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缤纷夏日·快乐童年”公益行动并建立“伙伴计划”优秀项目库的通知
青春彩云南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12日
云青通〔2016〕41号
关于开展2016年“缤纷夏日·快乐童年”公益行动并建立“伙伴计划”优秀项目库的通知
各州(市)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各厅局(企业),省金融团工委:
为强化共青团在引导青年社会组织工作中的重要地位,鼓励更多青年社会组织投身公益事业,创新青年社会组织公益项目运营模式,动员广大青年朋友关爱留守儿童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困难青少年群体健康成长,根据团中央《关于开展2016年“缤纷夏日·快乐童年”公益行动并建立“伙伴计划”优秀项目库的通知》(中青明电〔2016〕15号)要求,共青团云南省委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2016年“缤纷夏日·快乐童年”——青年社会组织为留守儿童暑期送欢乐公益行动,建立“伙伴计划”优秀项目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缤纷夏日·快乐童年”公益行动
(一)活动主题
缤纷夏日·快乐童年
(二)活动时间、范围
7-8月在全省各州(市)普遍开展。
(三)参与主体
青年社会组织(以青年为主体的社会组织或以青年为主要服务对象的社会组织)。
(四)服务对象
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困难青少年群体。
(五)活动内容
主要为以农村留守儿童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困难青少年群体为服务对象的各类关爱活动,如学习辅导、心理疏导、体育运动、手工制作等易于参与、互动性好的成长陪伴类活动;参观城市地标、公共场馆,观看电影、品尝美食等寓教于乐、能切身体验城市生活的城市融入类活动;走访慰问、结对帮扶等帮助他们解决实际生活困难的真情助困类活动。青年社会组织还可以进行自主创新,开展其他内容充实、形式新颖、针对性强、效果良好的服务项目。
二、建立“伙伴计划”优秀项目库
自2014年启动实施青年社会组织“伙伴计划”以来,依托“缤纷夏日·快乐童年”——青年社会组织为留守儿童暑期送欢乐和“春暖童心”——青年社会组织陪你过年两项全国性公益行动,全省青年社会组织实施了大量服务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困难青少年群体的公益项目。为总结经验,形成优秀案例,在全国范围内宣传推广,团中央社会联络部(筹备组)将对在今年暑期和往年由青年社会组织实施的“伙伴计划”项目进行评选,建立优秀项目库,并对入库项目进行奖励。
(一)项目范围
从2014年至今,在“伙伴计划”两大公益行动中,由广大青年社会组织具体实施的服务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困难青少年群体的公益项目。
(二)项目基本要求
申报项目应是通过创新方式整合各方资源,满足服务对象需求、有效解决现实问题,内容充实、形式新颖、针对性强、长期开展、效果良好、易操作、可推广的公益项目。
三、实施步骤
(一)暑期活动启动(7月中旬)
由共青团云南省委下发通知,提出相关要求,协调各州市开展工作。
(二)暑期活动项目设计与对接(7月底前)
各州(市)团委制定活动计划,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设计有针对性的服务项目,公开进行项目招标,招募省内服务意愿和服务能力较强的青年社会组织,签订项目实施协议,也可将已经成型的优秀项目直接纳入今年工作体系。
(三)暑期活动项目开展(8月底前)
青年社会组织按计划深入实施公益项目,各级团组织应在活动开展过程中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支持青年社会组织实施公益项目。可结合“七彩假期”青年志愿者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志愿服务项目,设计和实施相关活动。
(四)暑期活动总结(9月12日前)
各州(市)团委向团省委志工部报送2016年“缤纷夏日·快乐童年”公益行动的总结材料,包括活动开展情况和统计表格(见附件1),活动开展情况不少于1500字。
(五) 优秀项目申报(9月26日前)
各州(市)团委向团省委志工部报送3-5个优秀公益项目(含往年开展的和今年启动的项目),材料包括申报表(见附件2)、案例介绍和影像资料等。案例介绍应展示项目主要做法、成效和经验,突出亮点工作、创新做法,反映有效工作机制,要求内容真实、语言生动,案例介绍1500字左右。每个案例配不少于3张形象生动、有现场感的照片,有条件的可随附视频。申报材料由团省委志工部汇总审核后报团中央。申报表及申报表中“项目简要情况”的附页,除报送电子档外,还需将由州(市)团委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的纸质档邮寄至团省委志工部。
(六) 优秀项目评审入库(10月底前)
团中央将邀请相关领域领导专家学者组建评审团队,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选出优秀项目纳入青年社会组织“伙伴计划”项目库,编制“百佳项目”案例集。
四、活动要求
(一) 精心组织,扎实开展。各级团组织要认真了解本地区的社会需求,广泛动员青年社会组织,积极整合各类资源并予以支持。原则上,今年暑期各州(市)开展的公益项目不少于15个,项目实施主体应为青年社会组织。
(二)巩固成果,持续服务。各级团组织要注重服务长效性,对青年社会组织“伙伴计划”等已开展的系列活动中发现的社会需求持续关注,加强与服务对象的结对帮扶工作,保持长期联系和帮助。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团组织要注重扩大活动的社会影响力,加强宣传力度,除主流媒体的传统宣传方式外,还要充分利用新媒体渠道,对入库项目、活动进行全方位、立体式宣传,吸引凝聚更多的青年社会组织,形成良好的社会公益氛围。
附件:1. 2016年州(市)“缤纷夏日·快乐童年” 公益行动开展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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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云南省委
2016年7月12日