。全省各级团组织、少工委在组织好本级“六一”集中展示活动的基础上,广泛开展好“五个一”系列活动。
——参加一次少先队主题队会。各级团干部要深入到少先队大队、中队,参加一次少先队“六一”主题队会。围绕第七次全国少代会精神,及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要内容,以少先队活动课为主要载体,突出习近平总书记“16字”要求,与队员一起学习、活动。
——参加一次“六一”庆祝活动。积极参加所联系学校组织的游园、游戏、比赛、观看电影等“六一”庆祝活动,通过寻访、体验、感悟、分享等方式,与少年儿童一起分享节日快乐。
——回访一所希望小学。了解学校发展情况、少先队建设情况、师生学习生活情况,加强对学校少先队工作的指导,积极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结对一名少先队员。每名团干部要长期结对一名少先队员,帮助他们解决学习、生活问题,共同学习成长。各级团组织要整合资源,力所能及地向少先队组织和少先队员赠送一批文具、图书、教学用具等。
——走访一批少先队辅导员和少先队员。加强与少先队组织的联系,主动走访教育行政部门、学校领导、少先队辅导员和少先队员,指导督促落实《中共云南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意见》(云发〔2014〕9号),推动少先队工作在基层发展。
6.在中学中职学生中开展“我们是共产主义接班人”主题教育活动。全省各级团组织在“五四”期间,广泛开展“我们是共产主义接班人”主题教育活动,依托青少年宫、青少年活动营地等,广泛开展丰富多样的思想教育活动。集中开展新团员入团仪式,加强团员意识教育,引导广大青少年为实现中国梦不懈奋斗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青年意识教育为重点,在中学重点开展“与人生对话”主题教育及18岁成人仪式教育等活动,在中职学校重点开展“彩虹人生”主题教育活动。
7.深入开展高校共青团“四进四信”活动。全省各高校团组织要依托主题团日、理论学习社团、团校、培训班和新媒体等线上线下阵地平台,重点组织青年学生学习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推广好、应用好“‘四进四信’学习”APP,各级团组织依托各自新媒体平台设立专区专栏,积极开发文化产品,开展线上主题活动。
8.组织开展“创青春”云南青年创新创业大赛。各地、各高校和职业学校团委要按照全省“创青春”云南省创新创业大赛和“挑战杯—彩虹人生”职业学校创新创效创业大赛的总体部署,结合实际,举办各级各类比赛,增强广大青年创新创效、就业创业能力,发现、培育和选树创新创业人才,进一步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浓厚氛围。
9.积极推进“青年文明号”集中服务活动。以纪念“五四”运动为契机,组织开展好各级“青年文明号”评选命名活动,积极推进创建“号、手、岗、队”活动,引导青年立足岗位创新、创效、建功成才。组织“青年文明号”集体进社区、进学校集中开展服务活动。各厅局(企业)、高校团委要按照“团组织到街道、团干部到社区双报到”及“区域化团建工作”相关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在“五四”期间到就近街道或社区开展活动。
10.全力推动“云南青少年生态环保志愿行动”。全省各级团组织要按照“云南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青少年生态文明志愿行动部署和要求,积极争取环保、农业、林业等部门支持,广泛开展建设绿色工程、宣传绿色文化、开展绿色活动、培育绿色队伍、倡导绿色生产生活等活动,努力推动绿色生态环保理念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在广大青少年中形成人人关心生态环保、人人参与生态环保的良好氛围。
11.组织动员全省各级团组织助力脱贫攻坚工作。团省委将举办省级培训班,着力提升全省各级共青团组织助力脱贫攻坚工作能力。全省各级团组织要结合各地脱贫攻坚工作部署,以能力素质提升工程、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工程、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工程、扶贫关爱工程为主要内容,主动助力脱贫攻坚工作,逐步构建共青团组织精准扶贫工作长效机制。
12.深化青年志愿服务活动。以“做好事做善事做志愿者”为主题,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五四”当天,团组织特别是团的领导机关要带头组织志愿服务,团干部特别是团的领导干部要带头参与志愿服务、带头成为注册志愿者。依托高校、相关企业及昆明市五城区招募“百名骨干志愿者、千名展区志愿者、万名城市志愿者”,积极参与第4届中国-南亚博览会暨第24届昆交会志愿服务工作,充分展示云南青年良好形象。以“5.18”全国助残日为契机,大力推进云南青年志愿者助残“阳光行动”。扎实开展食品安全志愿服务行动。有序推进2016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深入实施共青团希望水窖“1+X”公益活动,在广大青少年中形成节水抗旱、奉献爱心的良好氛围,传播“人人公益、快乐公益、阳光公益”的理念,不断扩大志愿行动的参与面和影响力,使志愿服务工作长效化、制度化、常态化。
13.深入开展青少年民族团结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少数民族地区青少年普通话普及活动,在“五四”系列活动中,全省各级团组织要将民族团结教育贯穿其中,广泛开展“青少年民族团结交流计划”“民族团结代代传”、各民族青少年“手拉手”等主题教育活动,为云南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发挥生力军作用。
14.深化拓展青年交流活动。以第4届中国-南亚博览会暨第24届昆交会为契机,积极做好青年企业家招商参展工作,加强与沿海发达地区青联、青企协和周边国家青年企业家的合作交流,为把云南建成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奉献力量。
