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云南省委关于开展农村青年创业致富“领头雁”培训工作的通知
青春彩云南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07日
云青通〔2016〕23号
共青团云南省委关于开展农村青年创业致富“领头雁”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州(市)团委: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云南省技能扶贫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云贫开发〔2015〕15号)和《共青团云南省委关于分类指导推进脱贫攻坚工作的通知》(云青通〔2016〕13号)文件精神,通过能力素质提升工程帮助一批贫困青年转移就业,增收致富,大力提升贫困人口技能素质,充分发挥技能培训在促进贫困人口脱贫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团省委决定开展农村青年创业致富“领头雁”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从2016年起,利用5年左右时间,围绕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促进贫困人口创业就业需要,面向“两后生”、新型农民、农村致富带头人等群体开展创业能力、电子商务、市场经纪、种养殖等技能培训,帮助一批贫困青年掌握实用技术,提升创业就业能力。力争到2020年培训4万人(任务分解详见附件1)。
二、培训对象
以初中、高中毕业后未能升学的青年、有外出务工就业意愿的农村青年、返乡创业青年、农村青年创业致富带头人为主要培训对象,培训对象应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年龄在16—45周岁。
三、培训内容
聚焦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培养青年脱贫生力军为核心。对初中、高中毕业后未能升学,有培训和就业愿望的青年开展实用技术、职业技能培训,帮助对接就业信息、提供见习岗位,着力解决“两后生”就业难题;对新型农民、返乡创业青年、农村致富带头人开展创业能力、电子商务、市场经纪、种养殖等培训。
四、培训方式
各地团组织要加强与教育、人社、农业、扶贫等部门对接合作,制定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具体项目,人均培训时间不少于1天。州(市)团委做好辖区内政策衔接、任务分配和组织动员;县级团委具体落实,负责项目落地和推进实施。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地要把农村青年创业致富“领头雁”培训作为共青团助力脱贫攻坚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从方案制定、学员招募管理、工作实施和督导落实等环节加强对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组织协调
各级团组织要把团内外资源有效整合起来,扩大资源总量,优化资源配置。积极对接政府资源,广泛整合社会资源,充分调动学校、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性,协同参与农村青年创业致富“领头雁”培训工作。
(三)规范台账资料
各地应于每年10月底全面完成培训工作,并形成规范完善的台账资料。各州(市)团委于每年11月5日前将工作总结、台账资料、参训人员名册等上报团省委青农部(工作台账见附件2)。能力素质提升工程相关工作数据归总到《分类指导推进脱贫攻坚工作月报表》中,并按要求报送。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各级团组织要充分利用报刊杂志、网站、微信、微博和“青年之声”等媒体,主动发布培训信息,广泛宣传农村青年创业致富“领头雁”培训的重要意义、工作措施及成效。同时加强对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的宣传,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在全社会营造人人皆愿为、人人皆可为、人人皆能为的脱贫攻坚氛围。
联 系 人:李秉胤 朱春华
联系电话:0871—63995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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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农村青年创业致富“领头雁”培训任务分解表(2016—2020年)
共青团云南省委
2016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