15.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及青少年事务社工服务活动。在“五四”“六一”期间,全省各级团组织要以《未成年人保护法》《云南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等为宣传重点,进学校、进社区,积极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成立云南省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协会,命名并宣传首届云南最美青少年事务社工先进事迹,举办各级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专题培训班。发挥各地社工机构作用,针对留守儿童、流动儿童等群体,组织开展服务活动。以“三区社工人才计划”为依托,在边疆少数民族地区、贫困地区,面向青少年群体提供关爱帮扶、心理疏导、预防犯罪等服务。
(三)青年网络文明线上活动
1.开展“共筑中国梦——网界青年的责任与担当”主题活动。联合云南省网信部门,以“共筑中国梦——网界青年的责任与担当”为主题,充分发挥全省各级“青年之声”平台功能,面向互联网企业及行业团员青年开展宣教活动,通过线下活动和线上宣传的互动融合,采取主题倡议活动、“青咖说”特别专场、优秀作品征集评选、专题文章等丰富形式,引导行业团员青年牢固树立正确价值取向,不断强化责任担当意识,全面提升职业道德素养,凝聚互联网行业共筑中国梦、共建网络强国的青春力量。
2.开展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者统一行动。动员全省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者在网络上亮出身份,并围绕#中国好网民#主题,参与微博、微信话题讨论,交流对中国好网民的认识,展示身边的好网民风采,驳斥抵制网络不良信息,为清朗网络献计献策。
3.开展阳光跟帖行动。积极发动网络宣传队伍,开展线上线下互动宣传活动,倡导广大团员青年带头健康、积极、乐观、友善跟帖,进一步净化网络环境,构建阳光健康、成熟理性的网络生态。
4.举办网络互动访谈活动。围绕“中国梦”主题,全省各级团组织负责人要利用“青年之声”网络平台,与广大网友进行至少一次的互动交流,同时邀请部分云南优秀青年和专家队伍与广大网民进行多场互动交流,用身边故事,切身经历,畅谈对中国梦的理解认识,以及互联网企业与行业团员青年在共筑中国梦、共建网络强国中的责任与担当、挑战与机遇。
5.开展网络文明职业行动。在“五四”前后,发动“青年文明号”集体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阵地开展青年文明号网宣推广,营造创新创效创优的社会氛围,通过线上线下活动的互动融合,在全行业营造同心共筑中国梦的热烈氛围。
6.开展正面舆论引导工作。聚焦社会热点问题,整合资源,利用宣传平台,通过青年倡议、留言签名等形式,号召行业团员青年不断强化责任意识、担当精神,自觉把个人价值追求、理想抱负融入共筑中国梦、共建网络强国的伟大实践。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普遍开展。全省各级团组织和少工委要充分认识组织开展好“五四”“六一”系列活动的重要性,要结合各自实际,认真制定“五四”“六一”期间系列活动方案。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利用“五四”“六一”的重要时间节点,积极邀请党政领导,尤其是主要领导参与到活动中来,和广大青少年欢度节日。要充分发挥团组织和少工委的优势,调动广大团员青少年的积极性,形成合力,普遍开展丰富多彩、扎实有效的纪念活动。县级以上团委领导班子成员要主动参加基层活动,加强督促指导,抓好任务落实,挖掘基层经验,推动活动深入开展。要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务实节俭,防止形式主义。注意加强对青少年活动场所和集中性活动的安全管理,确保活动安全有序。
(二)紧扣主题,突出重点。全省各级团组织和少工委要按照团省委和省少工委“五四”“六一”期间的总体安排部署,紧扣“共筑中国梦——青少年的责任与担当”的主题,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和青少年工作的特点,找准工作的契合点,突出工作重点,既可以围绕一项工作重点,贯彻其他工作展开,也可以阶段性地安排落实多项工作,不断提高工作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形成整体工作与重点工作相互推进的格局。
(三)勇于创新,务求实效。全省各级团组织和少工委要把握好“五四”“六一”重要时间节点,做到“传承与创新相结合、历史感与时代感相结合、纵向与横向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五四’与‘六一’相结合”,整体谋划、统筹推进,不断创新活动形式,精心设计活动内容,凸显共青团特色,切实尊重青少年主体地位,注重运用青年的语言,运用青年喜闻乐见的时尚元素,增强对青少年的吸引力和影响力,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全省各级团组织和少工委要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将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相结合,充分发挥外围新闻媒体和团属新闻阵地的作用,不断创新宣传方式,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对“五四”“六一”期间系列活动进行宣传报道,努力做到报纸上有文字、网站上有信息、电视上有画面、广播里有声音,让广大青少年广泛参与、让纪念活动广为人知,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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